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最熟悉的陌生人(2/2)

作者:陕北三姑

您好,臧先生第十八章:最熟悉的陌生人

律师打来电话,告诉她法院那边已经同意了她们的申请,决定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让她去法院签署新的送达起诉状副本笔录。这些事情,因为隔行如何山的缘故,她自然一窍不通。但她知道,自己作为被提起公诉的处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对于公检法的传唤,必须随叫随到。也不敢怠慢,回去洗漱过后便直奔法院。

由于只是重新签署送达起诉状副本的笔录,律师便没有同行,米娜到了法院之后,按照律师的嘱咐直接联系了案件的书记员,那个总是给人冷冰冰的感觉的年轻女子。对方让她在一楼立案大厅等一会儿,说自己准备好资料便下来。

本来还担心自己的出现会引起轰动或者混乱,可事实上完全是自己多虑了。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她,早就没有了当初的新奇感,且一个个忙的如同高三备考的学子。至于穿梭而过的当事人,不是忙着咨询立案,就是急匆匆的寻找法庭去开庭。只有门口的保安和法警,在玩手机的同时时不时抬起头来望望她。

等了半个小时,书记员终于来了,手里拿着一张a4纸、一盒红印尼,一支笔。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的送达起诉状副本的笔录,有些不同,既然现在换成普通程序审理,那么重新签一下送达起诉状副本的笔录吧。挺简单的,就是签几个字,”书记员一边说,一边将a4纸放到桌上,将笔递给米娜。

“普通程序的案件,如果被告人自己没有聘请律师,我们会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既然你自己已经聘请了律师,那我们就不帮你指派了,”书记员解释完后,指引着米娜将那份笔录签署完。

“我的案子,接下来还有什么程序呢?”临走的时候,米娜向对方打探道。毕竟,她是第一次接触这种事情,对于接下来自己还要做些什么,亦或者案子还会流转到那个单位,这方面的事情一窍不通。当初,案子在公安局的时候,她以为公安局就是做后一站。岂料,稀里糊涂的接到了检察院的电话,称已经被移送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那天,以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事情便彻底了结了。可谁知,又遭到了法院的传唤,称已经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虽然案子现在在法院审理,但米娜不知道法院是不是最后一站。这种糊里糊涂的生活,让她倍受煎熬。如果大概有所了解,也不至于云里来雾里去。

“到时候看法官怎么判。如果是无罪,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当事人也没有上述,那么你的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如果是免于刑事处罚,只要判决生效,就代表你已经有了案底,但不需要被收监或者去司法局接受矫正。如果是缓刑,等到判决生效之后,得去司法局报道,接受矫正。如果是实行,就会被收监,”书记员道。

“这么麻烦?”

“你以为呢?你这可是触犯了刑法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书记员说完,又叮嘱米娜二十四小时开机,要随传随到,不然就变更强制措施,然后便离开了。

米娜还是理解不了,自己做的又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情,怎么就受到了如此严苛的处罚?那些比自己行为过分好几倍的人,都没有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什么偏偏自己被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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