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信念 第四章 对峙(1/2)

作者:网络毒舌

拓八荒第一卷 信念 第四章 对峙

中军精壮士卒大约一千人,这是吴将军的所有家底,其他八千多人没什么战力,在孙成栋看来只是凑数。

上一个人生的孙成栋自幼生活在边疆省份,从十二岁起每天都要参训备战,是摸着步枪扛着地雷长大到考入大学才进入中原地区定居,他知道选拔民兵的标准,知道操练刺杀的每一个步骤,知道在战场上该怎么前进和隐蔽。

有韧劲的合格士兵都偏瘦,体型单薄,但是步伐灵活耐力出众,两只眼时刻有余光关注身外事。

万人的队伍分为五军:前中左右后。

孙成栋所在中军又分五营:亲兵营、左营、右营、骑营、护卫营,孙成栋被分在护卫营做一名枪兵走卒。

这次领取的武备物资非常高级,皮甲不再是皮夹样式,还包括护肩和护臂,有腿甲,内衬除了粗布衣服还有一件丝绸的衬衣,脚上穿的不再是黑色布鞋,变成了高腰短靴。

木枪的铁枪头要大很多,带有樱穗,为了方便作战还配发了一条布围巾,以便擦拭枪杆上顺流而下的鲜血防止握持时打滑。

作战背包里有三天的口粮和两个水囊,还有一条卷成筒型的兽皮铺盖。

按理说枪兵应该配发短刃用于近身防御,但是吴将军家底有限,亲兵营也没做到人手一柄。

整军三天才有了外形,又操练了三天稍微熟悉一下本部阵位,最后配合着号令操演了一天战位就算完了,大军开拔东进。

孙成栋暗自咧嘴:这种草台班子能打仗?

一天行军八十里,第二天抵达战场,看样子曾国疆域确实不大。

不管农忙还是捕猎,黎民百姓都是一日两餐,只有战士正式进入战场才有一日三餐的待遇。

各个封地领主都是士人,属民属于庶人,士人有姓氏,有文化传承,庶人被赐姓以后可以识字,有权获得私有土地,有名无姓的百姓肯定不识字,也没有私产,他们耕种的都是封地,产出物资天然上缴一成,所余财货拉进城交易又会天然上缴一成,拿不出军职木牒还需要多上缴一成。

统军征战是士人的事,征战胜利会获得土地和属民,还有士人之间互相认可的爵位,按照属民多寡,爵位自动升降,低级见到高级爵位要遵照礼仪严守规矩,冒犯高级爵位等于挑战士人之间的规则,是寻死行为。

统领几个乡的副将是五级男爵,统领几个县城的是四级子爵,统领几个州就是三级的伯爵,所以曾国国君是子爵,陈国国君是伯爵,更高级的是侯爵,起码要统领十个州的疆域,最高级的是公爵,统领地域不少于三十个州,再往上是王,最高是帝,王和帝不在爵位体系,权力天授,是已经分崩离析的齐王朝制定的这些规矩。

如今齐天子已经不存在,这些规矩还被所有人认可是因为所有的领主都是当年齐天子敕封的,这些大大小小的领主征战不断,为的是通过兼并获得爵位晋级,最终称王称帝凌驾天下。

百姓知道这些常识是因为几十年来不断征战一点点听大人物们说的,大人物要鼓动人心征伐扩张,必然要许诺好处,告诉所有人这些规矩就是希望所有人追随自己建功立业,进入这个体系的人自然想着怎么提高自己的地位,不怕你不卖命。

能进入体系的人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人是通过追随主公获得利益,比如县守、队长,他们通过帮助贵族获得士人身份。

整个体系从低到高依次是庶民、属民、士、爵、王、帝。

孙成栋的身份只是庶民,他识字但是忘记了归属,所以没人承认他是士人,只有哪个爵将他收录到自己麾下他才自动拥有士人身份,因为有这样一步登高的机会,同属于庶民或者属民的同伴们不敢把他等同于普通庶民,都高看他一眼,觉得他算半个士。

进入战场第三天,曾国国君带领大军倾巢而至,中军守在军路旁,赶上孙成栋职哨,他看见国君的队伍一里外扎了营,一队骑军护卫着一个胖子赶了过来。

国君自称曾将军,他和吴家主丁家主三人之间亲如兄弟,曾国是三个人合力打下来的地盘。

“二弟、三弟,可有信心对抗陈国?”

曾将军脸上看不出一丝担忧,因为体系内不主张直接杀伐,大不了放弃国君的虚名追随陈国国君,自己丢掉了曾国但依旧是子爵,依旧是有私产的贵族。

如果陈国国君杀了自己,天下的子爵和男爵都会站起来反抗这个不守规矩的伯爵,贵族是有收缴民税权力的士人,士人不可杀,如果士人没有生命保障的基本权利,谁还削尖了脑袋争取上进成为士?

除了进入战场和角斗场,士人的生命任何人无权无故剥夺!

吴家主四十多岁,面色黑里透红,身材匀称健壮。

“大哥可有信心?”

丁家主长了张大长脸,线条棱角分明阴鸷晦暗,他紧盯着曾将军:“我家的儿郎尽出,没有私藏一人不前。”

曾将军腮帮子抽搐了一下哈哈大笑:“二弟三弟,我不怕你们生嫌隙,对抗陈国我毫无把握,之所以要求你们儿郎尽出是想增加筹码,你们放心,曾国公产此次会分给你们八成,答应的事我定会守信。”

曾国七个县,三人各分得两个县做根基,还有一个县属于公产,如果再扩张两个县,三家可以各分一县成为私产,除了土地公产还有民税公产,三兄弟推举曾将军做老大,两个小弟要从各自领地民税中分出一成交给他,因为做国君容易掉脑袋,此外三人还要各自拿出一成做为公产,支持领地内的管理开支、设施建设、救民抗灾、共御外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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