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开国元勋的不同命运(三)(1/1)

作者:丁凡星

历史追光者第114章 开国元勋的不同命运(三)

明初四大案令人瞩目。空印案率先爆发,引发了官场震动。随后胡惟庸案接踵而至,影响深远。郭桓案浮出水面,贪腐触目惊心。蓝玉案又给明初的政治局势带来巨大冲击。 这四大案环环相扣,不仅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更是对明朝初期的政治格局、官僚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极为深刻且复杂的影响。现在,让我们一同走进这四大案的历史深处,探寻其背后的种种隐秘。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 年),一说为洪武九年(1376 年),朱元璋怀疑官吏利用空白文书簿册作弊,下令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空白文书簿册的人,将涉案的所有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明朝洪武年间,天下初定,制度渐立。每年,各布政司、府州县的官吏都需进京向户部呈送账目,其中涵盖一年的粮食、财政税款及各方收支账本。所呈数据必须与户部完全相符才可结项,若有一项不符,账册便会被户部驳回,官吏需回任职地重新盖上地方印章。 当时京城在应天府,各地官员都得长途跋涉到此上缴税款,粮食在运输中易有损耗,账册和实物数据对不上是常事。若重新来回核定,往往耗费大量时间。于是,自元朝起便有的一种做法沿袭下来:负责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通常会备好事先盖好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数目对不上时使用。 洪武九年(也有说洪武十五年),户部考校钱粮册书时,朱元璋发现了这一空印文册的做法。他龙颜大怒,认为这是官员的欺罔舞弊,当即决定严惩。主印官员被处以死刑,副手以下杖责一百,流放边疆。当时的丞相、御史都噤若寒蝉,不敢谏言劝阻。 就在这一年,恰逢星变,朱元璋下诏求访百姓直言进谏。浙江宁海人郑士利想借此机会为那些受牵连的官员说话。他的兄长郑士元由进士,历任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曾让荆州和襄阳趁乱掠夺妇女的士卒归还所掠;也曾上奏安陆冤案,使其得以昭雪。后来在朝廷考校钱谷册书时,空印之事被发觉,凡是掌管章印的官员都被判处死刑,辅佐的官员杖刑一百并流放远方,郑士元也受牵连入狱。 郑士利不想被人认为假公济私,待兄长出狱后才将数千言的上疏交给朱元璋。 郑士利在疏中详细阐述,朱元璋治罪这些经手空印文书的官员,是担心奸吏借此捏造数目残害百姓,可实际上这种做法难以实现。 因为空印文书用的是骑缝印,每一张纸的印迹不全,与正式文书不同,即便流传出去也难以行骗,且这样的空印文书很难落入不法之徒手中。 而账目数字需经地方到中央的层层核对,最后由户部定夺。地方到中央路途遥远,近则三四千里,远则六七千里,一旦数目不对,往来可能耗时一年。先印后书实乃权宜之计,且前朝就有,不应以重罪论处。况且国家惩处犯人须先有明确律法并昭告天下,而后依法惩处,之后犯罪的才是故意犯罪。 可立国至今,并无针对空印的法律,大家只是循例办事,并不知有罪。如此治罪,恐会引起异议。再者,朝廷培养合格官员不易,能位至郡守者,皆是数十年之功,望朱元璋放过那些不足以判罪的臣子,留下有用之才。通情达理、清廉明察的人才并非如小草一样可割而复生,陛下不应以不足以治罪的罪名而失去足以任用的人才。 谏书写成后,郑士利在旅舍闭门哭泣数天。他哥哥的儿子问他为何愁苦,他说自己的奏书必然触怒天子引来祸患,但能救活数百人,虽死无憾。于是入京上奏。 郑士利虽然只是一介平民,但他急公好义,敢于向朱元璋直言进谏,其精神令人敬佩,因此后人在修《明史》时专门为他立传。 朱元璋看了奏折后,愈发恼怒,把案件交给丞相和御史会审,追究指使者。郑士利笑道:“只是想看看我的上书能否被采用而已。我的职责是为国家议论政事,自料必死,谁会为我出谋划策?” 更认为一介书生郑士利无法主导此事,下令彻查幕后主使。最终并未查到所谓主使,郑士利被流放,其兄长郑士元本已释放,却也受此连累被判处流放,而空印案中的其他官员也未得到赦免。 朱元璋认为空印这种做法存在严重的潜在风险,可能被奸吏利用来作弊和危害百姓,同时他也将官员未经请示就私自使用空印视为对皇权的轻视和挑战。 关于此案的处理结果,各史料记载大都一致。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责一百,充军流放。钱谷册书的审核要通过府、省、部三级,主管地方印信的主官以及经历三层审核在空印文书署名者皆被卷入,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身为正四品济宁知府,因此案被捉拿处死。郑士利的兄长郑士元身为正五品,是湖广省按察使的辅佐官,被杖责一百后流放。 空印案的涉案被杀人数以及案发时间都存在争议。有人说在空印案中有数以百计的官员被处死,也有说空印案和郭桓案或连坐罪被杀的人多达七、八万人。学者认为空印案牵连的人数应该超过千人。案发时间综合多方记载,洪武九年更为可信。 空印案发后,朱元璋填补了相关漏洞。他将有关条陈写进大明律法,制定了各种违反公文制度的条款十五条,规定将军、总兵官、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皆处以绞杀; 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衙门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衙门者杖责一百,关押三年。此外,朱元璋为避免空纸用印再犯,还实行了半印勘合制度,规定凡文书纸上均须加盖半印(即官防官印)以便核对,加强了明政府对地方行文的控制,完善了明代的文书用印制度。 此案过后,朱元璋于洪武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并设置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散了一省的司法权和军权,三司都需听命于中央,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权,对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朱元璋严厉的惩处方式也产生了消极后果。不少士人害怕惹祸上身而不愿做官,有的甚至诈死以求辞官。官员在任职时只求无祸,遇事推诿,导致官场弊病丛生。 胡惟庸早年投身朱元璋麾下,起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吏。但他善于察言观色,巧言令色,逐渐获得朱元璋的赏识,在仕途上步步攀升,最终登上左丞相之位,成为朝堂上权势显赫之人。 胡惟庸大权在握后,愈发肆意妄为。在政务处理方面,他擅自决定江南地区的税收政策,未获朱元璋批准便私自增加税额,导致百姓负担沉重,苦不堪言。据当时户部的统计,江南地区因胡惟庸私自加税,百姓每年多缴纳的赋税多达数百万石粮食。 在官员任免上,胡惟庸只看关系和贿赂。杨士奇,本是才华横溢、清正廉洁之士,却因拒绝向胡惟庸行贿,被其打压,贬至边远地区任职。而毫无才能的赵德,因向胡惟庸行贿十万两白银,竟被任命为重要地区的知府。据不完全统计,被胡惟庸打压的正直官员多达两百余人。 在案件处理上,胡惟庸肆意偏袒自己的党羽。富商钱广进杀人一案,证据确凿,胡惟庸收受贿赂后,颠倒黑白,让钱广进逃脱罪责。他还私自扣下众多对自己不利的奏章,使得朱元璋无法了解真实的民情和政务。据宫廷内档记载,被胡惟庸私自扣下的奏章多达上千份。 胡惟庸的种种恶行严重破坏了朝廷正常的政治秩序和官员选拔机制,官场风气极度败坏。 他还专权跋扈使得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激化到顶点,促使朱元璋下定决心废除丞相制度,加强皇权。 1380 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杀宰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前后株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其影响持续到洪武二十三年(1390 年),这一年朱元璋又以胡惟庸同党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 胡惟庸家族被满门抄斩,府邸被查抄,抄出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田产房屋遍布各地。胡惟庸的子女无一幸免,男子全部被诛杀,女子被流放或贬为官奴。 对于胡惟庸案被杀 15 万人这个说法,史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争议。有观点认为胡惟庸案牵连广泛,朱元璋借此大力打击功臣集团和可能威胁皇权的势力,导致众多人员被牵连诛杀。 郭桓是明朝洪武年间的户部侍郎。户部侍郎是户部的副长官,协助户部尚书管理国家的财政事务。 郭桓案发生于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 年)。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令调查。同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等人私吞两府赋税并私分浙西秋粮等罪行。 为了追赃,还牵连到全国各地的一些富民,导致不少人倾家荡产。朱元璋为平息民愤,又以逼供信的罪名论处了右审刑吴庸。 经审刑司吴庸拷讯后,朱元璋发现此案牵涉甚广。郭桓等人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郭桓只缴两百多万石; 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给大明朝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的损失,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 他们还在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诸如口食钱、神佛钱等赋税,中饱私囊,降低朝廷所得税收。此案遍及浙西四府,牵连全国十二个布政使司,礼部尚书赵瑁,兵部侍郎王忠,刑部尚书王惠迪,工部侍郎麦志德等以及整个六部上下官吏几乎都有牵连,累计涉案的官员士绅达上万人。 审讯招供之后,朱元璋下令将涉案的郭桓、胡益、王道亨等人全部诛杀,又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部处死,牵连获罪者多达数万人。 他还根据被拘官吏的交待,下令加倍追回被盗官粮。因郭桓案致使各地中豪之家皆被牵连,民间富人无不倾家荡产,受牵连的地主阶级一时间群情激愤。同年六月,朱元璋颁布了《六部赃罪诏》,条例郭桓等罪状;九月,朱元璋颁布《御制大诰》,详细罗列郭桓及其党羽的主要罪行。 还有蓝玉从战功赫赫到悲惨落幕。 蓝玉在元末乱世中结识朱元璋,从此踏上了为其征战天下的征程。 蓝玉跟随朱元璋的军队四处征战,展现出了非凡的军事才能。在与陈友谅的鄱阳湖之战中,蓝玉奋勇杀敌,为朱元璋最终战胜陈友谅立下了战功。 此后,在平定张士诚的战役里,蓝玉也表现出色,冲锋陷阵,毫不退缩。 明朝建立后,蓝玉继续为朱元璋的政权稳定而战。1371 年,蓝玉随傅友德出征四川,攻克成都。1372 年,跟随徐达北征,在战争中积累了更多的作战经验。 真正让蓝玉名震天下的是捕鱼儿海之战。洪武二十一年(1388 年),蓝玉率领十五万大军深入漠北,追击北元残余势力。在情报不准确、环境恶劣的情况下,蓝玉成功找到并突袭了北元朝廷。这一战,北元的主力几乎被全歼,皇室成员、官员被俘众多,牛马辎重无数。蓝玉因此战功被封为凉国公。 随着战功的不断累积,蓝玉的官职也不断晋升,手握重兵,权势日盛。他在军中的威望极高,手下将领众多,在朝堂上也颇有影响力。 蓝玉在功成名就之后,逐渐变得骄横跋扈。他仗着自己的功劳,肆意妄为。他私自豢养家奴、义子,这些人仗着蓝玉的权势横行霸道。 他还强占民田,当御史前来查问时,他竟敢将御史赶走。在北征南返时,夜抵喜峰关,守关官吏未能及时开门接纳,蓝玉便纵兵毁关,破门而入。 这些行为引起了朱元璋的强烈不满。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本就对功臣集团心存忌惮,借此机会,以谋反罪将蓝玉诛杀,并诛其三族。 蓝玉死时约40多岁。蓝玉的结局极为悲惨,从位极人臣、战功赫赫的名将,沦为被诛杀且牵连众多的罪人。一公、十三侯、二伯等皆被卷入其中,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会宁侯张温、普定侯陈桓、怀远侯曹兴等,牵连杀戮人数超过 15 万人。其家族被诛三族。他的子女也未能幸免,大多被杀。流放或革职,家族势力被极大削弱,曾经的荣耀和地位瞬间烟消云散。这一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对明朝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蓝玉的覆灭,让明初的朝堂局势陷入了一片紧张与肃杀之中。 蓝玉以军功自傲,胡惟庸则以权谋私,他们如同两颗偏离轨道的星辰,注定要在朱元璋的雷霆之怒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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