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轰轰烈烈的移民新政(1/2)

作者:煮酒不喝

弘治大帝第182章 轰轰烈烈的移民新政

朱佑樘人还在辽东,已经通过海运,八百里加急,发了一道诏书回京城。

此诏令被朱佑樘命名为弘治三年壹号诏令。

诏令内容为:开发辽东诏令,鼓励汉地百姓前往辽东定居,不论户籍,民籍,奴籍,乐户,只要愿意前往辽东新地,都可以给予民籍。发放土地,五口之家,最多可以授予三十亩田地,此三十亩田地永久免田赋,若是想多开垦土地,政府也允许,只是除开免税的三十亩地之外,额外开垦之土地需要缴纳田赋,按照什税一进行。

诏令里的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还涉及到参军问题,今后辽东不在存在所谓的军户,都是民户,但是诏令又鼓励辽东的民户进行参军,对于家中有人参军之人,可以在参军年限中再免税三十亩田地。

诏令对于参军的年限有要求,年满十八方可参军,军中服役期为五年,最多只能十年,若是满十年将会强制退役,而且参军之人在军中是有军饷的,饷银前五年是每月一角银元,满五年之后,正常士兵的军饷则为每月一个银元。

弘治三年的这个壹号诏令通过大明日报几日便传到了大明的每个角角落落,随着政务学院的,这事算是正式确定下来了。”

“那就有劳沈专员了。”李老农感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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