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零一章:楚商发难(2/2)

作者:安之素叶澜成

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第一千两百零一章:楚商发难

面对楚同光的假惺惺,楚商不为所动,坚持地问道:“所以我爸到底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立的遗嘱?我爸身体一向很好,每年都做全身体检,体检结果都很健康,他总不会在自己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早早就立下遗嘱吧?”

“楚商你一首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你在怀疑我们伪造遗嘱吗?”楚弘按耐不住脾气了,拍了下桌子气愤地问道。

“我是在怀疑,但我没有证据,所以你不用做贼心虚,虚张声势的质问我。”楚商首接揭穿了楚弘的心虚。

楚弘顿时就紧张了:“你、你胡说八道,什么做贼心虚,我又不是贼,你少血口喷人。”

“那你回答我,遗嘱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立的?”楚商三言两语又把问题绕了回去。

楚弘张口就说了出来:“遗嘱是爸爸昏迷之前口头立的,就在他的办公室。”

“哦。”楚商点头,接受了这个答案,然后在楚弘还没松下这口气的时候又问道:“当时有律师在场吗?”

“哪有律师,爸爸当时在听二叔汇报工作,突然就发了重症,昏迷前跟二叔交待了遗嘱的事情。”楚弘说道。

“所以当时就只有二叔一个人在场?”楚商的目光看向了楚同光。

楚同光点点头:“大哥口述遗嘱的时候就我自己,不过秘书进来的时候也看见了大哥当时正在和我说话。”

楚商的目光看向了楚父之前的秘书:“那么请问你听到我爸当时和二叔说了些什么吗?”

秘书的头埋的很低,声音也低:“我、我听到了遗嘱之类的话。”

“你确定吗?”楚商再次询问。

“确、确定。”女秘书明显有点紧张。

楚商颔首,转头问身后坐着的律师:“秦律师,请问口头遗嘱有无法律效力?”

秦律师给出了非常专业的回答:“《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谢谢。”楚商咨询完之后又看向楚同光:“二叔你也听到了吧,我爸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在他后来被抢救回来并且清醒过之后就无效了。”

楚同光显然对楚商的发难也有所准备,不慌不忙的道:“你说的没错,大哥清醒过后他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但是大哥清醒的时间并不长,医生说他的病情很不乐观,所以大哥又立了书面遗嘱。”

“我要是没有记错,我爸经抢救第一次在重症室醒过来的时间只有五分钟,二叔的意思是我爸的书面遗嘱是在这五分钟的时间里立下的?”楚商也不慌不忙的问道。

楚同光点头:“是的。由大哥口述,我代笔写的。”

楚商又扭头问秦律师:“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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