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三十年第658章 陈书记参加课题讨论
陈书记问:“那你认为造成这样的区别的原因在哪里?”</p>
“很明显,就是体制问题吧,因为公社可以直接管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分配。”关兴分析说。</p>
“看来公社在这方面已经成了社员分配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为什么四川广汉县要搞分田到户,要把公社改成原来的乡公所,因为解放时候的乡公所只是县下面的一个行政机构,它是不管村里的钱财收支的。”陈书记解释说。</p>
大家听了陈书记的话,就感到关兴刚才讲的下面出现的这些问题,第一个就是与人民公社有很大的关系。</p>
关老师就提问说:“朱关兴,你们遇到这些问题后是怎样解决的呢?”</p>
关兴回答说:“最先是我在大岩咀公社任主任的时候,那里有个高山大队,他们的社员就不愿意参加队里的果树种植管理,只想到外面去搞多种经营。我通过调查后就决定,要他们搞果树管理劳动的社员可以按照看管的果树的多少、效果来记工分,不要按天记报酬。”</p>
“这样就把果树管理劳动的责任划分给他了,看管的人可以不按时间进行劳动,一个季节的报酬最后不比外出做事的人差。”</p>
关老师说:“你这不就是分果树到户看管的办法吗?”</p>
“是的,就是根据每个人家居住的山地、果树分给他们看管,最后按照生产队集体进行核算。”关兴说。</p>
其他老师听了关兴的话,就说:“既然果树能分的话,农田当然也就可以分到户了,只是核算的问题还是个很重要的事。”</p>
关兴说:“我们在北京学习的时候,湖南党校的老赵说了一个办法,就是把生产队每年应该上交的公粮水费,按照田亩均摊,到了收获季节由生产队催促各家各户按数上交就行了。这样的好处就是各家各户再也不要生产队分口粮了。”</p>
后面陈书记又问了城市里的一些问题,关兴说:“我们县城可能不算是城市,但是也有一些现象不好解决。”关老师就要他具体说说。</p>
关兴说:“比如我们县里的化肥厂,生产的碳铵有段时间卖不出去,一了解才知道是枝江县那边的乡镇企业,把宜昌的化肥推销到了我们长江边的生产队。化肥厂就提出来说:枝江的企业这种做法算不算破坏国家的计划经济?算不算投机倒把?”</p>
陈书记问:“那你们是怎样解决的呢?”</p>
“我就问,为什么人家不愿意要你们的化肥呢?他们说因为时间上他们供应迟了一点,再就是枝江那边卖的化肥价钱也是差不多。我就说,你们生产供应不上,人家就不种田了吗?那等你们的化肥不就误了农时?再说人家也没有低买倒卖,怎么能算投机倒把呢!所以化肥厂就只能自己找原因,再以后不敢稍有怠慢了。”关兴详细地回答说。</p>
整个上午大家讨论得很热烈,陈书记说:“我就在你们这里吃饭,我们下午再接着开会,最后要确定我们在哪些方面进行试验研究的课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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