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怀疑对象(1/2)

作者:关昌

派出所里的小捕快第四百二十六章 怀疑对象

果然,王邵东听后,马上就用他丰富的经验,提出了与江浩意见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想法有些想当然了,当然,不是怪你的意思,你接触的案子不多,难免办案经验不足,像这起案子,就不太可能是凶手为了挑衅警方做出来的。”

“哦?为什么这么说?”

果然听到王邵东发出不同意见,江浩有些好奇,为什么就不可能是凶手故意挑衅警方呢?很多凶手都是仗着自己作案手段高超,从而挑衅警方,以此为乐。

“这么说吧,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看到江浩有些想不明白,王队也难免有些好为人师的开始指点起来了。

“嗯,什么问题?”

“凶手为什么要摘除郝美丽的肾?”

“应该是为了肾移植吧?总不可能是为了玩吧?”

“肾移植,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尤其是一颗健康的肾源,价格更是不菲,黑市上有人最高开出了165万的价格,所谓财锦动人心,他们不惜铤而走险,这才有了器官移植的动机,所有人都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闷声发财他不香吗?为什么还要暴露在警方的视野里呢?”

“再说,他们不是一个人,一个人是完成不了如此复杂手术的,因此绝对是一个团伙作案,一个人可能脑子不灵光,但不可能所有人脑子都犯糊涂,因此,他们的出发点就压根没想过要杀了郝美丽,如果杀了她,那他们不就一下有了两个肾了?”

“对呀。”

王邵东的一番话,一下子让江浩醍醐灌顶,思想瞬间豁然开朗了起来,道理很简单,只是自己想复杂了,可如果真的是王邵东推测的那样,那这件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江浩一下子又糊涂了,总感觉前路迷茫,今天已经天黑了,还有两天时间,自己真的能在茫茫人海中,抓到凶手吗?

此时江浩的心里也没底。

“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量刑的问题,一旦两个肾都取走,那么就造成了故意杀人罪,最高是要判死刑的。但是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只是取走了一个肾,而且给她创造了自救条件的话,将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的,也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切除一个肾能定个三级残,就算判十年,到时候主动赔偿,再减减刑,六七年就出来了,所以你觉得他们有没有杀人的必要?”

王邵东继续用自己的经验之谈手把手的教江浩,有这么一个经验丰富的刑警队长在言传身教,他也听得很认真,毕竟王队说得这些都是干货,都是一线民警多年来的办案经验。

江浩是脑子转得快,不代表你什么事都懂,只能说明你能举一反三,所以,他欠缺的经验,就是那个一。

“不过你说的那个想法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只为了给郝美丽一个人做换肾用,他们就搭建这样一个手术室的话,代价未免太过巨大了。”

就在江浩他们,商量案情正起劲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王队?王队回来了吗?有发现。”

“我在呢,小洋,什么事?”

“出结果了,经过我们的仔细核对和观察,我们终于梳理完救护车的所有路线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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