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缠忆第30章 失踪之谜
“喂,你放开我呀!” 媛儿显然有点愤怒,甩开了李华的手,但是李华却好像没有一点放开的意思。 “放开,你不是媛儿吗?听雨轩的媛儿,本公子认识你,本公子可是那里的常客。” 李华一脸的轻佻,最近他府中有什么事情,自己都不太清楚。仙人是父亲请进来的,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那房子神秘的很,一般的时候,李华都不敢靠近。 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听雨轩的姑娘都来了,难道那些仙人修仙,还要找个女子陪着吗? “放开我,不然我不客气了。” 媛儿显然有点不耐烦,但是在沐晴看来,却还是那种娇弱的样子。沐晴看不下去了,再这样下去,不知道媛儿会不会受欺负,于是飞身过去,用很快的速度,带走了媛儿。 擦身而过的瞬间,李华并没有看到沐晴的脸。媛儿只感觉身子一轻,便云里雾里的,转过身才看见沐晴,心中一惊。 “沐晴姑娘,你怎么在这里?” 这显然是明知故问,只是媛儿没有想到,沐晴这么快便可以查过来。 “媛儿姑娘又为什么在这里呢?” 沐晴很是不理解,但是不管自己怎么怀疑,都不希望媛儿真的是骗自己的那个人,也许是在自己印象之中太想要相信媛儿的缘故吧。 所以,沐晴想要问清楚,自己就不会去胡思乱想了。 “沐晴姑娘是在怀疑什么,媛儿是听雨轩的人,出来也是很平常的,更何况前些日子,我在听雨轩拾到了一块玉佩,还回去,没有想到会遇上那无耻的李公子。” 媛儿说的义愤填膺的,最重要的是,沐晴没有什么理由去怀疑媛儿。媛儿说的,虽然有点离奇,但是一切又好像都在常理之中。 “媛儿姑娘,那你没事儿吧。” 沐晴问道,媛儿去沉思着。也许是今天,那些妖精的话,真的是让媛儿去深思了,那些孩子,若是没有点指引的话,怕是都会死了,虽然她自己说了那么多,但是只是杯水车薪,媛儿还是知道的。 但是媛儿心地善良呀,虽然做了这样背信弃义的事情,为的还是救那些孩子,要知道孩子是无辜的。 “我倒是没有事情,但是沐晴姑娘,方才我经过庭院的时候,走错了路,倒是在里面听到了一两声婴儿的哭声。” 媛儿看着沐晴,一脸严肃的说道:“据我说只,李公子没有娶妻,李府只有他一个少爷,我只是有点怀疑,这孩子,会不会是。” 媛儿的话指向十分明确,沐晴不会听不懂。只是沐晴也是这样怀疑的而已。 媛儿的事情,她一时之间确实还有点顾不上,所以,便决定先去李府看看。媛儿说的没有错,加上之前自己对李府的了解,若是没有意外的话,这些孩子就在李府,可能是八九不离十了。 “我今天也是查到了一点端倪,才会在李府监视的,媛儿姑娘我先跟你回去好了,剩下的事情,我们会好好查查的。” 沐晴这么说,便让媛儿意识到了,原来自己主动说出来,是没有错的。要不然等到沐晴发现了,岂不是要怀疑自己了吗? 一个冲动就跑去了李府,是自己的疏忽,但是有些事情,她想的跟沐晴一样,便是想要帮帮那些孩子。 在这场虚拟的友谊之中,媛儿不知道自己找到了什么。也许是生不逢时,她跟沐晴,是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的。若是沐晴知道了她的身份,作为云景山庄的人,怕是先会灭了她。这件事情,媛儿不敢去赌,更加不知道,其实自己相信的,也不是人类。 剩下的事情,虽然媛儿还想要参与,却还是压在了沐晴这里。因为沐晴的敏锐,让媛儿不敢犯一点儿错,也是因为,自己完成任务就要离开了,千万不能再这个时候节外生枝。 她相信,孩子的事情,沐晴一定能够解决的,该给的线索都给了,媛儿就不在这里节外生枝了。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回去晚了,嘟妈妈该找我了。” 媛儿笑了笑,向前走去。 “媛儿姑娘。” 沐晴的声音十分的含糊,似乎有什么话想要说,媛儿停了下来,有点犹豫,却还是看着沐晴,笑了笑。 “怎么了?姑娘为什么不走?” “关于听雨轩的事情,媛儿姑娘还不想要跟我说说吗?” 其实沐晴一直都认为媛儿知道什么,这个时候,当然想要问个清楚。不然她能够怎么办,一点一点的抽丝剥茧,要查到什么时候。 媛儿摇了摇头,笑的有些为难:“媛儿只是一个小角色,姑娘这样问我,我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我跟易公子马上就要离开了,听雨轩的事情,媛儿不想要妄议,也不想在临走之前有什么麻烦,希望姑娘可以谅解。” 媛儿这么说,沐晴当然明白媛儿的意思。其实,沐晴想要知道,但是这前提是绝对不能够害了媛儿,既然媛儿都这么说了,没有别的办法,沐晴只能够选择追查了。 送媛儿回去之后,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沐晴的心思,根本不在听雨轩上了,如今沐晴更担心的事情是,是不是因为自己晚去了一步,婴儿还有受害的呢? 想到这里,沐晴已经不敢有一点的疏失,想到了今天那个妇人,沐晴能够说自己的心里也在跟着隐隐作痛吗? 事已至此,沐晴倒是不想要隐瞒太多,所以只能够选择,去告诉上官靖楠。 自己毕竟只是一个人,若是让宫瑜瑾他们帮忙,未必会答应。而且人间的事情,始终不该牵扯魔界。 来到了落脚的院子,上官靖楠他们早就回来了,对于沐晴的早出晚归,多多少少的都会有一点的怀疑。但是沐晴却顾不上这些了,只要是能够帮助那些孩子,她不在乎自己辛苦一点,每天跑来跑去的追查,关于那些失踪的孩子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