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上市前不良媒体对电影版权侵权的舆论(1/2)

作者:止戈不息

重生1990:九龙城寨逆袭大亨第155章 上市前不良媒体对电影版权侵权的舆论

距离12月28日永宝集团上市还有23天。

陈小宝站在办公室窗边,看着川流不息的马路上。

原本熙熙攘攘的人群很喧闹,如今似乎变得很安静,是一幅无声的画面。

陈小宝清呼道:“暴风雨要来了吗?”

活了大半辈子的他深深晓得,每逢大事必有异变,或多或少。

清晨的杂志报刊送来了。

陈小宝没有去翻阅,王潇然翻阅了,急匆匆跑进办公室。

“小宝,电影版权之争!”

对于一个准上市电影公司来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和会计风险。

甚至制片方和投资方等多方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

这些都可以一一解决或者避开。

但有一个方面也许是最致命的,这就是电影版权。

平时你抄我我抄你,换个电影名称改动一些电影情节没有人会去追究。

但一旦认真追究起来,就没完没了了,只要陷入官司,准上市公司就有可能会被叫停。

陈小宝接过,翻阅相关信息的报纸和杂志。

主要是《新龙门客栈》、《黄飞鸿》系列和《古惑仔》系列的抄袭和侵权。

舆论正在无情的批判永宝集团。

它们用“疑似”、“可能”、“似乎”、“也许”、“或许”这些模棱两可的字眼措辞。

说《新龙门客栈》电影或许是未得到胡金全的授权而进行的侵权拍摄。

《新龙门客栈》这部电影改编自1967年胡金全编剧和导演的《龙门客栈》。

是胡金全离开劭氏到宝岛拍摄的代表作品。

《新龙门客栈》在前世是“地摊影帝”梁嘉辉主演。

《龙门客栈》原名《充军》,它曾击败过劭氏的《独臂刀》,是香江开埠以来程上规定版权也属于永宝的,只是工商登记不公开,估计媒体也懒得去暗查。

永宝上市后这些工商登记以及其他事项都得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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