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辽宁特大抢劫杀人团伙王福仁(一)(1/2)

作者:甜柔

不看美女和大腿,来看杀人和悍匪第168章 辽宁特大抢劫杀人团伙王福仁(一)

案犯:王福仁</p>

出生日期:1963年</p>

籍贯: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p>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p>

此案发生在锦州市,是锦州市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连环抢劫杀人案,案犯的作案方式简单粗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下手极其凶残,坚决不留活口。</p>

这种作案方式,在当时的刑侦技术条件下,非常难以侦破。</p>

王福仁从小性格就很内向,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从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p>

当出租车开到了女儿河火车站东边的一个铁路道口附近,王福仁告诉老赵:“到地方了,停车吧。”</p>

结果老赵刚把车停下来,王福仁在后面掏出钢珠枪,对准司机的后脑勺,直接开了一枪,当场就把人打死了。</p>

随后王福仁从老赵身上找到一百多块钱现金,还有一个传呼机。</p>

王福仁没当回事,反正这次也不是为了抢钱,枪的威力让他非常满意,至于杀人的后果,他压根就没考虑。</p>

通过这次动手,王福仁坚定了要抢大老板的想法,这事太简单了,抬手一枪,黄金万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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