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敬他如敬神(1/2)

作者:大秦写书人

大秦:我摊牌了,我是始皇嬴政第119章 敬他如敬神

格物。</p>

许尚认为按照王阳明的唯心理论,实乃以小见大,尽量往大了格,心到理到。</p>

而朱熹的穷理,则更加趋向于以大见小,尽量往小了格,也就是真正的本质穷理。</p>

两者本无高低之分。</p>

只不过王阳明的心学,确实会更加受欢迎一些。</p>

因为朱熹的格物致知太硬核了,也非常枯燥。</p>

阳明心学则是融合了儒释道的精髓,进而化作足以普世流传的学说。</p>

另外。</p>

关于格物,后世还有个非常大的认知误会。</p>

那就是存天理,灭人欲究竟是谁提出来的?</p>

用贞节层层加码禁锢女子,种种裹小脚的案例,又是谁造成的。</p>

程颐(yi)、程颢(hao)两兄弟?</p>

事实上。</p>

程颐确实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同时他主张禁止寡妇再嫁。</p>

但……</p>

程颐还说鳏夫也不准再娶。</p>

也就是他的眼中只有大节,男女平等,都得遵守一生一世一双人。</p>

有点精神洁癖的意思。</p>

再观朱熹……</p>

朱熹其实说的是存天理,去人欲……【朱子语类】:当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p>

即:人吃饭,天理也。可如果是顿顿山珍海味,满汉全席,人欲也。当去之!</p>

夫妻为伴,天理也。可如果是三妻四妾,酒池肉林,人欲也。当去之!</p>

综上。</p>

朱熹的存天理,去人欲,更多针对的乃是权贵阶层,他并没有刻意针对民间女子的婚嫁贞节诸事。</p>

【朱子语类】有言:“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当效仿伯鱼出妻的先贤案例。</p>

也就是孔子都曾把寡居的儿媳再嫁到卫国,此乃不得已的人之常情,哪怕圣人都不能禁止。</p>

而朱熹对于宋朝女诗人李清照,也都是秉持赞扬态度。</p>

不存在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p>

依旧是【朱子语类】的案例:女子亦当有教,除孝经之外,当有论语,何如?</p>

朱熹答:论语亦可,如曹大家女诫、温公家范,亦好。</p>

总结。</p>

宋朝后续有人篡改了朱熹思想的侧重点。</p>

其把存天理,去人欲。</p>

彻底变成了:存天理,【灭】人欲。</p>

一字之差,天差地别。</p>

并且女子无才便是德,也被人们以为都是朱熹说的。</p>

这显然是某些暗中搅风搅雨的家伙,在抹黑我们的理学大家。</p>

故。</p>

在许尚的心中,朱熹和王阳明,实乃同一级别的存在,皆可誉为圣人之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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