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事情的经过(一)(2/2)

作者:炉沣市的白公主

胎穿五零后不得已才下乡第21章 事情的经过(一)

“那就离婚,昌河,把她给婶子的钱还给吴慧芳,这个工作就是婶子的,是婶子的,就是老李家的”

“李昌河的娘现在有工作,这个工作工厂是不会安排给她的”

“就是,三哥说的没错”

“那就卖给其他人,也比给你们女儿好”

“你,你”

“那就给500块钱,这是她这个做女儿该给的”

“对,有这个钱也可以买个工作”

“还可以给家里盖里间砖瓦房,给孩子娶媳妇住”

“几位大舅哥提到钱,突然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来了”

“昌河”

“平哥放心,这里有一分是吴慧芳自从接了俺娘的工作后,每个月给了娘家多少钱,都记得清清楚楚呢?

说来也巧,今天早上无意把这个本子装在兜里的。既然岳父要钱,那咱就先算算岳家这么些年一共欠了我们李家多少钱”

“你说什么呢?谁欠你钱了,把欠条拿出来”

“就是,把欠条拿出来”

“拿出来”

“拿不出去来俺们就去公安局告你”

“对,好你”

“好呀!你们去告吧!”

“昌河,一共有多少钱?”

“新币有270块钱,建国后的旧币有万,还有建国前的金圆卷就不说了”

“我去,这吴家从女儿家抠出多少来”

“这不算建国前的,光建国用的旧币,按现在的新币算。就有500多呢?”

“谁说不是呢?”

“怪不得吴家五个儿子都去了镇上工作呢?”

“可不是吗?”

“不可能吧,不是考上的吗?”

“吴家这五个儿子大字不是一个,怎么可能考上的”

“就是”

“李昌河不拿出欠条俺们吴家不认”

“不需要你们吴家认”

“你什么意思”

“是呀昌河”

“平哥你听俺说!”

“你们不是说,不给工作就让吴慧芳和俺离婚吗?”

“是”

“那岳父刚刚要的500块钱也不给呢?”

“那就离婚”

“可以”

“孩子她爹”

“岳父既然要自己女儿离婚,俺同意,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得在吴慧芳拿着俺娘的工作,领了工资给了你们吴家多少钱后,都还给李家后再离婚”

“你,你”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她这些年花在自己身上的钱也要一起还了才行”

“还你娘的狗屁,俺闺女为你们老李家生儿育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还让她还钱,你怎么不和钱过,还要媳妇做什么”

“就是”

“就是”

“要是早知道自己娶的媳妇是这个样的,摊上这样的岳家还真想和钱过”

“你个遭雷劈的”

“遭不遭雷劈不知道,就知道你们吴家早晚遭雷劈”

“你,你给我滚出吴家,不要站在俺们家院子里”

“是谁要欺负我们老李家,真当我们老李家没人了吗?”

站在一旁老看热闹的人就看到,一群18-19岁到25-26岁的大小伙子各个拿着家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