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使我幸福第一二七章 开个车:男人天生会舔
又是木屋。
在山谷里面,还有一个木屋。而且比外边那个‘杂物小木屋’要大得多。看着足有一百多平米的占地面积,还是两层的。
“啊……”兰莛歘欢叫跑过去。
木屋墙面没什么装饰,黑乎乎的原木,似乎是被火灼烧过。外边涂了光漆,看着黑亮黑亮的。
木屋外面有一个小院子,用木板篱笆围着。
院子中,木屋前,有用石头磊的花坛。但什么都还没种。
花坛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水池。池底是鹅卵石。水很清澈,没有地表活水,但有一条小渠引水出去。水池下应该是一个泉眼。
有水泥砖小路从溪水边直通的木屋正门。
木屋两层,上面有一个平台,还有一个八角亭子……
“喜欢吗?”
“喜欢,喜欢。太喜欢了!什么时候建的?”
“修好了桥之后,水路通了就让人来建了。”运了原木过来,木屋的建设就很快了。
兰莛歘兴奋得脸上粉红:“真漂亮!”
“进去看看?”
门锁着的,封燊看了门。
木屋内,是木质地板,踩上去,却没有什么声响。应该是木板下还铺了吸音材料。
墙壁是原木色,同样涂了光漆。
客厅有原木沙发,有地毯,还有橱柜……
木屋内布局很讲究,别致有情调。
餐厅、客厅、厨房、洗浴间、书房、卧室,不一而足。二楼还有一个露天大阳台……
家电家具齐全,完全可以领包入住……
这木屋满足了女人的文艺心:“真好……我还以为,想要见到这样的木屋,只能去国外了。”
封燊摸摸她的头发,说:“以后,你要想潜心创作,可以住在这里来。”
兰莛歘翘着嘴角说:“其实,家里也挺安静的。”
“这里更让人心情舒畅。”封燊搂着她笑着说。
不远处,就是水田。
虽然没有农家,但也能有点田园风光。
而且这山谷里静谧得很。到了春天,鸟鸣花香,住着多舒服?
兰莛歘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里不是不许胡乱建房子的么?”
“只是不许破坏环境。之前这里是卵石滩,连草都不多根……而且我申报了审批过的。”这农庄是他系统关键所在,绝对不能出问题的。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那……我们什么时候能住进来?”
“随时都可以。”木屋用油漆天然漆,没有甲醛之类的东西。“你要喜欢的话,今晚住在这里也行……我们正好可以试试其他样式。”
“……”兰莛歘白了他一眼。发情的种马吗。脑子想的都是那事……
最终兰莛歘还是没住下来。
太麻烦了。
“还是以后再住吧。”她知道封燊要住这边的话,要搬的东西很多。
封燊是住宅子还是住木屋都无所谓的,只要能搂着她睡就行。
兰莛歘住了三天。周一也没课了,封燊就送她去外公家住了一晚上。
她这次到溪口村,本来是想跟封燊聊小说怎么写的,结果成了自动送入狼嘴的小羊羔……很多时候不是语不成句,就是累的不想说话。
直到封燊送她回华亭,在路上才跟他唠唠叨叨的说着小说的事。、
“小说上个星期已经发布了,也已经签约了。”说到这里,她有些得意。“我是,刚满一万字,就来站短让签约了……”
“那不是很正常吗?也不看看是谁写……我老婆写的,发他们网站是赏他们脸。”
兰莛歘吃吃笑着说:“你这样的,如果写在小说里,会被人说是舔狗的。舔狗添到最后一无所有。”
封燊嗤笑说:“那么说的,才是一无所有的。”
恋爱的事,怎么可能不舔?只懂硬干的人,会有女人喜欢?
就算是海王,也至少得有个‘甜言蜜语’的技能傍身。
有钱,固然能让女人添。但那是跑(请将‘足’换成‘火’)友,而且是自我物化的那种。
虽然她们会说话,会叫,会流水,但请自动理解为那种‘会漏气但更拟人’女朋友。
反正,不是真正的女友。
没点追求的人,跟他们说话都费劲……
兰莛歘侧脸看他,笑嘻嘻说:“如果我那样写的话,女生一定很喜欢男主。”
“喜欢就对了!要写得好些。”
“嗯,会写最好。”
封燊很满意:“你只要讨好女读者就行了。要有些人说什么舔狗,也只是他们眼红别人有添的对象罢了。等他们有女朋友,他添肯定得更厉害。
“那样的读者不重要,你的目标是改编成剧本……一旦成了剧本,你的只要一女生喜欢了,就很有可能抓住了两个人。”
兰莛歘咯咯笑着说:“你说我写一个那样的角色,会怎么样?”
“什么样的?”
“就是你刚说那种……嗯,怎么说呢?”
“添而不得?”
“对。就是添而不得。”
封燊认真想了想,说:“那样的话,会给人一种个丑角的感觉,女生都未必喜欢,男生都就不用说了。”
他又想了想,说:“不如写个‘想添,却不会添,就假装自己不屑添’的。”
“直男?”
“不是直男。
“直男是那种至少有优质女生对他有好感,能吸引女生想接近的男人。优质女生都不愿意接近的,谁也不会知道一个男人他是直还是弯?
“我说的那种,是暗戳戳想追优质女生,但优质女生身边优秀男人太多,根本无暇留意他的那种。”
兰莛歘是认真考虑了:“那样的男生,不一样让人生厌吗?”
“可以写他内秀却没人发现啊。写得可爱些,就可以一个润滑剂角色,也可以是一个……”
封燊虽然没写过小说,但看过不少。很多小说都会有一个专门逗趣的角色,通常是主角身边亲近的人。
其实那是作者赋予主角性格的一种补充。只不过不能加诸于的主角身上。
因为如果写一个逗比主角,开头或许能逗笑读者,但不用多久就让人厌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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