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锦温执第884章 故事的最初1
我叫萧稷,萧是兰陵萧氏的萧。
母亲说,我能随她姓是族里的恩赐,因为萧氏的宽容,我才不至于做一个没姓的野孩子,她说我们母子亏欠萧氏,要一辈子记得这份恩情。
那句话她从我小一直说到大,甚至临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遗言都是要报恩。
我不想让她死不瞑目,所以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哪怕在萧家的那五年过得猪狗不如,我也没有抱怨一个字。
之所以只有五年,是因为十五岁那年我就搬了出去。
那年发生了一件事,对萧家而言可能微不足道,可我却终生难忘。
我的小厮钟青被当成靶子,险些命丧萧定之手,钟白也断了一条腿,我将为数不多的尊严踩在脚底才将他们活着带回去。
苦难加诸己身,尚且能忍,祸及亲眷,便是绝境。
我清楚地知道,在萧家我护不住他们,想活就只能走。
我决定变卖母亲留下的遗物,为我们三人谋一条生路,他们两个都劝过我,让我再忍一忍,忍到科举下场,有了功名再说。
可我怕等不到那个时候,这两年他们已经开始变本加厉了。
所以最后,我还是一意孤行地做了决定,临走之前,我去了一趟后山和母亲请罪。
其实从十岁之后我就不常去那里了,因为身上总是有伤,我不想我娘看见我那副样子,我怕她在天有灵,还要为我忧心。
那天我在坟前跪了一宿,给母亲磕了无数个头,我很愧疚,愧疚到连句话都不敢说,我知道自己无能,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无能到连母亲的遗物都保不住。
可我已经无路可走,他们两个跟着我,我得给他们找一条活路。
好在搬出去的日子比在萧家要自在得多,哪怕整日奔波,也比在萧家安稳,不用再担心会有突如其来的责难。
只是好景不长,萧宝宝找了过来,她这个人很莫名其妙,总是喜欢跟着我,我其实因为她遭受了很多无妄之灾,但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只顾自己高兴,不管旁人死活。
就连现在搅坏了我的生意,她也是满脸的无辜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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