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倭奴贸易(2/2)

作者:杨氏良家子

汉末之并州匪政第一百零六章倭奴贸易

就这些内容,无论哪一点听起来似乎都极易遭遇波折。

而只要这些环环相扣的环节中,任何一环出现崩溃,就会导致大军全军败绩。

元朝征倭,就是因为两场台风,导致了最后的失败。

张瑞可不想孟朝重蹈覆辙,早早给倭国留下神风的神话,便对荀兴说道:“欲平倭奴,不能直接动兵。必须先削其根基,弱其战意。汝等可从这两方面着手。”

荀兴毕竟见识有限,不得头绪,说道:“陛下以大计相托,臣诚惶诚恐,唯恐有负陛下厚望,请陛下为臣指条明路。”

“此事不难,可参照我朝旧例。关于削其根基,可参照盐引开中法。在前汉中平五年,朕起兵于孟县的同年,倭国亦暴发内战。”

“邪马台国与狗奴国等互相攻伐,战乱至今未止。汝等可前往资助一方诸侯,售其刀剑,收其青壮、女眷。”

荀兴眼睛瞬间雪亮,不敢置信的望向皇帝,问道:“陛下允许吾等向外出售利刃?”

在汉、孟、隋、唐、宋,都是允许民间佩戴刀剑的,只要不是盐铁官营,私铸刀剑也并不犯法,与私铸铠甲判谋逆大不相同。

毕竟若是一位大侠去铺子里大喊一声,店家,买一把长剑,店员可能会热情招待。

但若一位大侠,到铺子里大喊一声,店家,给咱来套明光铠,能吓得所有人惊慌失措,鸡飞狗跳。

在孟朝民间也是有刀剑买卖的,只是通常而言,工信司不会给商队发行商牌照。工坊自产自销,只在本地城市贸易。

商人也不愿意碰这方面的忌讳,一个商队往草原方向行商,被关防检查到运送有数十车、上万把长刀,这可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刀剑贸易不赚钱。众所周知,利润最大的便是军火贸易。

只是想拿到工信司下发的刀剑贸易牌照,属实不易。

张瑞说道:“朕会下令工信司放出五个行商名额,允许豪族参与竞拍。获得此牌照,可运输刀剑前往倭国贸易。”

关于如何获得人口,大英帝国在历史上给所有民族都上了经典、生动的一课。

一个合格的帝国,是不需要亲自上战场掳掠的。只要挑动起地方冲突,向其中一位国王、酋长售卖武器就够了。

这位获得支持的酋长就会四处扩张,杀伐掳掠,将获得的人口卖给帝国。

倭国气候温暖,所以人口众多,更合适的是还有一系列的群岛在诸夏与倭国中间。

商人将大量倭人贩卖回中原,参与工坊劳作,推动工业发展,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而且相比于历史上的黑奴贸易,倭奴贸易有一个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那就是倭人女子与诸夏女子相貌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被诸夏百姓娶回家哺育出来的后代,没有任何其他民族特征,能够完美融合进诸夏血脉。

张瑞不是纯血统论推崇者,在张瑞看来,若一名士大夫与赏赐的贡女生了一名孩子,那这个孩子世代生活在诸夏,他就是绝对意义上的诸夏苗裔。

实在不能想象这个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会哭着喊着要恢复倭国那些简陋习俗。

更别提他的后代了。

假如这个孩子再与一名诸夏百姓结合,哺育下一代,恐怕等其长大成人,没有任何人能知道其外祖母是一位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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