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点灯(1/2)

作者:村里颜值担当

爱一个人,执一把剑,追一个梦第九章 点灯

筱儿知道李寻仙自从那次被王大伯狠狠地骂了一顿后,就不再理人家了,心生芥蒂,每次送信要经过老柳树的那条路,少年都会刻意地绕几条路,就是不从他家门前过,那连阵桥也好久没有走过了。

只因王晋城的那一句:“你这小兔崽子以后别让老子逮到,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于是筱儿便带着少年走在四通八达的小巷里,绕过了王大伯家,最终才来到大盛客栈的门前。

至于为什么李寻仙不解释清楚,筱儿一直都想不明白,直到李寻仙说:“如果我解释清楚了,那几个玩火的孩子不就被王大伯盯上了吗,镇里人谁不知道,王大伯没什么本事,刚过门不久的媳妇也气跑了,没有留下子嗣,王大伯脾气暴躁,恐怕就是衙门里的钦差大人也要逊色三分!要是那几个孩子被盯上,不就失去童年的快乐了吗,我李寻仙体会过童年了,不差这些,还不如一直误会下去,我来做这个坏蛋算了!”

那时筱儿忿忿不平:“那你就做个大坏蛋好了,以后哪家姑娘会看上你?哼,那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本小姐才懒得管你!”

……

月黑风高夜,寒风更显凌厉,如同一把把刀子割在李寻仙的肌肤上,他穿的两件布衣服都很单薄,布衣的材料也是也是最下等的粗麻,经过一系列的染色、编织……就成了镇上最廉价的布匹,全部下来李寻仙也只花了十五文钱就买到手了,也耐穿,二三年了缝缝补补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而普通老百姓穿的,少则五六十文,多则上百文不等……

而筱儿现在穿的碎花裙子,则是三百文钱,以现在的李寻仙要送一百封信才能买,而一百封信要是按照以前,除去吃饭和换火折子的钱,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凑足三百文,还得每天都有五封信以上来送才行,不然省吃俭用到头来也剩不了多少。

至于比普通老百姓稍微有钱的人就是小镇上的商人,他们的衣服总的算下来都是按“贯”算的,一贯钱等于1000文,少则一两贯,多则十多贯,是李寻仙怎么都不敢想的存在,也不知道那么多钱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至于鞋,李寻仙更不知道,还记得小时候身边的人都有鞋或靴子穿,而自己五六岁七八岁还赤脚在乡野山间跑呢。

至于比商人还有钱的,恐怕就是秦府里了,虽说秦槐也是商人,不过这些年显山不漏水的,也不知道他做的是什么买卖,而他的服饰,小小的一颗纽扣都得按“两”算,一两银子等于两贯钱等于2000文钱,一颗纽扣恐怕也有二三两钱,整件衣服得数十两甚至上百两,更是李寻仙都想不到的,要是给李寻仙这么多钱,那他恐怕牙都要笑掉了!

筱儿拍了拍李寻仙的肩膀,少年虽说大少女两岁多,却没有比她高多少,仅一个头,所以也不用踮脚就拍到了。

她咧嘴一笑,像是加油鼓励道:“李寻仙,你去把灯笼点上,再把屋子里的血扫干净,整理一下,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

李寻仙点了点头,门没有关,他径直走了进去,大盛客栈他来过很多次,就算摸瞎也能走到点灯的地方,不过此时屋子里很乱,还好李寻仙感冒了,鼻子不太灵敏,不然屋子里的血腥味会让他皱眉,这味道不同于普通的血,而是散发出浓重的尸体味,那是那个怪物的血!

李寻仙磕磕绊绊,终于走到楼梯处,他顺着梯子一步一步地往上爬,上到了二楼,而悬挂在房间正中央上方的那一个大灯笼,则是需要一根点火棍伸到里面将里面的一根粗大的蜡烛点燃,少年在二楼的一处角落找到了竖立着的点火棍,长一丈,与婴儿手臂一般粗细,其实就是一根竹子。

从山上砍来,用最细的一头往里面塞一根刚好合适的蜡烛,至于更耐用的,则是将许多根蜡烛融化滴满竹筒,在此之前先将棉线放进里面的中间,等冷却下来后就成了。

而这玩意一般只有客栈、茶楼、青楼、大富大贵的人家才用,毕竟普通人家的房梁上都没有一个大大的灯笼,能将夜晚的房间照得和白天一样亮,客人进来也方便吃东西,对于平常人家,光是每半个月换一次上面的那个大灯笼就是一笔不菲的费用,所以完全没必要。

一支蜡烛足矣,觉得不够亮的再加一支。

李寻仙又从旁边的一个小盒子里取出一个样式精美的火折子,扭开前端的盖子后,香味也散发了出来,不比自家用的,这个火折子至少要贵上三文钱,用的材料都是燃烧会发出香味的土质纸,点燃后再吹灭就有火星在一点一点地燃烧,能保存的时间也多上两三天!

少年对着火折子轻轻吹了吹,明亮的火光顿时绽放了出来,将少年的脸给照亮,看起来很温和,然后他用火折子将点火棍引燃,再用盖子将火折子盖熄,放回原位,少年顺着围栏来到中间,他踮起脚将前端燃烧着的点火棍伸了出去,从大灯笼的低部,一个口子里,李寻仙双手拿棍,稳稳当当,没有颤抖或摇晃。

“哗!”

大灯笼里那根很粗的蜡烛被点燃,光芒也渐渐地释放在整间客栈,屋外的筱儿冷得瑟瑟发抖,却还是不敢进去。

除非李寻仙说打扫好了他们才能进。

筱儿对筱武笑道:“看吧,我就说李寻仙胆子大,不怕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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