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再遇女主(1/1)

作者:龙隐隐

穿越六零,要啥有啥!第190章 再遇女主

“云堇,首先非常谢谢你给我买礼物,但是我的手都带不下了。”沐清歌抬起戴满了首饰的双手给时云堇看,希望他能停下疯狂的购物欲。 “还没买项链,我们去看看。”谁知时云堇的关注点不在手上,转移到了脖子上,呼~ “云堇,你兜里还有多少现金?” 为了待会儿还有力气吃饭,沐清歌决定买一件贵重的首饰,一举花光时云堇的零花钱。 “200,还有200,不够的话我再回去取。” 虽然沐清歌开了公司很有钱,但时云堇还是会把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沐清歌,每个月只领零花钱。 家里条件越来越好,时云堇的零花钱也就越来越多,从刚开始的一个月10块,到现在一个月200块。 其实时云堇基本没有花钱的地方,生活用品都是家里安排好的,衣食住行也完全不用他操心。 所以他零花钱都存着给沐清歌和孩子们买礼物。 “云堇,前面有一家小店的项链我很喜欢,陪我去看看嘛。”沐清歌心里祈祷,希望那里有200的项链,她不想再逛街了。 “走,我们去看看。”时云堇拉着沐清歌往前走,媳妇儿主动提的,必须得买给她。 看着手上露露在外的各种手镯手链,沐清歌把衣服往下拉了拉,她可不想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盯着。 原本沐清歌只想碰碰运气,没想到这家店给了她意外的惊喜。 老板是一个20多岁的女生,穿着打扮很有特点,尤其是她脖子上的那一串项链很精巧,成功的吸引了沐清歌的注意。 这家店主要是手工定制,店里的成品也可以选。 不过有了珠玉,谁还看得上泥丸。 沟通下来,沐清歌在这里定制了一套首饰,不过两个月之后才能拿货,还得先付定金。 不多不少,正好200块,成功的把时云堇兜里的钱花了出去。 出门的时候,沐清歌乐呵呵的,终于能休息了,她要找个地方去喝杯咖啡。 “优优,喜欢什么告诉妈妈,妈妈给你买。”一位年纪和沐清歌差不多大的女士拉着个十一二岁小女孩和沐清歌他们擦肩而过。 哦莫!不会吧!是她吗? “音音,怎么了?”时云堇回过头想看看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沐清歌。 “云堇,我好像看到了一位故人。”穿书的事情沐清歌没告诉时云堇。 毕竟谁会愿意相信自己生活在一本书里呢?反正如果不是穿书的话,沐清歌接受不了她是一个纸片人。 “故人?”时云堇又回头看了一眼,都是女士,不认识,他谁也不认识。 “以前家属院的邻居,叫夏洛一。”女主的名字,沐清歌可不会忘记。 看上去女主过得还不错,要不是沐清歌知道她们同龄,完全猜不出她的年龄。 既然女儿都已经十多岁了,看来男女主之间的误会也全部解除了,一点隔阂也没有,如今只剩下琴瑟和鸣,恩恩爱爱。 对了,差点忘了男女主的儿子顾亦扬,按照故事的发展,要不了多久他就会遇到喜欢的姑娘。 不过他喜欢,夏洛一可不满意,举起了棒子,要打鸳鸯。 像夏洛一和顾寒这样的世家,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娶或嫁一个没权没势,什么背景也没有的穷小子或灰姑娘。 门当户对是他们最看重的。 确实有些事情不是你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需要成年累月的积累和熏陶,世家媳妇也没有那么好当。 虽然顾亦杨是收养的,做不了家主,但是却被寄予厚望,顾家上上下下,没一个人会同意他娶一个毫无背景,家庭复杂的孤女。 但人与人之间,最难斩断的就是一个情字。 顾亦扬哪怕与整个家族“为敌”,都坚决娶了她。 男女主的孩子,又岂会是孬货呢? 顾亦杨脱离了顾家,弃军从商,和妻子谢韵共同努力,不过10年的时间就闯出了一片新天地。 成为人人皆知的顾总,也是从那时候开始,顾家才承认了谢韵这个儿媳。 不过夏洛一对她始终喜欢不起来,毕竟是她害得他们母子这么多年不能见面。 哎~男女主马上就要得到一个“叛逆”儿子了! “是吗?没印象了。”时云堇回想了一下,没什么记忆。 “走,家里不是开了一家奶茶店在这里嘛,我们去歇歇。”其实时云堇早就注意到沐清歌不想逛街了,但他想逗逗她,才作势还要拉着她去逛。 “走吧,顺便给好好和蛋蛋也带两杯。”奶茶可是暴利,这个商机沐清歌是不会放弃的,虽然现在种类单一,但仍然卖得很好。 沐清歌要了一杯鲜榨冰橙汁,时云堇喝的是基础款的珍珠奶茶。 好好的奶茶喜好和时云堇一样,蛋蛋喜欢喝杨枝甘露。 拿到奶茶,沐清歌在店里坐了一会,看着店员的井井有条,对待顾客也很有礼貌,然后点点头,满意的离开了。 时间差不多了,得去汇合出发下一站。 “老爸老妈,你们怎么知道我渴了,正想去店里喝一杯呢。”蛋蛋看着时云堇手里的奶茶两眼放光,是他喜欢喝的。 能喝到奶茶好好也很开心,甜甜的,好喝。 有时候,当你开始遇到一个人,就会不定时的在不同的地方遇到她。 就像现在,沐清歌又在店里遇到了女主,他们一家人也来店里吃饭。 顾寒、夏洛一、顾亦扬、顾亦仁、顾亦楷和顾优优,一家六口。 他们要了一个包间,就在沐清歌他们隔壁,这该死的缘分。 女主他们一家的事情沐清歌并不想沾染,不然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对于女主一家的瓜,她也没那么爱了,不就是你爱我,我爱你,你看不惯,我看不惯你,经历曲折,然后欢欢乐乐过大年的剧情嘛,没意思。 也就是当时年轻,对这种男女之主间的拉扯没什么抵抗力,我喜欢得不行。 现在仔细一想,也没什么好看的,只觉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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