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2/2)

作者:阴天最好

柴米油盐的六零时代一二

老头翻了一会儿,找出了一张纸,问道“认字吗?会写自己的名字吗?”宋宸连连点头。老头有些诧异的看着宋宸,没想到穿的这么破,还有钱读书认字,这年头能认字的可不多。到是自己看走眼了。

于是老头又给宋宸一支笔,让她签字,宋宸拿起纸,看了一下。是一份协议,说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凭自愿,报名参加h省的乌江大修建。看到这一条,宋宸就有些犹豫,自己年岁不够,而且看上去就知道不是16周岁,虽然是十三岁可是因为营养不良说是十都嫌大。光这一条就把自己定的死死的。

可是不应该啊,自己不了解情况,队长肯定知道,怎么会没说呢。除非。。。。对了,人手不够,没人愿意,看了看其他签过名的,都是镇上的人,那么为什么镇上的人签字,而村里的人不要呢?城里的到底比村子了的日子过的好点,村里人一年四季都在地里,身子骨都比城里人硬朗。城里的吃不了这个苦,还要招满人数,应该只有强制签协议,怕到时后悔。往下看了看,果然,有这么一条如果签过字反悔,不仅自己要去住住牢房,家里人的口粮也要惩罚性的减掉一半。最后这条可是钉死了,反悔的后果太严重了。一般人可承受不起。口粮是这个时候所有人的命根,包括自己那个家。

不过,这对宋宸来说是个好事。自己就当做什么也不知道的,签个名吧,有按了手印,这下谁也不能让自己反悔了。自己不反悔,为了凑人数,应该也不会有人无聊,查年龄的。反正自己是自愿的,没人逼迫。

宋宸签了字,将纸递还给老头,老头看了看文件,又看了看宋宸,什么话也没说,将文件夹了回去,又端起了报纸,也不理宋宸了。宋宸也不介意,好心情的哼着歌走了出去。

解决了心头一件大事的宋宸,决定今晚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明天再回村子,下午好好逛个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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