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去蓝立苏家(1/1)

作者:蒋夫

周总别逼了,商小姐不让你携子上位第154章 去蓝立苏家

接连两次拨打电话,都没打通,周儒以为占线。 “那边许是在忙。” 商洁把手机放下,对周儒说:“星园的手机号注销了。” 周儒眉目轻拧,见商洁一脸的不开心,接着说:“许是刚换了号码,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你若是急着找她,我……” 商洁突然摇头:“算了,不找了。” 晓星园有逃离的念头,商洁理解。 远离以前,远离过往,希望和过去的一切割舍,更希望把那个不堪的自己丢在记忆的尘埃里,深深掩埋,最好是不见天日。 而,她和周丽欢是晓星园不堪记忆里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晓星园想忘记过去,必须先把她们丢掉。 或许对晓星园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好,不找了。” 周儒牵着商洁缓缓地往停车场走去。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我们干涉不了,只能祝福。” 云城的风是冷的,湿漉漉的。 周儒开着车行驶在路上,开了导航。 车内没开空调,只微微地把窗户打开,丝丝凉凉的风从窗户的缝隙中钻了进来。 今天的商洁没有盘丸子头,只在脑后扎了个高马尾。 风吹来,发梢随风摆动,只要商洁微微地侧头,发丝就扫在周儒的胳膊上,麻意瞬间窜起,痒到周儒的心里。 他侧了侧头抓起商洁的手送到唇边吻了一下:“云城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回头,我带你去我以前上学的地方看看。” 商洁还是第一次听周儒说起上学的事情,感兴趣地歪了歪身子:“你在云大上的学?” “嗯。” “云大好玩么?” 周儒又吻了一下商洁的手:“好玩,非常的好玩。一到晚上,礼堂就有灯光舞会,学校外面一年四季都有烧烤,鲜花是可以吃的,水果是可以蘸的。从学校骑车半个小时就能看见海,也能爬上山。只一点,虫子太多。” 说着说着,周儒的脸上就现出薄怒。 “我有一年被虫子咬进了医院,脸肿了半个月。” 周儒一边说着还一边比画着,不似他往日的清冷模样。 现在的周儒是快乐的,商洁能感觉得到。 “明天,明天我就陪着你去云大。” “好。” 周儒望过来的目光含着少年的雀跃,只一刹那就消失不见。 绿灯亮了,后面的车开始按喇叭,周儒只能发动车子,继续往前开。 蓝恒一的叔叔蓝立苏住在靠近湖边的一个独栋别墅内。 周儒带着商洁下了车,上前敲门。 三声后,等了一会儿,里面没人应声。 周儒又敲了一下,又等了一会儿,依然没人应声。 周儒按照蓝恒一给的号码拨了过去。 手机里面响了五声,对方接通。 “你最好是我认识的人,若不然,我非骂你祖宗十八辈。” 蓝立苏支着画架正在湖边写生,动情处,突然被电话铃声打断,心情已经不爽到了极致。 “二叔,是我。” 电话那边有一瞬间的沉默。 “周儒?” “嗯。” “你个混小子,还知道打电话啊?” 手机里面的咆哮声实在是太响,连站在旁边的商洁都听见了。 周儒把手机拿远一点,以防震伤耳膜,等蓝立苏稍微歇歇,他才把电话贴近耳朵:“我在你门口,你在哪儿?快回来。” “在我门口?” 不等蓝立苏说话,周儒又把手机移开。 里面的咆哮声再次响起。 “哪儿?你小子不会在云城吧?” “在你湖边的别墅门口。” “哈哈哈,好小子,还知道来看我,等着,我这就回去。对了,密码没变,忘记了,就在门口等着。” 不等周儒再说话,那边已经把电话挂断。 周儒点了一下电子锁的按钮,上面显示输入密码。 他把记忆中的数字输了进去,叮的一声,门锁打开。 商洁诧异极了。 这个叫蓝立苏的一定是个怪人。 屋门被推开,商洁跟着进去。 独栋的二楼小别墅,一楼的大厅内,满地都是草纸,上面涂涂画画了很多东西,山、水、花、鸟…… 人物素描倒是很少。 商洁几乎是无从下脚。 周儒弯身帮着把地上的画稿捡了起来,商洁也跟着捡拾。 两人把整理好的画稿放在一楼客厅的桌子上。 “你先坐着,我去给你弄喝的。” 商洁听话地老实坐在沙发上。 周儒径直往屋子后面走去。 等着的空档有点无聊,商洁把桌子上的画稿拿过来,一张一张地翻看。 这个叫蓝立苏的,画画的本事确实不一般。 本子上的画作个个栩栩如生,有些还是立体的,若不是知道这些是画,放在地上,她一定以为这些是实物。 商洁忍不住上手去摸,直到摸到纸张平滑的触感,才把手收了回来。 蓝立苏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一个软软糯糯的小女娃在沙发上坐着,她的旁边放着一件男式外衣,那款式,那针脚,周儒在云城上大学的四年里,可没少穿。 他立马猜到了这个女娃娃是跟着周儒一起来的。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靠近,眼神奕奕地打量。 商洁太过专心了,并没有发现有人靠近。 “好看么?” 一个男声突然在耳边响起。 商洁不自觉地打了个激灵,鸡皮疙瘩瞬间在身上暴起,麻意更是窜到四肢百骸,魂都差点被吓掉。 手中的稿纸更是惊飞,撒了一地。 明明刚刚才收拾好! 她和周儒忙了好一会儿。 男人就在旁边,商洁没动,不确定面前的人是谁。 不久前刚见过蓝恒一,他一身运动装扮,瘦削的脸颊上棱角分明,成熟男人的魅力中带着一点未散尽的少年感。 虽然不是顶级帅哥,也是让人眼前一亮的那一款。 商洁想,蓝恒一的颜值在那儿,他的叔叔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而面前的这个男人,胡子拉碴的,t血衫、大裤头、脚上一双人字拖。 那件t血衫领口都走了形,衣服上更是皱皱巴巴的,给人的感觉像是刚从垃圾堆里面捡的一样。 商洁踏入社会早,最知道人不可貌相这句话。 于是说:“好看。” “哈哈哈,还是你这个小女娃有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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