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镇守秦州——杨俊(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2隋唐五代第五十七章 镇守秦州——杨俊

杨俊,字阿祗,弘农华阴人,隋朝宗室大臣,隋文帝杨坚到朝廷,泣泪对使者说:“胡里胡涂成为元帅,没有建立尺寸之功,因此感到惭愧。”隋文帝听说后,对杨俊称赞有加,授任他为扬州总管、都督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守广陵。杨俊转任为并州总管、都督二十四州诸军事。 起初,杨俊很有好名声,隋文帝知道了很高兴,下诏书奖励他,其后杨俊逐渐奢侈,违反制度,放债收利息,官吏、百姓都大感痛苦。隋文帝派人调查他的事,受牵连而坐罪的有一百多人,即使如此,杨俊还是不知悔改,继续大修宫室,穷奢极欲。杨俊有巧思,常常亲自拿起工具制作器具,并拿华丽的珠宝玉石去装饰。还为他的妃子制作七宝幕篱,又建造水上宫殿,涂香粉刷,玉墙金阶,梁柱楣栋之间,全都装上明镜、装饰宝珠,极尽装饰之美,常常与宾客、妓女,在上面唱歌。 杨俊特别喜欢女色,有很多姬妾,他的王妃崔氏嫉妒心很强,为此心中很不平,于是在瓜中放毒,杨俊因此身体生病,被调回京师,隋文帝因为他生活太奢侈骄纵,便将他的官职都免去,仅让以王爷身份回到王府去。左武卫将军刘升进谏说,杨俊并无别的过错,只是花费官府的钱物,营造自己的府第宫室罢了,似乎可以原谅,但隋文帝认为法律不可违反。刘升坚持劝谏,隋文帝愤然变色,刘升才作罢,后来杨素进谏“杨俊的过失,不该落到如此地步,请陛下考虑一下”,隋文帝说:“朕是五个儿子的父亲,如按你的意思,何必不另外制定一个天子之子的法律?想当年以周公的为人,都可以诛杀管叔与蔡叔。我和周公相比,还差得很远,怎能有损法律的尊严呢?”到最后也不同意。 后来杨俊病重,不能起床,便派人奉表谢罪,隋文帝告诉使者:“我努力奋斗,创此大业,就是要做为传世的典范,想让臣下遵守它而无过失。你是我的儿子,而想败坏法律,我不知道怎样责备你!”杨俊于是羞惭恐惧,病情更重,大都督皇甫统上表隋文帝,请求恢复杨俊的官职,隋文帝没有同意,一年多后,因杨俊病重,才恢复他上柱国的职位。 杨俊在秦王府邸去世,终年三十岁,谥号孝王,隋文帝废朝而悼伤,独孤皇后辍膳而摧痛。杨俊所有华丽奢侈的遗物,隋文帝下令全部烧掉,并命令送终的用具都一定要节俭,才能让后世效法,王府的幕僚请求为杨俊立碑纪念,隋文帝说:“如果想要留名,只要一卷史书就够了,哪还需要用到石碑?如果子孙不能保存家业,那碑石不过白白地送给人家作盖房子的基石罢了。” 杨俊的王妃崔氏,因毒杀杨俊的缘故,隋文帝下诏将她废掉并赐死,杨俊有两个儿子杨浩和杨湛,杨浩是崔氏所生,而杨湛是杨俊的庶子。群臣商议认为《春秋》有言“母以子贵,子以母贵”,如果母亲有罪,儿子也一样是有罪的,就像西汉的栗姬有罪,其儿子便被废掉。东汉的郭皇后被废,她儿子也因此被废黜。如今杨俊的两个儿子,母亲都因有罪而被废黜,不应继承王位,于是秦王府的丧主竟然是官员,而不是杨俊的儿子。 杨俊的长女永丰公主,当时才十二岁,为父丧相当哀痛,在服丧期满后便从此吃素,甚至每到父亲忌日,便痛哭流涕而不吃不喝。有一个叫王延的开府,生性忠厚,率领亲兵十几年,杨俊很礼遇他,杨俊有病后,王延总在府中侍卫,衣不解带,杨俊死后,他好几天水米未进,骨瘦如柴。隋文帝听说此事,很怜悯他,赐给他御药,授他骠骑将军,让他负责宿卫。在杨俊下葬之日,王延号泣而死,隋文帝感叹之下,让通事舍人吊唁祭扫,下诏把王延安葬在杨俊的坟墓旁边。 杨广即位后,封杨浩为秦王,杨湛为济北侯。宇文化及弑杀隋炀帝,拥立杨浩为皇帝,不久,杨浩和杨湛都被宇文化及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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