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第一千九百三十三章:钓鱼
女人评价:“技术不怎么样。”
“脸好看吗?”江云骥问。
女人点头。
“够大吗?”
女人点头。
“够长吗?”
女人点头。
“舒服吗?”
女人点头。
江云骥总结:“既然够好看够大够长够舒服,还要是什么技术。”
“哈哈哈。”女人大笑:“你很有意思啊。”
“你也很野。”江云骥同样表示自己很满意。
临走的时候,江云骥在女人耳边小声道:“想我了来曼哈顿总套找我。”
女人没说话,既没答应,也没拒绝,风情万种的走了。
江云骥也上了车,保镖问道:“她会再找你吗?”
“她会的。”江云骥肯定的道。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是霍斯年的伯母,也就是目前约翰逊家族下一代掌权者热门人选克朗·约翰逊的老婆,霍斯年的大伯。
据霍斯年说,他这位大伯前后有两任妻子,第一任妻子得病死了,现在这任妻子爱丽丝是后来娶的,标准的老牛吃嫩草,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娶的老婆才二十多岁。
至于这位年轻的姑娘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老男人,也无外乎家族联姻,不得不嫁。但是老男人克朗怎么能满足年轻爱丽丝的需求,时间一长,爱丽丝就忍不住在外面玩了。
这事克朗也知道,但是爱丽丝玩归玩,却有分寸,不会乱玩,更不会玩的太过分,也从不会让人知道她的身份,所以一首都没人知道她是约翰逊家族的媳妇。
江云骥之所以从爱丽丝身上下手,其实还是霍斯年的建议,而霍斯年为什么这么肯定爱丽丝会上他的勾,则是因为爱丽丝在没有嫁给克朗之前喜欢霍斯年,准确的说她喜欢长的好看的东方男人。
另一方面克朗是老约翰逊重点培养的接班人,从他这里撬开约翰逊家族的缺口,制造双方的矛盾,更能让罗德相信自己和他一样想搬倒约翰逊家族。
江云骥一边想着这些,一边看着车窗外,总能看到街上或拥抱或接吻的情侣,他有时候也会羡慕,羡慕别人可以拥有简单的幸福,而他,大概从选择这条路起,就与爱情擦肩而过了吧。
他有一颗忠党报国的心,但除了这颗心是干净的,其他早就被鲜血和生命染脏了,他的身体是脏的,手是脏的,即使将来结了婚,也不保证不会为了任务像这样和其他女人上床,既是如此,又何必结婚,祸害别人呢。
人生多是这样,你选择了一样东西,必然会失去另外一样东西。像他妹妹,选择了顾渊,就要放弃军人的身份,鱼和熊掌永远不可能兼得。
江云骥没想过退伍,也不想退伍,更没想过像他父亲那样走仕途,他的性格不适合搞政治,他更喜欢做一把利刃,一颗子弹,在国家需要的时候,锋利出击,不问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