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盗窃案(2/2)

作者:乌贼宝宝

大唐:李二,你在教我做事?第八十一章 盗窃案

后世也是有这样的人,如果陈五赢了官司,那他的钱袋也留不住的,因为他要请这些“证人”吃酒。

郭埃明面露嫌弃之色,第一时间皱起了眉头。

黄靖伟眼中也闪过一丝怀疑,这陈五的形象太糟糕了。

相对来说,食肆的老板形象要好的多,这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身材中等,样貌也中等,不过一身儒服,有一股读书人的气质,让人更有亲近感。

陈五表达了自己的意见,食肆老板微微鞠躬,随后说道:“诸位大人,小人的钱袋丢了,然后在众人的注视下进行搜身,小人找到了钱袋,就在陈五钱袋中,请问这还有什么问题?”

郭埃明点点头,“陈五,你怎么说?”

“我不知道他丢钱袋是怎么回事,我身上的那个钱袋,那是我的,凭什么说是他的?”

“我的钱袋里边有两个一两的金块,还有五十个宝钱,这就是证据。”

此时旁边有人大喊,“陈五你是什么东西,你也用得起金块。”

大唐此时市面上主要流通是朱钱,宝钱以及布帛,并不流通银子金子,不过如果你真的有金银,那也是非常值钱的。

有钱人喜欢用金银打造碗筷,或者是佛像,一般来说,一小两金子,就能换一千钱。

也就是说这个钱袋实际上是有两千零二十钱,倒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陈五闻言,跳了起来,大吼道:“放你娘的狗屁,老子那是从赌坊赢来的,老子很多兄弟都看到了。”

郭埃明点点头,随后说道:“既然你们双方都各执一词,那一个一个说清楚,你说那个钱袋是你的,那你的金块是怎么来的?”

“那是我是长安行商的时候换取的,来自长安有名的宝金玨,这是我的交易发票,我换取金块,是想要为我阿娘打一个镀金的”

宝金玨是长安很有名的一个金银器皿店,可以打造银饰金饰。

郭埃明接过发票,随后给黄靖伟看,黄靖伟点点头,“这是宝金玨的发票。”

郭埃明随后问陈五,“你的金块是从何而来,可有什么证据?”

“我的金块是赌坊里赢得,我很多兄弟们都看到了。”

“赢谁的?”

“一个陌生的小青年,他当时输了几十钱,然后不服气,用金块换我的宝钱。”

郭埃明一笑,“那你能找到那个年轻人嘛?”

食肆老板闻言,下意识地低下了头。

陈五皱眉道:“他应该是外地人,我现在找不到他。”

“陈五,你必须要找到这个人,因为你的兄弟,你的伙伴都是你认识的人,从律法上来说,他们也可以作证,但证据公信力不如人家的宝金玨发票。”

“为什么,我兄弟们怎么就不能作证了?”

“可以作证,但公信力不足,不然我说你偷了我一百钱,然后我阿娘可以作证,你信吗?”

众人一阵大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有些人是不能当证人的。

陈五脸色苍白,额头冒汗,“这我从哪里去找这个人啊?他说不定早就走了。”

黄靖伟和郭埃明都没有说话,这两人显然不太相信陈五的话。

李昀这时候说道:“也不一定要找到人,拿钱袋出来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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