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若汝执掌立法能更胜一筹乎?(1/2)

作者:傻春

我在大奉以诗问道第246章 若汝执掌立法能更胜一筹乎?

且说如今世间法则尚不周全,如论及窃盗,不论情由,皆断一手,此实难谓公允。李斯闻此言,眉头紧锁,言道:“世人皆以官吏为师,他日全民晓法,又有何不可?至于盗窃者受剁手之罚,亦是对彼等人之儆戒。”

然而,刘博并无兴致与对方深讨法治不能推动灵力生成之道,却微笑反问:“既是如此,李兄,听我一例示之。”他续道,“昔有名唤张三者,年登六旬,子女俱亡,仅余一孙。一日,张三因其孙饥荒难耐,故窃食果腹,依律当否断其手乎?”

面对此问题,李斯一时瞠目。按大秦修真律令,凡涉盗窃者,皆须斩去一手。然则,名为张三者自然难逃此厄。然稍具理智之人,皆能看出其中悖理之处。

此时,李斯毅然说道:“依大秦修真律令,自然当断其手。”对此,刘博淡笑回应:“然若此人失一臂,则爷孙二人均无法存活。如此看来,大秦法家所订立之律法,竟是欲置饥饿偷食者于死地。试问,如此律法,留之何用哉?”

李斯怒目而视,厉声道:“律法即律法!张三不论如何,都断不该行窃之事!况乎,那被盗人家,又何其无辜!”刘博苦笑一声,答道:“李兄所言亦非无理。然这样一来,被盗人家与张三,皆未从律法中获益,那这般律法存在的意义又是为何呢?”

李斯心绪稍平,沉吟片刻,缓缓道:“倘若众生皆守法度,此类状况自当无从发生。”对于人性的贪欲,刘博不愿过多评述,只是从容笑言:“且律法不过是为人界定的最低道德底线,即便有人声称遵纪守法,也未必不是一位修炼走偏的魔头。”

李斯闻此言,不由得眉头紧锁,反问道:“此言怎讲?如此之人焉能成为魔头?”刘博淡然一笑,反问:“李兄可知,大秦修真律法,是否禁止辱骂他人之举?”李斯略作思索,答道:“未曾明禁。”毕竟,怎能干涉口舌之自由?

刘博闻此,复言:“李兄,昔有张三者,与其聋哑邻人素有嫌隙,竟整日无所事事,唯以辱骂邻人为乐,日日夜夜,不曾停歇。一日,其邻人不堪其扰,愤而持刃刺向张三,虽未致其身亡,然依秦法,邻人因持械行凶,被判流放边陲,途中不幸丧命。试问,张三是否有罪?”

李斯听罢,嘴角不禁一阵抽搐,反问:“怎地这人又叫张三?”刘博微挑眉梢,此事竟成焦点乎?他轻声问道:“李兄以为,此张三是否有罪?”李斯闭目长叹:“无罪!”

\&ot;那这位张三的哑声邻修就该遭此厄运吗?\&ot; 李牧心中暗想,此事若是归咎,只怪那哑声修无法承受言语之辱,修为尚浅。

然而这番言辞,他却终究难以启齿。此时,刘辩笑而不语,

\&ot;李长老,这只是两个小例罢了,您看那些修习道法之人,越修行,往往越容易丧失本性之纯良。\&ot;

\&ot;李长老,法术之道亦应遵循人间之情理,便是这般道理。\&ot;

\&ot;如此看来,若法家一味独霸,这般的法则又能延续几何时日?最终,法家恐怕难逃衰败的命运!\&ot;

闻此言,李牧颓然低头,片刻后他又抬首望向刘辩,问道:

\&ot;若是由你来修正道法规,是否能做得更出色?\&ot;

刘辩顿时一笑,回道:

\&ot;李长老,今日不过是吾二人闲谈之举,你竟当真了?\&ot;

李牧望着刘辩,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答道:

\&ot;阿浪所言甚是。\&ot;

\&ot;既然如此,李某还有些事务需处理,便先行一步了。\&ot;

刘辩一听,自是不会挽留,他此刻正等着与同门密会。他含笑说道:

\&ot;李长老请慢行。\&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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