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签到灵山开始第七十九章 区区一金仙老狗嚣张个毛线
在黄龙真人龙身的某处龙鳞甲片之下,有头恶犬张开血盆大口,疯狂的吞噬着海浪般涌来的龙虱幼虫。
正是犬妖老祖。此刻贪婪、狂喜等情绪让他的表情异常狰狞。
被欧笛坑入此地之后,本来他是极为愤怒的。但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获得了一柄极为厉害的宝剑,品级接近后天至宝,别说是在葫芦岛这一亩三分地内是一等一的宝贝,就是放在三界内也足以傲视大多数仙人神人。
此等机遇对犬妖老祖来说却只能排在第二。
排在第一的,让他只要想起来就能大笑半个时辰不带换气的。而他每隔一刻钟便能想起来一次,故而笑声至今未停歇。
只因为他在竟然在机缘巧合之下吞吃了一块腐肉,进而觉醒了极为稀薄的一丝天狗血脉,只要敢吃东西,就能汲取灵韵,提升修为!
就在一刻钟之前,大半只脚踏入金仙境界门槛多年的他,终于在不断吞噬龙虱幼虫之下,将门槛外的半只脚给挪了进去。
他,犬妖老祖,终于成就了金仙境界!
葫芦岛周围三千里之内,已经数百年不曾出现金仙境界的妖王哩。
他,犬妖老祖,如今可谓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结果,在他还在庆祝,准备再大口朵颐几十片鳞甲天空之下的龙虱幼虫之时,天旋地转,地龙翻身,暗流云卷,以他的金仙境界修为还是被晕晕乎乎的甩了出去。
再回首时候,已经是烈日当空,碧波在下。不远处的海浪里,只有一只昏了头的狗子抱着一具少女尸骸在海水里随波逐流。
“可惜那小子只怕已经死在里面了,让我错失了傲来国的秘密!”犬妖老祖颇有遗憾的看着此处险地:“不过有一失必有一得,如今我晋升金仙境界,也是命中因缘注定哩!”
瞥见哈旗随浪而愈远,便大手一捞,将哈旗和晶晶给捞在了手里:“这蠢货竟然没有死在险地里,可见此骨灵定然有什么古怪,护住了他!”
想了一会儿后,又把哈旗给丢了下去,只留下白晶晶的尸骸。
正在他打包奇遇所获准备回岛耀武扬威之时。
眼神余光中,忽然看到两个人影闪烁出现在不远处。
其中一个女子生的极为美丽,见之忘俗。
另一个则是他朝思暮想,心心念念,单单画像都被他翻烂了的男人。
这个男人自然是张笙,而女子则是黄龙真人。黄龙真人在给自己洗完澡之后,直接带着张笙挪移出了秘境洞天。
毕竟她是一母龙,没醒来的时候还好说,既然已经醒来,怎么可能容忍一个精壮男子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四处寻摸?
“好哇!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犬妖老祖大喜。
原本他设计捉拿张笙,盖因为实力没有真正踏入金仙境界,生怕拿不下张笙,故而安排了诸多妖王齐抓共管。
现在,他已经成就金仙。战力比之前强了何止十倍!拥有了绝对实力的犬妖老祖已经不屑于玩什么花里胡哨的手段,见到之后伸手去抓就行,何必浪费脑细胞!
张笙也看到了犬妖老祖,虽然从未见过面,但从形象和深不可测的实力上也不难判断出此人身份,尤其是对方手里还提着白晶晶,像是提着一挂肉。
“主人啊!晶晶姑娘被老祖杀死了!”海水中,被浸泡许久早已醒来,只是始终在假装昏迷的哈旗适时的睁开眼睛,对着张笙大声告状。
心中暗戳戳的骂着老祖,竟然敢像丢垃圾般丢下我,老东西既然无情别怪本汪不义!
“犬妖一族的老祖?”张笙眼神冰冷,他不曾想到费劲的杀死那么多妖王,就是怕这俩别糟了毒手,结果晶晶还是没有逃脱厄运。
“你愤怒也无济于事,本老祖已然金仙,你若当真乖觉,就赶紧束手就擒罢!”犬妖老祖哈哈狂笑,视张笙为砧板上的鱼肉。
张笙冷笑起来,指示道:“小黄,灭了他!”
有黄龙真人这样的大能在,区区一金仙老狗,嚣张个毛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