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百足龙(1/1)

作者:脑洞君成真呐

穿越盗笔后,我拿了救赎剧本第174章 百足龙

营山村四周全是雪山,白茫茫一片,林区偶现几抹墨色,也都被雪压了一头。 据陈皮所言,东夏皇陵在这横山内,只要进到山里就能找到龙头宝眼的位置。 但冬季上雪山本就难,这山又这么高,真要去,估计连个向导都找不到。 众人也没别的办法,准备先在营山村休整先找找看。 营山村没有招待所,为了不被冻死,几人厚着脸皮去敲村委会的门。村支书倒是热情,但热情不管用,他只能万分遗憾地告诉几人村里没有空房子,前两天才借给了两个游客。 不过那两个游客住的院子很大,他可以领几人过去,看游客愿不愿意和他们分住。 大冬天怎么会有游客爬雪山?无邪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有猫腻。 听到是两个人,王胖子心下有了猜测,“是不是一男一女?” 村支书连连点头,“小兄弟,你们认识?这么巧?” 王胖子摆手,“这可不是什么缘分,我们就是约着一起爬山的,一两个人大冬天爬雪山还是有点怕。” “路上出了点岔子,我们还以为他俩在另外一个村里,没想到他们已经到这儿了。” 听了王胖子这话,村支书已经完全相信眼前这群人和之前那对男女是一起的。 那对男女来的时候他就疑惑,怎么一男一女大冬天的跑到他们这儿来爬雪山。而且他俩带了一大堆包,他趁着帮忙去看过,东西有好多份,看着可不像两个人用得完的。 “入冬了,这路确实不好找。”村支书揣着手往门外走,“你们既然认识,那就更好办了。我先领几位过去,那边应该住得下。” 王胖子笑着谢过,余下的人眼观鼻鼻观心,跟在了村支书后面。 一男一女的配置,无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黑眼镜和洛远安。 碍于王胖子走在村支书旁边,无邪落在最后小声问旁边的张麒麟,“小哥,那两人是洛爷和黑爷?” 张麒麟看了眼竖起耳朵的陈皮,嗯了一声。 还真是他们。 洛远安在,无邪很难不认为这次长白山之行也是棋局中的一步。 但是他实在想不通,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长白山云顶天宫,这些地方到底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一定要他来一趟?他们算计的汪家人到底在哪儿? 无邪不着痕迹地观察前面的人。 村支书步履蹒跚地带路,王胖子在他旁边闲聊顺便探听些消息。 陈皮走在他俩后面,人虽老,步子却稳。陈皮后面是他的三个伙计,高个儿的叫郭风,戴眼镜却一身刀疤的叫华和尚,还有个年纪小但话痨的叫叶成。 这其中真要有人是那什么汪家人,他觉得陈皮那三个伙计最有可能。 营山村不大,几人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地方。 等他们走近,屋里的人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了。 “安爷,黑爷!”王胖子率先笑着打招呼,企图以这种方式让洛远安忘记某些事情。 也不知道是不是王胖子的祈祷奏效了,洛远安似乎并不意外他出现在这儿。 洛远安对着王胖子点点头,没有理他身后的陈皮,“支书,快进去坐,这外面怪冷的。” 村支书摆手,“小妹儿,这几个人我看这屋子应该住得下,既然你们认识,我就让他们在这儿住行不?”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本来就是在等他们,还麻烦支书您又跑一趟。” “这有什么麻烦的!既然人带到了,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需要的你们就来村委会找我。” 他们这边还有事没捋清楚,自然也不挽留,“叶成,送支书回去。” 洛远安越过陈皮直接指使他的伙计。 叶成闻言麻溜地走到村支书身旁,“支书,我们一起走,做个伴儿啊!” 他是一点儿也不看自家四阿公的眼色。 “我自己回去就行,不用送,不用送。”村支书连连摆手,他又不是七老八十了。 “雪天路滑,我跟您一起走,您一个人回去我们哪里放心得下?”叶成嘴伶俐,手扶着村支书就要往外走。 村支书见拗不过,就跟院子里的人告辞,和叶成一起走了。 “进屋吧,外面怪冷的。”送走村支书,洛远安招呼人进屋。 屋里烧了炭火,进了屋,人才感觉活了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最先挑起话头的竟然是陈皮。 无邪坐在一旁吃瓜,他知道洛远安和陈皮关系不错,但没想到能不错到陈皮的伙计会完全不问陈皮的意思就去执行她的命令。 对此王胖子表示,羡慕二字真的是说倦了。 不知道他跟陈皮搞好关系,能不能继承自己这位老哥哥的部分遗产。 “你都能在这儿,我怎么不能在这儿?”洛远安看着陈皮拖着这样一副身子还跑出来倒斗就气不打一处来。 陈皮听她这阴阳怪气的也不恼,“吴三醒夹的喇叭,喊我来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甩锅的本事一流。 洛远安皱眉,这吴三醒怎么越听越不像个好人?引无邪的是他,诱陈皮的还是他。 如果洛远安知道王胖子是被吴三醒托人叫来的,她能直接把吴三醒钉死在坏人榜上。 不过“好坏”也是分立场的,吴三醒至少站在九门这边。 “他喊你来你就来?你什么时候这么听话了?” “我听说这儿有九龙抬棺,过来长长见识。”陈皮眨巴眼,我是真的很无辜哦。 洛远安瞥他一眼,“就你这把老骨头,大冬天还来爬雪山长见识?” 陈皮直直看着洛远安,“不行吗?” 洛远安被他气笑,行行行,这可真是太行了! 黑眼镜见她气得不轻,连忙拢过人。 “四爷,您那儿有没有啥消息,分享分享?” 陈皮深深看了黑眼镜一眼,接过台阶,“据说这山里的东夏皇陵,埋葬的是万奴王。” 万奴王,全名蒲鲜万奴,女真人,在金朝对抗蒙古军后期是一把利刃,最高官至金朝辽东宣抚使。但蒙古太过强大,认清形势的蒲鲜万奴背叛金朝在今天的辽宁省建立了东夏国。 此举惹恼了苟延残喘的金朝,也得罪了蒙古,两面包夹之下,东夏国仅存在了十九年。 “就一个东夏小国,里面能有什么宝贝?”王胖子不大信,“老哥哥,你那九龙抬尸棺不会是从哪儿道听途说来的吧?” 排场如果真有这么大,他可就要怀疑这十九年万奴王都在给自己修建皇陵了。 陈皮冷哼一声,没有当着洛远安的面和傻子计较。 无邪笑着打圆场,“万奴王毕竟是一个皇帝,虽然统治时期只有十九年,但是整一个九龙抬尸棺还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他们这龙跟我们汉族的蟠龙是不一样的,他们的龙是百足龙。” “百足龙?那是啥玩意儿?有一百条腿儿的龙?”王胖子瞪眼,这世界这么玄幻吗? 洛远安也很好奇。如果她没认错,青铜门外悬在铁索上的那口棺材应该就是陈皮说的九龙抬尸棺。不过那么黑,她还没看见过棺材上的纹饰。 “不是龙,而是蜈蚣这种长身多腿的动物。” “棺材上面雕蜈蚣?还挺邪性。”而且听起来就很符合少数民族做派。 等他们进了云顶天宫,见到真的百足龙和万奴王,便会发现,这才是真正的邪性。 一行十人在营山村待了几天,几番打听,才找到个愿意跟他们一起上山的向导。 向导名叫顺子,是一名退伍军人。 顺子很好说话,表示营山村附近的几座山都可以带他们上去,不过进了雪区都得听他的。 众人应下,又按顺子的意思添置了行李,十人十五匹马浩浩荡荡往林区深处走去。 值得一提的是,洛远安和黑眼镜到长白山先去的栗子沟,也就是吴三醒一开始定的补给点。他俩碰到前来抓人的警察,跑路的时候没忘把那五套装备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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