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来的重生恪第214章 司法权独立的改革方案214
第二百一十四章 司法权独立的改革方案</p>
“另配一百四十名法卫,负责护卫州大法司,看守州监狱押送罪犯等。</p>
各府设府中法司,由一名从四品司丞主持,两名法正负责协助管理和审理案件。</p>
配两名评事官,四名主薄,录事,司直,数名各司务,以及一名府牢狱丞从九品上。</p>
另配八十名法卫,负责护卫中法司,看押罪犯等。</p>
各县设县法司,由一名法正掌事兼审理案件,两名评事官辅助管理和审案。</p>
配两名主薄,录事,司直,四名司务,一名县牢狱丞从九品下。</p>
另配四十名法卫,负责护卫县法司,看押罪犯等。</p>
整改革新以后,州衙,府衙,县衙等地方行政官衙,不得再插手司法案件审理,撤销门口大鼓和内部牢狱设置。</p>
以后所有案件,都交由各级法司审理判决,只在法司门口设置鸣冤大鼓,在法司内设置牢狱关押罪犯。</p>
以后百姓有冤屈,直接到各地法司大门口,击鼓伸冤。</p>
静安寺,保持原有职能权限,将全国武候铺整合重组,归静安寺管理,改称静安卫。负责各城城内治安巡逻,防火,防偷盗,制止斗殴,拐卖,解决民众纠纷,指挥交通,守卫各级行政衙门等等,负责各城乡日常治安防卫事务。</p>
由一位正三品侍郎掌事,两名正五品郎中和从五品员外郎,数名正六品主事辅助管理各项司务。</p>
地方州城设静安厅,府城设静安局,县城设静安科,乡设静安所,由各级行政衙门和静安寺双重领导。</p>
静安寺各级管理官员为文职官吏,下属静安卫为武职官吏,是三个以文御武的特殊机构之一。</p>
武候转静安卫后,官职参照锦衣卫稍做调整,同等官职品级比锦衣卫低两级以下。</p>
静安卫指挥使正四品,其下设,指挥同知从四品,指挥佥事正五品,镇抚使从五品,千户正六品,副千户从六品,百户正七品,试百户从七品,总旗正八品,副总旗从八品,小旗正九品,副小旗从九品。</p>
静安卫招收,优先从退役将士中转入,部分从民间招收,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入职。</p>
侦捕司,同样由一名正三品侍郎掌事,配两名郎中,四位员外郎,数名主事辅助管理各项司务,负责协助大法院和各级法司,侦察审讯案件和抓捕罪犯。</p>
各级侦捕司管理官员为法司官吏,下属捕快为武职官吏,是另一个以文御武的特殊机构。”</p>
“将全国的不良人收编,改称捕头和快手,对所有不良人进行考核,考核分文考和武考两项,文考主考识字率,要能基本看懂日常公文和通缉文书等,武考考武艺。</p>
文考通过的不良人即为捕头,捕头为武官,最高可至正四品,通过武考定初次品级,初次定级只授予最低从九品,最高从八品,之后就要靠侦办案件和抓捕罪犯立功升迁。</p>
通过考核的第一批捕头,可根据其过往所立功绩记录,给与相应品级提升,出任相应捕头官职。 捕头最高官职为团捕正四品,统领全国捕快;下设副团捕从四品协助管理;其下为正副大队捕,从五品以上,掌一州捕快;其下为正副中队捕,从六品以上,掌一府捕快;其下为正副小队捕,从七品以上,掌一县捕快;其下为正副捕快班头,从八品以上,掌一班捕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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