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比斗周侗百鸟朝凰枪(1/2)

作者:贫道爱烫头

我的夫人是神捕第277章 比斗周侗百鸟朝凰枪

幽州。

上古之城。

《周礼·夏官·职方氏》载:“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其泽薮曰貕养,其川河泲,其浸菑时。”

周武王平殷,封召公于幽州故地,幽州之地自此有“燕”这个称呼。

燕昭王时秦开破东胡后,置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等五郡。

隋唐时,幽州东夷都护府的军事地位十分突出,隋炀帝在涿郡筑临朔宫作为行宫,三次用兵高句丽,都以涿郡为基地,集结兵马、军器、粮储。

大唐一统天下后,对于幽州多有修整扩建,乃是边关之地军事重镇。

按照朝廷文书,辽国皇帝耶律洪基为了表现诚意,会亲自带人来迎接。

既然辽国皇帝亲自迎接,若是急急忙忙赶路,反倒有损他的脸面。

况且幽州本就是边关之地,送亲使团在此等候,也是合情合理。

这么合情合理的事,李瑾瑜当然不会拒绝,幽州刺史当然也早就准备。

使团到达幽州城三十里外,幽州刺史已经带人迎接,街道已经清理好,不该出现的人或物,也已清理干净。

相比于做事粗暴、贪财好利的那个替身,刘金的能力显然更胜一筹。

哦,现在要叫他——方谦!

刘金就是方谦,方谦就是刘金。

虽然被囚禁三年,但毕竟是越王府的幕僚,刘金在礼仪方面绝无缺漏。

幽州刺史,三品大员,封疆大吏。

却没有摆出任何的架子,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面上总是带着和蔼笑容。

即便是李瑾瑜,也没能从他身上挑出任何毛病,按照刘金的安排住进馆驿之中,让李元芳安排金吾卫巡视。

……

夜,刺史府!

刘金聚起一杯酒,笑道:“幽州地处边陲,连年征战,百姓贫苦,酒菜比较简陋,还请诸位将军勿怪。”

李瑾瑜道:“哪里哪里,若是在这边塞之地,大鱼大肉、海参鲍鱼,岂不说明咱们全都是贪官赃官?”

刘金笑道:“久闻李子爵风趣,今日得见,果然是风趣的很啊。”

李瑾瑜道:“方刺史却与传闻有些许不同,看来传闻也不可尽信。”

刘金道:“唉!这也无奈,想来是某些同僚,或者被办过的桉犯,故意编排出来的吧,我早就已经习惯。”

李瑾瑜道:“当官可真是难,当贪官有人抓你,当清官过得清苦,还会被人胡乱编排,怎么就这么难。”

刘金道:“倒也不尽然,如果能如同子爵那样,出门捡到宝藏,不仅过得多姿多彩,也无人能说些什么。”

李瑾瑜道:“这可不就是被人编排的?我若出门就能捡钱,这一路走了这么久,怎么一钱银子也没捡到?”

刘金道:“或许明天就捡到了。”

李瑾瑜道:“说得好,如果我能捡到几百万两银子,一定会把这些全都送到刺史府,供给刺史治理幽州。”

刘金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酒宴过后,各自离开。

刘金冷笑一声,回去休息。

李瑾瑜小声吩咐道:“元芳,布防巡夜让史文恭负责,你盯紧方谦,我总觉得这个方谦非常的不正常。”

李元芳道:“怎的不正常?”

李瑾瑜道:“他身上有伤,非常非常严重的皮肉伤,伤口涂抹的伤药,乃是价值万金的绝品良药。”

李元芳有些疑惑。

对于武者而言,皮肉的损伤并非是重伤,提及重伤多是经脉穴位。

但不是说皮肉伤无所谓。

皮肉伤积累到一定程度,哪怕体内有一口精纯先天元气,也必死无疑。

更何况这位“方刺史”,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不是什么高手武者,皮肉伤对他而言,确实算是重创。

另有几点疑惑。

方谦名声极差,却甚少受到参奏。

到了此地之后,却又发现方谦表现出的姿态,和流传的名号大不相同。

今日表现出清廉姿态,准备的酒饭一般般,但先前迎接使团时,摆出来的场面,消耗绝对不算小。

又是黄土垫道,又是净水泼街,再加上屏退百姓,安排花篮、钟鼓乐器。

粗略一算,能准备二百顿饭。

如今李瑾瑜又说,他不仅受到严重损伤,而且用得起价值万金的伤药。

李瑾瑜家中有神医,有资财,他说伤药价值万金,那一定价值万金。

用得起这么贵的药,摆得起那么大的排场,却故作清廉姿态,若说这位方刺史没问题,绝对不可能。

李元芳道:“他或许有问题,但咱们此行是为了护送公主,如果这般节外生枝,会不会出现些问题?”

李瑾瑜道:“不查才有问题,莫要忘了,再过两三天,辽国皇帝会亲自来接公主,虽然不会来幽州,但幽州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也太过危险。”

李元芳道:“我明白了。”

另一头,得了任务的史文恭,觉得李瑾瑜认可他的功劳,要提拔他,手持长枪亲自巡视,不放过一点缺漏。

这也无奈。

李瑾瑜带来的三个教头。

卢俊义脑子全是肌肉,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莽,好处是特别听话,缺点是不会拐弯,要给他安排好一切命令。

林冲性子最老实,也比较沉稳,但若论做事能力,也是只会听命令。

当初在周侗门下学艺,卢俊义林冲学的都是武艺,唯独史文恭学了一些兵法韬略,脑子相对而言更加活泛。

事实上,最擅长布置这些的,当然是南霁云,不过南霁云的才华,用到这种地方,那可就是大材小用了。

幽州一夜无事。

只不过半空中不知何时,凝结了漫天阴云,冬日初雪,即将降临。

都说山雨欲来风满楼,可此时冬雪将至,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

哪怕是卢俊义,也感觉到了那股异样的压抑,不过这和他没什么关系,因为他现在已经到了小连子山。

李瑾瑜当然也在小连子山。

任谁也没想到,李瑾瑜竟然放着使团在幽州,带着卢俊义去小连子山。

不过有南霁云、李元芳负责,刘金则是在忙于“公务”,李瑾瑜随便找了个理由,便可对外人“概不接见”。

卢俊义内心非常激动,毕竟李瑾瑜愿意带他出门,说明非常信任。

能得李瑾瑜信任,岂不升迁在望?

李瑾瑜缓步行在山间,偶尔看向周围的山川景致,以及打柴的百姓。

过不多时,李瑾瑜寻到一条清澈的小溪,立刻顺着溪水上行,行了约莫十几里山路,一座小屋悄然现身。

这座小屋平平无奇,只是用木头搭建的木屋,外边有用石头搭的灶台,还有用石块打磨成的石桌石凳。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寻常小屋。

甚至还有一种“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高远、缥缈、仙气。

唯有一点破坏了仙气,便是木屋后方开辟出方圆三十丈的广场,广场上摆放着杆棒、长枪、铁锏等武器。

李瑾瑜走到木屋外,对着木屋施了一礼:“晚辈李瑾瑜,求见周大侠。”

卢俊义听了陡然一惊。

难道师父隐居在此地?他不是在汤阴县收徒,隐居于汤阴么?

“李瑾瑜?公子榜那个?”

木屋内传出一个浑厚的声音,并无任何威慑,唯有凝如山岳的稳重。

“区区薄名,何足挂齿。”

“既如此,不妨一见。”

话音未落,木屋自行打开,一个容貌普普通通,身形普普通通的普普通通的人,缓步从木屋走了出来。

周侗!

天下三大枪法宗师之首。

没见过周侗的人,绝不会想到,天下最强枪术宗师,会是这般模样。

可想到他的传奇故事,想到他那稳如山岳的枪法,却不得不承认,这种寻常中透出的稳重,反而更加的契合。

周侗非常的神奇,多神奇呢?

他的外号是“铁臂金刀”。

没错,这个天下最强枪术宗师,初入江湖之时,竟以“铁臂金刀”为号。

其实是因为他当时枪法未成,无法做到收发自如,出必杀人,因此以刀作为武器,逼急了才会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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