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美女和大腿,来看杀人和悍匪第122章 哈尔滨特大杀人团伙田旭、鲁林(二)
1989年8月29号,由于前一天晚上喝了不少酒,这天早上田旭早早就醒了,脑子还是迷迷糊糊的,他便又整了点酒透一透。</p>
这是东北人的一个习惯,就是头一天晚上喝多了,第二天早上起来,如果还没醒酒的话,那就再少喝一点,说是能快速醒酒。</p>
这招别人用好不好使不知道,田旭肯定是没好使,他自己喝着喝着,就想起了报仇的事,借酒浇愁愁更愁,田旭干脆放下酒杯,出门准备去找王伟他们。</p>
这时候是早上八点半,田旭在路过南岗区民意街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女的,她看到田旭之后,便跟田旭打招呼:“我看你有点面熟呢?咱俩是不是认识啊?”</p>
这女的姓蒋,是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一个警察,可能是因为田旭总在火车站附近混,两人曾经碰到过,所以蒋警官以为自己认识他。</p>
但此时田旭正闹心呢,就胡乱的应付了几句,然后顺嘴问了一句:“你是干什么的啊?我怎么忘了呢?”</p>
由于蒋警官并没有穿警服,于是她微微一笑说道:“我是警察啊。”</p>
田旭一听是警察,脑瓜子一下就短路了,他借着酒劲,掏出刀子,对着蒋警官连捅八刀,把人当场捅死,随后撒腿就跑。</p>
田旭落网之后是这样交代的:“我当时喝多了,听到对方是警察,还以为是来抓我的,脑袋一热,就把人捅了,回去我才想明白,那警察可能就是看我眼熟,想和我打个招呼。”</p>
田旭酒醒之后,也有点后悔,他之前连出去打架,都没敢下过重手,整了一把猎枪,也从来没有开过,现在突然出了人命,说不害怕那是假的。</p>
但是过了一段时间,田旭发现并没有什么事,虽然案发当时,好多人都看到了,但是两个人无冤无仇,平时也没有交集,更没有来往,所以这种案子并不好查,警察始终没有查到他的头上。</p>
不过由于已经背上了人命,田旭胆子便大了起来,反正逮到了也是枪毙,那还不如往死了作。</p>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别偷了,费那劲干啥,天天坐火车上公交的,一天干不了几个活,干脆直接抢算了。</p>
既然大哥发话了,那小弟就只能跟着干,接下来这伙小偷便转行了,干起了拦路抢劫的勾当。</p>
他们的做法很简单,就是在大街上瞎转悠,看到谁像有钱人了,跟到没人的地方,上去直接拿刀一逼,把钱搜出来走人。</p>
很快他们就尝到了甜头,这种方式简单粗暴,一天能干好几单,整到钱了,就就去吃喝玩乐,钱花完了再接着出去整。</p>
他们就这样抢了一段时间,虽然没弄到什么大钱,不过胆子可是越来越大了,但凡是遇到稍微敢反抗的,直接就是两刀。</p>
慢慢的到了后来,只要是看你不顺眼,即便是不反抗,临走的时候,也得顺手给你来两下。</p>
从1990年一月份开始,一直到三月份,短短两个月的时间,这伙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一共作案七十多起,其中有十五起,对受害人造成了重伤害,不过并没有人命案。</p>
到了三月份的时候,田旭又有了新想法,他觉得这样干不行,抢了这么多次,也没弄到什么大钱,还得想想别的路子,最好能干点大事。</p>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然还没想好要干啥,但想要干大事,手里没有趁手的家伙可不行,必须得搞把正规的枪。</p>
田旭的这个想法一提出来,马上就有小弟问了:“那玩意得去哪整啊?”</p>
田旭早就想好了:“从警察手里抢呗,咱们就去街上溜达,看哪个警察带枪了,直接抢过来就完事了。”</p>
几个小弟听了田旭的提议,心里都有点没底,当街抢警察,风险可不小。</p>
不过田旭早就想好了办法:“咱们开着车出去抢,寻找目标也方便,警察上下班一般都骑自行车,找到目标之后,咱们就跟着他,只要到了没人的地方,直接开车把他撞倒,然后拿枪走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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