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刀刘的突袭(1/2)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第24章 一刀刘的突袭

这个男人是黄酒。

红黄白米,四大酒使。

这是欢喜王极为看重的四个下属。

若论亲近程度,飞天,狂骨,一百斤刀都是不及的。哪怕他们三个更能打一些呢。

在四大酒使之中,欢喜王最喜欢,最看重的,就是红酒。

其次,就是黄酒。

可以这么说,膝下无子的欢喜王,他若拿红酒当自己的总管太监,那几乎就是在拿黄酒当太子的。

就厚遇如此地步。

而此人也是这四大酒使之中,最讲情义的。要知道,这里是——处处杀人放火的西方商路。

在这条商路上,有很多人,坏人,和更坏的人,唯独好人,是死得最多最快的。

好人,有时甚至是蠢人的代名词。

连黄酒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若非是欢喜王的心腹之人,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可是,人啊,就是这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黄酒怎么样都还是那个黄酒。

这不,红酒出事,他的小弟只敢来找黄酒。

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黄酒,才会为了红酒尽力。

所以,他来了。

“红酒的事情我很抱歉,一切都发生太快了,你若想知道详细情况,得去找老木头的人问了。”

杨大小姐很无奈。

她身边没人了,感觉到很多不方便。

如果她身边仍然有十几二十个小弟,哪怕只是数字,不能打,也会让黄酒的态度好点儿。

“白酒已经接到我信了,应该会去吧。不过王爷的事情要紧,接下来就由我帮小姐你吧。”

黄酒说出了打算。

红酒不能跟了,他黄酒来跟。

杨大小姐打量他一下,想了想道:“此行危险,我需要把话放在明处,还未有大动,我身边之人已经——所以你若要加入,当有个心理准备。”

黄酒呵呵笑道:“为了王爷……”

他双手抱拳朝一个方向拱了拱。

“在所不辞!”

黄酒加入,这下刘一夫就能从驴车那上来了,虽然他一直觉得不需要。

他入了坐,这时黄酒已经在进行交流。

此人和红酒不一样。

红酒这个人,闷。

他很多时候事情喜欢放在自己心里,对不熟的人还喜欢端驾子,摆谱,一脸倨傲,不可一世。就算熟了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黄酒就不一样了,他喜欢交流,喜欢说话,什么都喜欢说出来。

倒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们终于知道了,杨大小姐的名字了。

杨雪雁。

这是一个不好不坏,还可以的名字。

她是杨氏一族精心培训出来的高手。

其武功之高,更是在杨大之上的。

因为杨氏一族,最核心的武学,都在她身上,不像杨大,闯出名堂的无极金刀,是他自己的奇遇。

刀是如此,配套刀的刀法亦是如此。

对此,杨雪雁十分清楚。

家族未有让杨大交出奇遇。

此为杨大独有。

开玩笑,家族弟子得到点奇遇,家族这也抢,那也要,以后家族里的人还有愿意为家族出死力的么?

所以,知道清楚这是什么奇遇,了解情报信息,也就够了,别什么事没个够的,啥都想要。

无极金刀,配合火龙功,加旋风掌,是昔日神剑王朝的标配。

神剑王朝大内高手,清一色,全都是修炼这三门武功。

据说此三功合修,威力会大至不可思议的地步。

但是,这很难。

此三功每一门都需要十数年的功夫才得大成,想要彻底圆满,更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又谈何合而为一呢。

说到武功,几个人也就来了点兴趣。

最后锦天说了一个猜测。

他认为,这三种武功,每一门修炼,都困难,会不会此中另有玄机?可能两种或三种武功合在一起修炼,速度反而会快点,不至于那么绝望。不然,一门武功修炼至圆满之境要五六十年,那前人是怎么把三门武学齐头并进修炼至成的呢?

黄酒感慨道:“遥想当年,神剑王朝也曾盛极一时,听说,我是听说啊,神剑王朝有一个人,参透了玄机,把此三功合一,成为神剑王朝第一人。这也就算了,还和王妃搞到了一起,给那国王戴了老大的一顶大帽子。那国王恼羞成怒受不了了,就要杀人,此人就带着孩子出走,这也算了,他还带走了一物,致使王朝在几十年后,就亡了。”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什么东西?”

刘一夫四人一起发问。

黄酒嘿嘿一笑,神秘说道:“是金龙宝剑。”

金龙宝剑。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就好像一根竹杆,挑开了迷雾之纱,让人看清了里面。

“金龙宝剑,传说此物乃是神物,非比寻常,有堂皇之正气,能镇压一切邪祟,当年,神剑王朝得此神物立刻供奉之,这才维持了国运,沙海都不能葬之,一直到此剑遗失,其国失水,被黄沙掩埋,乃至于亡,莫非天意?”

“天意不天意的我不管,这宝贝真有这么神吗?”

“你们莫不是忘了,正是金龙宝剑伤了浩瀚女王,这才使得浩瀚国灭,不是金龙宝剑,什么力量又能伤到她呢?”

“世上竟有如此的宝物,也不知下落何方,要是仍在神剑王朝里,说不得我们也有机会得到吧。”

“想屁吃呢,这东西已然通了灵性,乃是神物,神物择主,哪里是你想要有就能有的,得神物自己选。”

说得深了,天也黑了。

外头。

不知何时,已经围聚发一群人。

一群,黄沙武士。

众多黄沙武士中,独有一个人,坐在一顶滑竿上。

此一人物,面目蜡黄,相貌干瘦,手持烟袋,身披羊皮袄子。乍一看就是个普通乡汉,实是把平平无奇四个字给落到了实处。

但他身边二十多骑,却对他恭敬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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