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与鉴赏第245章 哲学怪物
点开这一篇就知道,我肯定要长篇大论了。 我思考了一下午,什么是喜欢。 首先我肯定是以自己做材料的,以身为剑,以己为例。 首先,人更在乎的,就该是自己,自己明白了自己的需求,才能理解别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需求。 当然这是我之前说的,人该做个好人的前提下,才会理解到这件事。 我说过一句话,或者说是我想过的,我不会喜欢,喜欢的人,跟我一起过苦日子的。 这句话我觉得到现在也没变。 但是我喜欢的人是什么?喜欢的事情是什么? 是写小说。 为什么写小说? 因为我喜欢小说中的人物,因为我小说中的人物,既有我喜欢的人,又有我想成为的人。 是啊,那终归是小说,就是达不到,才叫做想成为的人。 包括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变现状,真的找到法子,找到自己怎么喜欢上一个人。 看看我现在,越是追寻,越是迷茫的样子…… 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呢? 小说中我喜欢的人,确实是完美无缺的。 但是配角,才是真实的。 配角几乎都是一种泪流干的状态,就跟我现在一样。 太多太多的人间百种。 或许这才是人真实的状态吧。 那我对所谓喜欢,似乎也没那么看重了不是。 毕竟我不希望我喜欢的人,陪我一起吃苦。 哎…… 是不是以为故事到这就结束了? 不,就算是我最想成为的人,就算我最喜欢的人,他们同样吃了不少的苦,才走到了结果。 就连我最想成为的人,都要吃苦,我为什么会不吃? 一想到一些关键剧情,险些又上班流泪。 好在我最近情绪爆发的有点多,就像刚刚说的,感觉自己的泪有点流干了。 既然喜欢一个人,就是要吃苦的。 还要度过很多的难关,那吃苦的乐趣又何在? 为了给小说增加一些彩头? 我疯了吧我。 不过前面也说过,我真的爱写小说。 但是我写小说,已经写的超过了百分之90多人的量了。 也可以这么理解,因为我喜欢写小说,不说结果如何,至少我比百分之九十的人,喜欢写小说。 或许我对小说的理解程度,达到了百分之九十。 等于说我在小说上下的功夫,快到顶了,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挖掘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尽办法成长,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写小说。 而且是在超过百分之90人的情况下,估计今年可能量比去年更大。 既然小说已经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我还是那么乐趣满满,充满活力。 那么我对爱情,或者点题一下,我对于喜欢一个人,同样挖掘了百分之九十了。 那小说可以,喜欢一个人,为什么就不可以继续喜欢了呢? 我开始重新审视了一下喜欢,的这个点。 跨越很多的难关,想尽办法,勇敢解决问题,好像就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凭什么小说可以,喜欢就不行了? 我不论如何,得到结果前,定是尽力而为的。 人,就是要勇敢走出自己的路才是。 话在说了,我比大多数人的困难还要少。 我都慌了的话,谁还行? 就好像那些狗资本一样,一个个拿着巨大的资源,半死不活的。 谁还能有信心? 本身已经强大到让人不适了。 所以我得到的结果,就像以前听过的一句话一样。 不管做什么事,想要做就要做的最好。 我觉得这句话完全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