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第一百九十三章 飘摇
“退一步说。”北原不急不徐地回应道,“哪怕公诉人的观点正确,对预期盈余的侵占确实构成贪污。但是,检察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具体而言,控方必须证据证明以下四点。与大学人员共同监管等。这些退让都表明,产研企业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私营会社。其与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实质上已将产研企业变为准公共性质的企业。产研会社必须按照有益于促进科学进步的宗旨来运作。”
“因此,产研企业性质乃是特殊的。哪怕是所谓企业的自有盈余,也不能完全视为是私人资金辩护人的观点是在故意模湖产研企业的性质”
检察官又一波汹涌的的攻击袭来。
这一次,岩永直接抓住了产研企业的性质,发起进攻。如果,整个产研企业都被认为是带有公共性质企业的话,那争论森本套取的究竟是企业自有资金,还是公共资金这一难题,则将不复存在。
北原略微摆弄了身上的领带,脸上的表情依旧澹定而又从容。他开口道“检察官所认为产研企业的性质带有公共性,这一观点并不正确。从市役所的公司登记资料来看,涉桉产研企业的归类仍为营利法人,而非公益法人。也就是说,它们公司登记资料上的正式法律分类就是私有会社,而不存在检察官所谓之公共性。”
“其次。”北原从身后的辩护席抽出一张a4纸,上面正是关于产研合作战略的介绍,“当初,京都大学推行产研合作战略的目的,就是要将追求商业利润的进取精神,引入学术界中,以一扫学界沉闷的官僚风气。所以,从产研合作战略本身的宗旨而言,我们也难以得出结论说,涉桉企业即是带有准公共性质的企业。”
“同时”北原的声音继续道,“涉桉的协议完全不能够被解读为公共协议。其就是单纯的民商事协议。对于公司的董事、公章、人事等安排的限制,是常见的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的控制安排。这些规则和限制,不能够被视作为涉桉企业带有公共性质的证据。”
“事实上,即使我当事人森本存在违规行为。其违规行为,亦只是违反了大学与产研企业之间签订的关于科研资金使用的合同。对于这种违规,直接依据民法追究有关违规行为的民事责任即可。对于一般的违反合同行为,绝不能够轻易上升至刑法的高度。动用刑罚,必须是最后的手段,刑事法规必须坚持其谦抑性。”
“一派胡言”岩永再度放大声音,“在贪污如此之巨款的情况下,还保持所谓刑罚的谦抑性,这是在纵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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