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制定钱粮——郁新(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1三国明第十一章 制定钱粮——郁新

郁新,敦本,临淮人,洪武年间官至户部度支主事。明成祖朱棣成帝后让郁新管户部事务,制定钱粮的法律。永乐三年病死,朱棣为此废朝一天。 洪武年间,郁新以人才被征召入京,授予户部度支主事,后升为郎中,过了一年,升为本部右侍郎。皇上曾问他天下户口田赋的数据,以及地理险易情况,郁新都应答无遗,皇上称赞他的才华,不久他进升为尚书。 当时亲王每年的禄米是五万石。郁新建议减去五分之四,并规定了郡王以下宗室的禄米数额。又因边务粮饷不继,郁新制定招商开中法,令商人输运粮食到塞下,然后发出凭据,根据凭据支给食盐,边防粮储因此而充足。夏原吉任户部主事时,郁新很敬重他,各部门的事务都委任给他处理。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召郁新掌管户部事务,以古朴为侍郎辅佐他。河南发生蝗灾,有关官员不上报朝廷,郁新弹劾处治了他们。当初,粮食由运河转运到北京,郁新说:“从淮河到黄河,多是浅滩跌坡,运船非常艰难。请另用可装载三百石的浅船,从淮河、沙河运到陈州颍溪口跌坡下,再用可载二百石的浅船运到跌坡上,然后用大船运入黄河。到八柳树等处后,令河南的车夫由陆路运入卫河,转输到北京。”皇上听从了。郁新又说:“湖广屯田所产的东西不一,请允许他们都可以输运给国家。粟谷、糜黍、荞郘两石,准许当大米一石。稻谷、高粱二石五斗,禾参稗三石,各准许当大米一石。黄豆、小麦、芝麻与米相等。”这一条被定为法令。 郁新建议公、侯、伯、驸马、仪宾这些俸禄达到二百石以上的人,请照文武官员之例,米和钱钞兼给。因士卒劳困,郁新建议将每年收成达不到原定产量的屯田的课税减去十分之四五,又建议改纳米到北京赎罪为纳米入南京仓。皇上都批准执行。 后来,郁新病死于任上,皇帝朱棣叹道:“郁新处理国家财赋十三年,计算出入,现在谁能替代他呢?”朱棣为此废朝一日,赐给葬祭,而召夏原吉回来处理户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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