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赵、狐之争(1/1)

作者:立日耳

王朝的腐朽第三百一十章 赵、狐之争

晋襄公死后,晋国国君之位原本应该由太子夷皋继承,可当时夷皋只有四岁,晋国大夫们担心国君年幼,准备拥立一个年长的国君。 晋文公有四位公子,公子欢继承了晋国国君之位,即晋襄公。 公子乐在陈国,晋文公与怀嬴所生;公子雍在秦国,晋文公与杜祁所生,公子黑臀在周,晋文公与周女所生。 赵盾表示,应该立公子雍为国君。它乐于行善且年长,先君宠爱他,而且与秦国亲近。秦国,过去的友好邻邦。拥立一个善良的人,国家就能稳固。事奉年长的人就是名正言顺。立先君所喜爱的儿子就是合于孝道。结交昔日的友邦,就能安定国家。为了避免灾祸的发生,所以准备拥立年长的人为国君。拥有了这四种德行,灾祸就可以消除了。 狐射姑(贾季)则表示,不如拥立公子乐。他的母亲曾得到怀公、文公两位国君的宠爱,如果拥立他的儿子为国君,民众必然安定。 赵盾却反驳他,辰嬴(怀嬴)身份低贱,在文公夫人中位次第九,他的儿子又会有什么威信呢?况且他曾经得到两位先君的宠幸,说明她是一个淫乱的人。公子乐作为先君文公的儿子,不去大国却去小小的陈国,说明他是一个鄙陋之人。母亲淫乱,儿子鄙陋,自然没有威信。陈国弱小而离我们太远、不能援助我们。如何来安定国家?公子雍的母亲为了襄公,让逼姞居于自己之上。同时又为了安抚狄人,又甘愿居于季隗之下,因此位居第四。先君文因此宠爱她的儿子,让他到秦国做官,位居亚卿。秦国强大且距离我们很近,能够很快援助我们。母亲仁义,儿子受喜爱,就能让百姓顺服。这样,拥立他不也是可以的吗? 于是,赵盾派先蔑、士会到秦国迎接公子雍。狐射姑也派人到陈国迎接公子乐。 但赵盾却偷偷派人将公子乐在郫地(晋邑)杀死。 狐射姑怨恨阳处父让自己失去中军将的职位,也知道自己在晋国得不到帮助,便派狐鞫居杀死阳处父。 《春秋》对此事是这样记载的,‘晋杀其大夫’,就是因为阳处父随意更改了国君的任命。 这一年,十月,晋国安葬晋襄公。 十一月,晋国人杀死狐鞫居,狐射姑逃到狄人那里,先颗代替他担任中军佐。 之后,赵盾派臾骈将狐射姑的妻子儿女都送了过去。 从上述种种,可以看出,赵盾的能力确实是要超过狐射姑,而狐射姑落得个身败离国的下场,虽说有自身的原因,可还是要说命运弄人。 在晋国的这场权力交替中,能力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他们有太多的考量和计较,也不得不根据变化顺势而为。 这不仅是对赵盾、晋襄公如此,就算是赵衰和晋文公,也不得不如此做。 他们是掌握权力的人,但很多时刻,人也不得不依附着权势而为。 当初夷地之蒐,狐射姑侮辱臾骈。臾骈的属下便打算杀死狐射姑的全家来替他报仇。 臾骈却说,不可以这样做。我听说《前志》上有这样的话,‘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无论是恩惠和仇怨,都和他的子孙无关,这就是忠的道义。)’夫子对贾季十分礼待,我却利用他的宠信而报自己的私怨,这恐怕不行吧?利用别人的宠信,这不是勇敢的表现。平息了自己的愤恨,却增加了对方的仇怨,这不是聪明的表现。因为私事却损害公事,这不是忠心的表现。抛弃了勇、智、忠这三样东西,又能用什么去事奉夫子呢? 于是,臾骈便按照赵盾的命令亲自把狐射姑的家人送到了国界。 国家虽然有动乱,可还有着像赵盾、臾骈这样的士大夫,国家就还在正道之上,因为没有把私心置于公事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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