第六章 新兵连生活 4(1/2)

作者:笔落落梅

炊事兵的故事第六章 新兵连生活 4

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钢,谁碰谁受伤。全连集合,连值班员吹着紧急集合哨。我们班喊着嘹亮的口号,踏着整齐的步伐。连值班员查完人,报告完毕后我们连就一路小跑带走了!来到团集合地,我们连向新营连值班员报告,新兵营值班员说“稍息!”然后我们就稍息着,在那里按军姿要领站着,一动也不敢动。

我这时才看到我耍的最好的战友,新兵二连二班新战士王肖肖同志,由于我是站在队伍的中间,由号到底站着,我身高174厘米。王肖肖同志是站在队伍的、著作,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情节严重的(二)作战消极,临阵畏缩,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三)战时故意损伤无辜居民,或者故意侵犯居民利益,(四)虐待俘虏,(五)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六)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情节严重的(七)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十)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十一)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时间过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十二)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十三)酗酒滋事,妨碍正常秩序(十六)观看、传播淫秽物品,(十八)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遗失、遗弃、损坏装备,擅自销售、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十九)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二十)造谣诽谤,诬陷他人(二十一)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二十二)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者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同志,(二十三)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见危不救,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二十四)利用职权,侵占士兵、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

(二十五)贪污、行贿、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二十六)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二十七)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二十八)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服从组织决定,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秩序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二十九)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撤职、除名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违反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军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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