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对薄公堂(2/2)

作者:行者二郎

骑驴村医第30章 对薄公堂

法官:“被告代理人,请提问事发经过……”

谭明理:“请问原告,在你受到谢经理斥责以后,心情郁闷是不是事实?”

樊仁钟:“是的,我当时觉得很生气很无聊。”

谭明理:“当你看到银杏树下拴着一头毛驴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樊仁钟:“第一反应就是骑上去,应该可以散散心解解郁闷。”

谭明理:“你知道这驴子的主人是谁吗?”

樊仁钟:“我知道,是和谢经理谈业务的那个张无用。”

谭明理:“你当时有没有意识到做为一个陌生人接近驴子会很危险?”

樊仁钟:“没有,只是觉得现在骑头驴上街一定也很酷,回头率一定很高。”

张无用听到这里,心里想这小子真是个欠揍的贱种,居然会想到骑驴子耍酷。

谭明理:“你为什么要用绳子去抽那头驴子?”

樊仁钟:“我拉它不动,后来听到大货车的喇叭声又乱动,它不老实我就有点不耐烦所以想教训它,让它听话。”

谭明理:“你被驴踢一脚以后是什么感觉?”

樊仁钟:“不是一脚,那头驴子后面两只蹄子连环脚踢了我好几脚,当时疼得我好像要抽裆,从小肚子到脑仁被一根筋使劲抽出来一样的疼。那时候觉得我要死了。”

谭明理:“嗯,你回答得很形象。法官同志,我问完了。

法官:“原告,你的诉求还有要补充的吗?”

樊仁钟:“法官同志,我有个补充请求,判赔的话除了要给我经济补偿,还要把那头驴判给我,我要踢那个家伙两脚,让它也尝尝失去性别的滋味。”

下面听审席上一阵哄笑。

法官:“胡闹!这是法庭,不是你无理取闹的地方!”

谭明理做辩护陈述:“法官同志,根据原告陈述事实,案发情节基本与我的当事人所述一致。我的当事人骑驴进城办事,并没有违反城市交通管理规定。

当天原告是为了泄愤才故意将我的当事人所骑的驴子解开绳子,其目的有破坏我当事人财物的嫌疑。

我的当事人对其所养的毛驴有监管责任,但我的当事人已尽到拴绳责任。

所以我们认为,原告在我的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解开绳索并牵走驴子属于盗窃行为。

至于被驴子踢伤,我想在此重申,如果盗贼盗走合法持枪者的枪支,因枪支走火而死于非命,那只能是咎由自取,责任推不到别人身上。

综上所述,我的当事人不应承担原告被驴子踢伤的经济责任。

另外,我的当事人出示由公安机关提供的事发现场监控视频,请法庭当场验证。

视频播放,张无用看到樊仁钟额头上冒出汗珠。

法官当庭宣判:“鉴于原告受伤系因泄愤盗取被告毛驴所致,因其属于成年人,对骑别人毛驴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有足够的判断能力,故法庭不支持其对被告经济赔偿责任的诉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樊仁钟坐在那里不动,代理人提了一下他的肩,才行动缓慢地走出法庭。

张无用看到他勾着腰,走路像虾米。

“看来他真的伤得很重,不像装出来的。”

张无用回头望着他说。

谢宛华被张无用给逗乐了。

“你是不是动了恻隐之心?”

张无用说:“人心都是肉长的嘛。只不过他通过牺牲男人生理功能来达到发家致富的行为不可取。”

谢宛华笑得真想捅张无用的膈肢窝。

“走吧,你们俩请我吃饭去。”

谭明理手拎着公文包走过来。

“那,还去馋掉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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