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公元前206年至公元8年第81章 叛乱余波
徙淮阳王馀为鲁王;南王非为江都王,王故吴地;立宗正礼为楚王;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 ——《资治通鉴·汉纪》 早在汉文帝时,晁错便已经提出了“削藩”的建议,但汉文帝却始终认为时机不够成熟,因此并未贸然进行削藩,而是采用贾谊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策略,以相对柔和的方式,不断削弱诸侯国的实力。 晁错此人,虽然才能出众,但处事却太过急于求成,在汉景帝即位之后,他凭借着皇帝的对自己的宠幸,不仅先后更改法令三十余条,而且又利用汉景帝与吴王刘濞之间的矛盾,重提削藩之事,结果不仅将自己推到了满朝文武的对立面,最终导致被杀,更是差点将西汉王朝推到了深渊。 再说汉景帝,彼时的他虽然已经年过三十,但缺乏执政经验的他,并未意识到由于父亲汉文帝大肆提拔寒门子弟,引发的功勋集团不满,即位之后便大肆提拔东宫旧部,专宠于晁错等人,最终导致了文帝朝旧臣和功勋集团的联手逼宫。 而在削藩问题上,汉景帝因为急于证明自己,与晁错一样,显得太过操之过急,他虽然也意识到了削藩会引发诸侯王叛乱,相应的做出了一定布置,但准备显然不够充分,以至于叛乱爆发之后,朝廷一度陷入危局,幸有梁王刘武拼上全部家当,将叛军挡在了梁国以东,这才避免了叛军威胁关中。 “七国之乱”虽然仅仅持续了三个月便被平定,但给西汉王朝带来的冲击却十分巨大,尤其是刚刚即位数年的汉景帝,经历了这次事件的冲击,他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施政方略,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急躁了。 正因如此,在叛乱平定之后,汉景帝一改当初的强硬态度,对诸侯王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安抚,除了直接参与叛乱的吴王刘濞、胶西王刘卬、胶东王刘雄渠、菑川王刘贤、济南王刘辟光、赵王刘遂和吴王刘戊身死国除之外,汉景帝并未对其他诸侯王进行惩处,并一定程度展现了自己仁慈。 例如楚王刘戊虽然也参与了叛乱,但当其兵败身死之后,其家人便匆忙将刘戊葬入了徐州狮子山的楚王陵。因此,在叛乱平定之后,汉景帝非但没有过多的追究他的罪责,反而同意了按照诸侯王的规格,将其葬在尚未竣工的王陵之中。 又如齐王刘将闾,鉴于他并未起兵叛乱,并坚守临淄抵抗齐地叛军数月,汉景帝并未追究他参与叛乱密谋,以及与叛军私下联络的罪名,反而在刘将闾服毒自尽后,将他的太子刘寿立为了齐王,使其继续统治齐国。 当初,在齐地叛乱被平定,胶西王刘卬等人或战死、或自尽的情况下,当初阴谋参与叛乱,但因被郎中令囚禁而未能起兵的济北王刘志,自知罪责难逃,便也打算以自己来保全自己的妻子儿女。 见状,齐人公孙玃连忙上前劝阻,对刘志说道,“我愿意替大王去游说梁王,通过他向皇上求情,若是成功,大王便不用死了;若是失败,大王再死也不晚。” 如果能够活命,谁又愿意去死呢?刘志也知道,梁王刘戊在汉景帝和窦太后面前十分受宠,前段时间京城还传出皇帝打算在百年之后将皇位传给他的流言,若是有梁王出面求情,说不定事情真有转机。想到此处,刘志便暂时放弃了寻死的念头,派公孙玃前往梁国。 公孙玃见到梁王刘武后,说道,“济北国东临强大的齐国,南面连接着吴国和楚国,北面又受到燕国和赵国的威胁,四面受敌,随时面临着被瓜分的局面。济北王权谋不足以自守,实力又不足以御敌,当初之所以答应叛乱,并非出于本意,乃是形势所迫而已。 如果当初济北王拒绝叛乱,那么吴王就会先攻打济北国,然后与燕赵连成一片。如今济北国固守臣节不归降吴王,使得吴国失去盟友而只能独自向西用兵,济北王已经算是恪尽职守、忠心耿耿了。 如今济北王有这样的功劳,却还受到朝廷的猜疑,以至于整天担惊受怕。如果让他后悔当初没有与吴王一起叛乱,对国家显然是不利的,那些恪尽职守的诸侯国也都会因此产生疑虑。如今,能够在太后和皇上面前据理力争的,只有大王您一个人,还请大王您考虑一下。” 自认在“七国之乱”中立下首功的梁王刘武,此时俨然已经以储君自居,而作为储君,考虑问题自然不能再局限于诸侯王这个身份,而应该通盘考虑天下大势。 如果刘武依旧只是个梁王,济北王刘志的死活自然与自己无关,根本没有必要冒着得罪皇帝的风险,去为一个血脉关系已经较为疏远的诸侯王求情。可是作为储君则不同,无论是为了天下的稳定,还是为了将来坐稳皇位,他都不能置身事外。 正是由于心态的变化,梁王刘武在听取了公孙玃的劝说后,这才上书汉景帝,将公孙玃的话转呈皇帝,以替济北王刘志求情。 汉景帝见到梁王刘武的上书,认为济北王刘志当初虽然是因为被囚禁看管才没有参与叛乱,但正如公孙玃所说,从客观上来说,刘志的确对叛军起到了一定牵制作用,何况当时作壁上观的诸侯王并不在少数,如果对济北王刘志予以严惩,这些诸侯王又该怎么想? 于是,为了平息叛乱造成的动荡,修复朝廷与诸侯王之间的裂痕,汉景帝最终采纳了梁王刘武的建议,下诏赦免了济北王刘志,将其改封为了菑川王。 不仅如此,汉景帝三年(前154年)六月,汉景帝又下诏赦免了当初“七国之乱”时,被吴王刘濞等诸王裹挟,仍然逃亡在外的百姓和士兵,让他们返回家园安心生活。 同时,鉴于吴楚两国天高皇帝远,又担负着防御闽、越异族的责任,汉景帝还打算改封吴王刘濞的弟弟、德哀侯刘广为吴王,改封楚元王刘交第三子、楚王刘戊的叔叔刘礼为楚王。 不过,此举却遭到了窦太后的反对,窦太后认为吴王刘濞乃是“七国之乱”的首犯,虽然已经身死,但其罪不可免,若继续保留吴国,根本无法达到警示天下的目的,其他诸侯王也会变得有恃无恐,因此认为恢复楚国即可,吴国必须除国。 汉景帝认为母亲所言有理,遂以宗正刘礼为楚王,又以吴国的薛郡重立鲁国,改封皇子、淮阳王刘馀为鲁王,以监视楚国;又封皇子刘端为胶西王,以隔绝淮河南北的诸侯王;割常山郡的北部诸县设中山国,以皇子刘胜为中山王,以隔绝燕地和赵地。 “七国之乱”时,汉景帝之子、汝南王刘非虽然年仅十五岁,但却主动上书请求攻打叛军,并率领汝南军队奋勇作战。因此,在窦太后反对重立吴国的情况下,汉景帝便改封汝南王刘非为江都王,负责治理原吴国地区。 “七国之乱”的持续时间不长,但对西汉统治的冲击却一点也不小,历经这次叛乱,使得汉景帝充分意识到,虽然历经汉文帝的打压,但诸侯王和功勋集团势力仍然极大,对朝廷仍然存在着极大的威胁。 而在诸侯王和功勋集团两者之间,无疑以诸侯王的威胁更大,毕竟他们随时能够威胁到朝廷的统治,而功勋集团历经汉文帝打压之后,如今虽然仍有一定影响力,但除了在特殊时期趁机发难,在朝廷统治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已经很难再翻得起什么浪花,而且由于涉及面实在太广,短期内很难解决。 于是,随着叛乱的平定,在诸侯王实力大损,而朝廷声威高涨之际,汉景帝决定趁势进一步削弱诸侯国的实力。当然,有了前车之鉴,汉景帝这次没有再采取强硬的做法,而是选择了相对柔和的手段。 汉景帝四年(前153年)春,汉景帝下诏重新在关键要隘、河津设置关卡、驻扎驿卒,对于商贾和百姓的往来严格盘查,严禁诸侯国之间相互往来,防止诸侯王相互串联。 同时,汉景帝又采用分而治之的策略,在此后数年中,相继分封自己的儿子为王,并对原有的诸侯王予以改封,用与自己血缘关系较近的诸皇子,将血缘关系较远的诸侯王隔绝开来,使得诸侯之间、诸侯与各郡之间相互牵制。 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对淮南三王的处理。当初,吴王刘濞起兵谋反时,曾派使者前往淮南地区,策反淮南三王,淮南王刘安曾打算起兵响应,但衡山王刘勃和庐江王刘赐却坚决不肯出兵,对朝廷算得上是忠心耿耿了。 然而,当衡山王刘勃于汉景帝四年(前153年)入京朝见时,汉景帝为了防止淮南三王相互勾结,仍以“南方卑湿”为由,改封衡山王刘勃为济北王。济北国不仅要比衡山国小,而且远在齐地,与兄长淮南王之间相隔了数个诸侯国。 就在刘勃被改封为济北王后不久,汉景帝又以同样的理由,改封庐江王刘赐为衡山王,庐江国则被废为了庐江郡,以庐江郡将衡山国和江都国(原吴国)隔绝开来。 汉景帝此举,看似是在关心衡山王刘勃和庐江王刘赐的身体,对他们没有参与叛乱的褒奖,但实际上却是对淮南三王予以拆分,削弱淮南地区诸侯王的势力,毕竟他们兄弟三人的血缘关系太近了。 同时,汉景帝又利用朝廷平定“七国之乱”的余威,下诏取消了诸侯王任免封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权力,改由朝廷派遣官吏治理,将诸侯王治理封国的权力收归朝廷,同时又改革诸侯国官制,改丞相为相,裁撤诸侯国御史大夫等大部分官吏。 此后,诸侯王除了按照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相应租税作为俸禄之外,虽然在封国内地位依旧至高无上,但却再也不能自治其国,亦无权过问封国的政事,这使得朝廷对诸侯国的管控大大加强。 诸侯国在丧失独立政治权力之后,其实际地位已经与汉郡无异,不仅使得诸侯国丧失了同中央对抗的物质条件,极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也使得诸侯国的百姓从诸侯王的统治下解放了出来,可以与朝廷直接统治的郡县一样享受到“文景之治”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汉朝的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固,起到了卓越的成效。 在处理诸侯王问题的同时,为了加强集权,防止此前逼宫事件再度出现,汉景帝也在想办法限制功勋集团的权力。 不过,相较于诸侯王而言,对于功勋集团的处置无疑要更为复杂,毕竟在这次叛乱之中,诸侯王乃是有罪的一方,而功勋集团却在平叛中却多有战功。 “七国之乱”被平定后,在这些功勋将领和文帝旧臣立有战功的情况下,汉景帝虽然不得不对他们予以嘉奖,但鉴于这些人曾经的逼宫行为,汉景帝的赏赐更多局限于爵位和钱财,而几乎没有给予他们任何实权。不仅如此,这些功臣在此后的多年中,更是相继遭到清算。 例如作为大将军领兵平叛的外戚窦婴,虽然因功被封为魏其侯,凭借着功侯和外戚双重身份,一度声望高涨,也获得了参议朝政的权力,但却始终没有获得实权。而在叛乱中率兵先后平定齐地、赵地的栾布,也只是被封为了俞侯,曾在汉文帝时担任燕相的他,又被遣回燕地继续燕相。至于没有立下功勋的袁盎,则只是被任命为了楚相,不久后便又因病辞官。 正如前文所说,这些功勋大臣虽然拥有一定权势,但在朝廷统治稳定的情况下,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因此汉景帝对他们的惩处力度其实并不算太大。相较于这些官员,汉景帝显然更为重视军权的归属,汉景帝五年(前152年),在丞相陶青因病辞官后,汉景帝任命太尉周亚夫为丞相,趁机再度废除太尉一职,从而将军权彻底收归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