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财神第五百六十八章 必须增加存在感
只吞愿力不接纳自己的神道法力,只有一种况才会出现!
这炼魂池,有主!
最让蔡珅担心的,就是炼魂池已经被霸皇鬼王炼化了,那样一来,自己刚刚的行为已经暴露,必须想办法先跑了!
可霸皇鬼王又不是修的神道,怎么能炼化的成呢?不是他又会是谁?九大鬼将其中有人在这里?没发现啊!
一脑袋问号的回到自己小院子,小翠儿已经回来有一会儿了,正在准备开始今天的修行,被蔡珅叫住了:
“今天不要修行了,可能有危险,我们要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
“咋的了?现在帝宫的况,还有什么危险?刚刚连霸皇鬼王不都离开皇都了么?你干啥了?”
“我…嗯?你咋知道霸皇鬼王离开的?”
“当时我就在霸皇鬼王寝宫帮忙啊!突然他接到一份传讯骨简,跟着就哈哈大笑,然后就跑了!”
“你知道因为啥么?”
“具体的不知道,只是听鬼王嘟囔了一句什么…‘你敢动本帝的黄泉路’什么的,其他的就真的不知道了…”
小翠儿说完之后,蔡珅直觉今天就是最好的一个机会!不知是哪位“朋友”帮忙把霸皇鬼王给引开,自己再耽误,人家就回来了!
几息时间蔡珅就回到了炼魂池旁边,接替自己值班的那个守卫,已经有点迷糊了,看着蔡珅到来:
“张先生?你咋过来了?有事?”
“嗯?我来换班啊!你不会忘了你要下班了吧?”
“我…我记得!那张先生辛苦了,再会…”
说完这个守卫就离开了,蔡珅嘿嘿一笑,跑到了炼魂池旁边,然后就把时光给叫了出来:
“时光,我之前试了一下,这个炼魂池有可能是有主的,你们都是器灵,你来帮我跟他沟通一下试试看。”
时光一点头就钻进了炼魂池,蔡珅纵站在炼魂池“大锅”锅沿上,看着里面灰色的“炼魂液”;
平静如湖水的灵液,蔡珅深吸一口气,将神识探出去,沾了一点水面感受到了“灼痛”,但相比于喝时光的轮回液,可就舒服多了!
打定主意要抓住今天的机会,蔡珅只能加快速度,在整个炼魂池周围开始设置制,然后还把小翠儿给叫了过来为他盯梢;
准备差不多了,蔡珅直接神魂离体就钻进了炼魂液,依然很疼!可这次是神魂离体,疼也喊不出来…
霸皇鬼王风驰电掣一般,来到黄泉路的尽头,一名浑是伤的鬼修上前跪倒:
“拜见陛下,您可来了!”
“具体发生何事?”
“陛下,是一个鬼修高手!这家伙上的气息很古怪,不光如此,他还可以将黄泉路上的所有鬼魂一起…一起融合成更强的魂体!
他的鬼道神通同样很特别,偶尔还会闪过金光,咱们不少高手被那金光劈了之后,根本不能恢复!
最关键的是…是这个家伙扛跑了黄泉路尽头的…路牌…这真是吓死鬼啊!
有那路牌的气息在,属下等人就更不是对手了,一实力能发挥出一成就算不错,所以才让那贼人跑了…”
嗯?!黄泉路路牌也能被挪动?!扯淡的吧?连本帝都…明白了!一定是那些人!
“那人去了何处?”
“回陛下,那贼人扛着路牌向着西方,顺着黄泉路跑下去了,估计这会儿应该已经快到奈何桥了…”
奈何桥?混蛋!这个东西不会想把奈何桥也给拆了吧?那可不行!
霸皇鬼王直接追了下去,根本没理会眼前“装可怜”的属下,连看门都做不好,还有脸跟自己装可怜?!
“师叔啊,咱们趁着黄泉鬼王不在家,这么祸祸他老窝,是不是有点…不讲究?关键也没啥用啊!”
“你小子懂个啊!黄泉鬼王这家伙的宝贝多了去了,你小子不动心?再说跟他们你讲究啥?是不是傻!?
等黄泉老鬼回来咱们再祸祸他?你打的过他还是我打的过他?那不是祸祸他,是在祸祸咱们自己!
再说你小子出来这么久了,啥事也没干,不觉得丢人么?别废话了,躲开点我来砸!”
黄泉鬼王的道场,位于黄泉路另一尽头,紧挨着奈何桥,正经位置就在黄泉河中间一座白骨小岛上;
这座白骨小岛所用的原料,全都来自十万年前的战斗,都是神道大能的骸骨,所以能够经得住黄泉河水十万年的冲刷…
而黄泉鬼王还是霸皇鬼王的徒弟,一直就是鬼王中比较难惹的存在,积累出来的财富也是非常可观的;
这段时间,黄泉鬼王一直在阎罗族做客,老窝就显得空虚了不少,两个刚刚相遇的“老乡”把主意就打在了他的上!
未来大神牛头,牛萌猛,离开仙府之后独自闯冥界,因为实力还比较低,就一直谨小慎微的,来黄泉附近也是为了“见见世面”;
没想到,刚到这里就被打劫了!三个人级鬼物准备抢了牛萌猛手上的戒指,跑不了的牛萌猛正要拼命,就被人救了;
救他的这个还不是外人,百里无鬼九大鬼将的老大,大奴!
他是独自一人走的黄泥路,然后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泉泉眼之中,他被黄泉“改造”冲刷掉了一法体,成就鬼体之;
然后直接突破到人级境界,被水流“送到”了黄泉鬼王府邸的下面,白骨小岛内部…
沉寂枯败了十万年的神骨,里面的残存灵识碎片被大奴的神道气息刺激,从而唤醒了!
无数神骨,自动贡献了自己最后的力量,凝聚成一枚神骨灵髓,被大奴吃了…
外出救了牛萌猛的时候,他刚刚清醒过来没有三天,发现自己鬼道力量已经突破到了罗天初阶,神道…和瞬一个意思,境界没变;
和牛萌猛汇合之后,听他说了蔡珅已经百里无鬼与九奴等人的经历,大奴有点羞愧了!
自己存在感太低了!不行!一定要贡献点力量了…目标,就近原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