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章 付有财的困境(1/2)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九百五十章 付有财的困境

“老实回答问题,别发疯。你冤不冤是衙门定的,你再喊,就给你来个证据确凿。”</p>

叫出来一个犯人,一见到高翰文就只顾喊冤,完全没法交流。</p>

还是牢头上前邦邦两脚踢到身上,再大声呵斥来个证据确凿,才把犯人给弄清醒了一点儿。</p>

也许是发现,高翰文这种新学父母官跟之前的父母官没啥区别,喊冤根本没人听,才安静下来,奄奄地回复到。</p>

“草民付有财,只是家里有三件那个什么便宜玉摆件,就被抓来了。”</p>

简单的一句话,说完就不说了。</p>

“三件,什么意思?”高翰文还是敏锐地抓到了其中关键的量词。转头问牢头。</p>

“回大人,三件是是否通叫魂巫师案与误买假玉的区分标准。要是有一件就算,也太多了。但持有三件,就算是关系密切,至少是知情不报了。”牢头把这个三件涉巫案的缘由说了出来。</p>

三,真的是一个神奇的数字,正如后世三只鸡以上算那个尾巴一样,要割一割那啥尾巴。</p>

“三件,这标准是谁定的?”</p>

“没事,你大胆地说,本官只是好奇。”高翰文见牢头有些懵逼,解释了一句。</p>

“这个明面上是没谁来确定,只是下面人后来就是按照这样执行的。胡巡案与朱指挥佥事也就默许了这个标准。”</p>

这个回答跟高翰文的预期差不多。没有论证,没有实证,主要是下面靠习惯,上面靠拍脑袋。</p>

可惜这次胡应嘉把自己脑袋给拍碎了。</p>

“那你是怎么抓进来的呢?你家里有三件假玉,这么私密的事情,你不说,衙门怎么可能知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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