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清廉传世——范理(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1三国明第十三章 清廉传世——范理

范理,字道济,号操斋,天台县城人,明朝官员。乡试第一名,赴京会试,中进士,任江陵知县,升德安知府。德安有数百家民田为楚王府卫护所占,而租税仍要失田农户缴纳,乃上奏朝廷,尽归还其田。 自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旧都岁久失修,破旧不堪,因而葺造费颇巨,范理决定整顿都城,不使百姓增加负担。下令卖掉芦场新苇、分局旧木料和内库旧储存帛等,得银万两,修葺郊庙、宫殿、城楼、卫表、战船等。时因交通不便,各地由民工运往南京粮食,每石米运费高达3斗,征得朝廷同意,改由兵士运输,将节省10万石米运费作备荒赈济之用。 杨溥主持朝政的时候,他的儿子从家乡到京来看望他,杨溥问儿子:“你一路过来,可听说哪个守令好吗?”儿子回答说:儿从家乡来,路过江陵县,那个县的县令很不好。“杨溥问:“人们说了些什么?”儿子说:“就是对我的招待太马虎简单了,他是天台县的范理。”杨溥默默地记住了这个名字,不久就向皇帝推荐,将范理提升为德安府知府,范理上任以后,办了很多好事。 范理施政,以礼为先,惩罚次之,扬善惩恶,不徇私情,由此盗贼敛迹、斗殴几绝,属境大治,百姓安居,生产发展。当地乡绅、父老感恩戴德,立“去思碑”于府治前颂扬范理德政。范理为南京吏部左侍郎时,对官员考核、黜陟,采用“考课公明”制度,杜绝徇私舞弊,一惟至公,一时人才举知激励,朝野俱赞其廉洁、公正。 范理一生忠于王朝,勤于政事,爱民如子,不辞辛劳,存心忠厚,操行廉洁,斟酌事体,合于时宜,深得民心。乐于从命,上亦为其嘉纳,公事之暇,笔耕不辍,范理为官40余年,以清廉传世。《台州府志》称其:“居官清慎忠勤,一以兴利为主……官至侍郎,家无半椽寸土之增,服食粗粝如贫士。”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