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第三百一十二章 像龙一样的王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内。
漆成深红色的走廊侧面,一扇隐藏在墙壁里的绯红色门开,露出里面旳一间屋子——准确点说是一间会议室。
芬格尔的气息竟然还在会议室的墙后,不会透视的路明非只能先把视线放在会议室里。
房间里有十四把高背的牛皮椅,主坐上戴着圆框眼镜牛皮卷檐帽的干瘦老人正对着打开的门,向着门外的路明非和昂热点头微笑,他看起来就像是个退休的德州骑警,兼具老人的慈祥和警官的威严,帽子上还佩着磨损的警徽,但皱纹里却透露出牛仔一样的气势。
副校长说牛仔是美国精神的象征之一。
这些在十八和十九世纪时来自于美国中西部的农场、英国的乡村和纺织厂还有墨西哥的年轻人,穿着皮套裤和高筒皮靴,骑马穿越广袤的西部荒野,腰上永远用皮质枪套挂着两把左轮,脸埋在斜斜的牛仔帽后面,露出的半张脸,嘴角总是叼着抽了一半的雪茄,走路时牛仔靴后面踢马刺或其他金属饰品就发出清脆的声音。
美国人觉得在荒漠的沙尘里张扬出拓荒者为生存而奋斗的精神气度,这种独特环境下所锤炼的生存精神,正是美国精神的内核所在。
当然,那是百多年前的美国,和现在的美国已经没多大关系了。
19世纪末,东西铁路贯穿,汽笛的轰鸣中牛仔矫健的身影越来越少见到,骑马跨进风沙里的背影定格在好莱坞大片的海报上,周围拿着薯条可乐爆米花的人用这种方式来祭奠缅怀上个时代的牛仔。
只是看着面前这个老人,路明非还真有种看到了牛仔的感觉——一个被时代抛弃的牛仔,他虽然穿着骑警的衣服,但银白的鬓角里却像是挟着沙砾,他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时代,正如牛仔被铁刺网和火车取代,但身上依旧流淌着作为拓荒者的气质,或许现在他手边的抽屉里就藏着一对填满子弹的左轮。
路明非又环视剩下的人,其他每张椅子上都坐着个英俊或美丽的年轻人,他们都以同样的方式和昂热打了招呼,举起右拳,亮出食指上的银色戒指,粗重朴实的戒指,巨大的戒面上是不同的图腾——那是他们各自的家徽。
路明非看向主座上老人的食指,一样的大号银戒指,戒面上的图腾非常眼熟——一只叼着荆棘的四翼狮鹫,路明非刚刚还在索斯比拍卖行的幕布上见到这个图案。
“不用介绍了吧?希尔伯特·让·昂热,圈子里有名的金主,我们的大客户,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校长。”
骑警一样的老人坐在桌边,示意昂热和路明非随便坐——虽然现在屋子里只有一张空椅子了。
“哦,没想到你竟然会带一位年轻人来,”老人适时地露出惊讶的表请,“真是抱歉,我们的座位似乎准备少了。”
“那看来时间已经开始让你变得健忘了,汉高,”昂热意味深长,“这可真是件令人遗憾的事。”
“如果你真的感到遗憾,那至少不要再笑了吧?”汉高道。
“抱歉,有点忍不住,”昂热坐在唯一一把空椅子上,点燃一支手工雪茄,看着正好在自己对面的汉高,“介绍一下,路明非,学院的研究员,同时也是我的老朋友路山彦的后代,给他加把椅子。”
“不好意思,”汉高摇摇头,“因为这场会议准备得有些仓促,所以我们没有准备多余的椅子,恐怕只能请你的学生站一会了。”
“你不介意吧,年轻人?”汉高抬头看向路明非,露出看似慈和的笑。
所有年轻人都顺着汉高的视线转头去看路明非,十四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他,好像要将他接下来站在桌边开会的狼狈纤毫毕现地放大十四倍。
当然,他们中也有一些人觉得这不算是狼狈,毕竟现在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方势力的代表,他们和汉高都代表着各自的家族,昂热一个人不能代表整个秘党或卡塞尔,但他是传奇屠龙者,还是卡塞尔的校长,重量也不低于一个混血种家族。
这个叫路明非的青年不过是卡塞尔的研究员罢了,他只是昂热手下的一个员工,这样的身份本来就没有资格和他们坐在一起——当然,他还是炼金师中声名鹊起的新秀,但想要和他们平起平坐,至少也得是一位成名已久的炼金大师。
至于昂热提到的路山彦的后代……且不说在他们这一代人中路山彦这个名字已经不怎么响亮了,就算路山彦这个名字足够引起他们的重视,那也得是路山彦本人来才能算是跟他们处在同一个层次,一个后代算得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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