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逼宫了第五十一章 初入圈界异境
唐森吃过饭,收拾好之后,就开始感觉无聊了。他没有什么目的性的计划,也没有手机可以玩,也不知道吃过饭之后的现在是几点。顿时的,他就感觉着那在身边飘忽不定而又漫无目的的时间,满溢的过分而又漫长的犹如停摆的时钟,它不走针一样的。让他不得不被深渊所吸引,而去凝视它。
为了不让自己有那种被“呐喊“的感觉,他要找寻一些事情做,让他好保持“蒙娜丽莎的微笑”。他把凝视深渊的眼睛收回,在冷清的空间里,扫了一扫。他看了看槅门边上的木刀,它虽然没有散发出吸引他的光,但他仍然的笑了笑,走过去,把它拿出来,擎在手上。他在空房子里,随意的挥舞了一会儿。没有状态,无聊的很。于是,他又把它给放到原来的地方了。
他想起了《风月宝鉴》那个终极大幻术,便没有抱有什么新鲜感的,说了一声“风月宝鉴”。那《风月宝鉴》便如同听话的小宠物狗一般,立即的就出现在了他面前的空中。
他把《风月宝鉴》拿在手里,走到那个小八仙桌边,坐了下来,开始拜读这本终极大幻术。他这一坐下来,便不知不觉的,不知道自己看了有多久了,但是,始终是一点头绪也看不出来。果然是终极大幻术,如果随随便便就能给它搞懂了,那还叫终极大幻术吗?
他一遇到这种难啃的骨头,他那倔性子就立马的蹭蹭蹭的上来了。就像他吃骨头一样的,他能像个土狗一样的,把骨头全都给它嚼碎了,一口一口的嚼吮着那骨头里的骨髓。即便是骨头渣子把他的腮帮子,都给他剌出血泡来,他都不会停下。他会把嘴巴里的血泡用手指甲,直接的就给它扣破了,接着啃骨头。
他暗暗的下了决心,丫的,非要把它给搞懂了不可。它丫的,《风月宝鉴》是人为创造出来的,那就没有人搞不懂的。这或许就是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子吧。或者说是,蠢蛋,不撞南墙不回头。可他,或许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吧。绕过去?
他感受了一下如坠冰窟的漫长黑夜,想了想,今天就算了,先放一放吧,明天还要去狗市摆摊卖鞋子呢。早点睡吧,养养精神,明天好好的在狗市迎接“折磨”,迎接世俗的“洗礼”。他倦怠的说了一声“去”,那《风月宝鉴》就应声的消失了。它很乖,很听话,叫狗滚蛋,都没有比它这么听话的。
他把衣物裤子一脱,就进浴室里洗澡了。衣服裤子啥的,都是今天从别墅里刚穿的,都是小丑那个王八蛋费心费胆的给干洗过的,没啥好换洗的了。所以,唐森他也没有东扒西找的,去准备什么要换洗的衣物,明天接着穿就行了。
原本他洗澡是没有这么勤快的,可是,他觉得今天不洗澡是不行的。再说了,他这也算不上是洗澡吧?在秦雨阳别墅里那才叫洗澡呢,而在他这个房子里,那不叫洗澡,叫冲一冲汗气儿。
他在浴室里,淋了好久的热水,算是好好的冲一冲身上的汗气儿,也算是洗过澡了。他在浴室里,穿好他的四角短裤就出来了。从浴室里出来的他,看着自己的右手,有点发呆。因为,他刚刚在冲一冲他自个儿身上汗气儿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就想起了“嫦娥奔月”之下的秦雨阳。想到秦雨阳,让唐森自个儿都觉得自个儿,是不是有点犯贱。
为了打乱脑海中有关秦雨阳的影像,他让自己的脑子,急速旋转着向着别的地方去运转。后来,他就想到了那个大花脸小丑,想起了那个大花脸小丑送给他的圈界令。那地铁标志的圈界令,就在他的右手里,他搞不懂那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他想弄个明白,所以,出浴室的他在发呆,犹豫着,到底是看看呢,还是不看呢?
最终,还是好奇害死猫。都已经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他,还是经受不了好奇的诱惑。他靠着床头,看着自己手里的地铁标志,在心里,挺主动的,默默的说了一声“进”。
悠忽间,他就来到了一个刚刚被毁坏的破庙前,那小庙还在“着”着火呢。应该是一个比较古老的小村子吧,他一时之间,也看不真切。这或许就是那“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原故吧。他看到面前零零散散的村民们,一个个的被一群穿着盔甲士兵模样的人,烧杀抢夺着。火光冲天,黑烟又是滚滚,男女老少的哭喊声,震天响,也没有个什么屁用。
他一时间,瞪着两眼儿,呆在原地,懵逼了。他这是穿越了?小丑不是说是游戏吗?那这游戏也太有真实感了吧!他怎么都觉着是,从一个城市,坐着地铁穿过了一个黑不见五指头的漫长隧道,去到了一个,在同一个年轮里,却不在同一个时代里的城市一般。如果是游戏,那也太毛几毛巴的真实了。真实的,他的下巴颏子都要掉地上了。
他无意识地握了握自己的手,拿起来看了看,地铁标志还在,果然是个游戏。那手中的圈界令,都显示着呢,一个地铁标志嘛,不是游戏,难道还是现实?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自己所在的现实世界,那可是黑夜了,可这边,为什么你大爷的,分明就是白天好吧。天,它还挺暖呼。
暖呼?当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低头把自己打量了一下。我插,你大爷的,他只穿了一条四角短裤,就他妹的进游戏了?我去,游戏是怎么玩的来着?有什么固有装备吗?在哪,在哪?他脑子有点乱套了,就像没有光影的日冕上,插着的日柱,呆立着,心里却慌得一笔。
正当他呆立着,思考着游戏怎么玩的时候,一匹黄骠马冲着他飞奔而来。那马上有一个穿着盔甲模样的士兵,照着他就是一刀劈了过去。他一下子就愣住了,心脏“嘭嘭嘭”的跳个不停。他压根就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游戏了。他只觉着,这就是现实,有人要把他,砍杀了。他的心脏“嘭嘭嘭”地跳,双眼立马的是一道赤红闪过。正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他却被人给整个的扑倒了。
扑倒他的人是一个老者,士兵的刀,从老者的脊背骨劈穿了他的前胸,划过唐森的胸膛。唐森挣扎着爬起来,感觉胸膛上火烧般的一条刺痛。他双手沾满了殷红的鲜血,让他惊吓的手脚颤抖,卸去了刚刚那“一怒为红颜”似的所有的劲儿,没有了一丁点的力气。
他什么时候见到过这样的场面,鲜血淋漓的血腥场面,他一个太平盛世里的俗人,怎么可能见到过!他瘫坐在那里,像一坨屎,看着盔甲士兵下了高头大马,拖着刀锋,一步一步地向着他走去。他揣着像烧开了的热水壶一样不停“噗噗噗”的心脏,都差点失去意识尿裤子了。如果他尿裤子了,那就是给他这坨屎,又增加了一股“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尿骚味。
一支冷箭,带着犀利的风,冲着士兵疾驰而去,却被士兵灌注全力的一刀劈削飞了。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模样,趁着士兵削落冷箭的空档,一个长刀剜进了士兵的后心。然后,抽出来,照着跪倒在地的士兵的脖子,又是补了一刀。只见那个飞出头去的士兵,趴倒在地,瞬间的就灰灰湮灭了。
那少年托着手中不相称的长刀,一边喊着“爷爷”,一边向着唐森就跑了过去。一个扎着红丝带的少女,背着一个没有箭矢的箭兜,挽着一张红绳子缠绕的长弓,先一步到了唐森的跟前。扑倒在那名老者的身边,一边喊着“爷爷”,一边把老者翻过来。可老者瞪着个眼睛,已经没有了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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