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之景24第二十四章
“不觉得……我监督你早晚吃喝药……”他把林璟放回去的瓶子又拿出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其实这个咳嗽药水我觉得还好啊。不是很苦。”
“那可能是你感受苦的味蕾不太好使,你也应该去看看医生。”
林璟的感冒并没有好,传说中吃药两个星期不吃药十四天好的魔咒在她身上应验,她吃了药,嗓子是好了不少,流鼻涕的情况虽有改善,可并没有根治,可鼻音一如既往的重。
多伦多的冬天比北京来的更早,在北京的雪花刚刚开始飘时候,多伦多已经快变成了一个冷冻室。
张路元打算在感恩节的时候去一次洛杉矶,虽然他和夏冰同在加拿大,可一个在多伦多的实验室里待了整整两个月,另一个整日蹲在埃德蒙德的教室里整天画图,两个人都没有时间去到对方的城市。索性就相约一起在洛杉矶度过一个黑色星期五。更何况,林仁禺和何佳也在,四人也有好几年没有一起吃过一顿饭。人在他乡,他才发现有个故人在身边是多么奢侈的要求。
自从林璟恋爱之后,二人的联系就少了许多,就算是再好的朋友,能避嫌还是避一些,林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知心人,他不想当那根搅屎棍,万一真有了什么误会,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黑色星期五这个事情上,林璟的热情比他更高,终于,时隔一个多月,他又听见了林璟的声音。
“你好呀,小张同学。”
他一下皱起眉头,这人的声音一听就是生病了,对于购物的情绪还如此高涨。
“你感冒了?”
“前两天北京下雪,出去玩的时候着凉了,没事,就是感冒。”
“北京和上海不一样,室内是有暖气,可跑到外面,你自己该穿的不知道要穿穿好啊,还有你们那个什么……什么雨,也不知道看着你?”
张路元劈头盖脸对她就是一顿骂。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心里有点嫉妒,还是单纯的觉得这个人实在太蠢才不自觉的关心。
“还有啊你羽绒服买了吗,北方可不比南方啊,光靠大衣卫衣这种穿法不行的,我在多伦多,前两天大雪,都是羽绒服套毛衣这么穿的,你别嫌弃什么羽绒服显胖,小命最重要晓得伐。”
“哎呀你怎么这么烦……”林璟不知道他这莫名其妙地关心到底是闹哪一出,她更习惯他的冷嘲热讽,“是我自己不喜欢多穿,又在室外待的有点久了,才会感冒的,过几天就好了。我给你开的单子你看见没……有几个我跟你说啊……”
她把很多细节上的事情又和他确认了一遍,譬如面霜分大罐小罐,一定要记得买大罐的,又比如香水同一款有两个颜色,香调不同,务必看清楚……
“行了行了,你这么说我也就是个模糊的印象,你给我打成清单不好吗。”
“清单会给你开的,但是叮嘱也还是不能少的,加深你的印象,我怕你那猪脑子无法理解我言简意赅的表达。”
“那你自己买,我不代购了,你要买的东西这么多,到时候行李超重我去找谁啊。”
“找你妈……”
“……你这是吃定我这个免费代购了啊。”
“哦对了,这次黑五我约了林仁禺他们小夫妻和夏冰,你放心,买东西的事情不会忘。环球影城、酒吧还是要走起的。还有啊夏冰也去,我们四个人聚一聚,到时候你要有空,我们远程连线一下,现代通讯技术这么发达,不能白白浪费。”
她差点忘了林仁禺也在北美,在q大的日子里他一如即往地吃得开,她隐约记得看到过一篇q大学生会微信推送,说了他的“英雄事迹”。从q大毕业后,他顺顺利利地升学去了洛杉矶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也成了一代又一代学弟学妹眼中望尘莫及的优秀学长。
英雄配美人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他当年对自己的拒绝并非‘空穴来风’,那是因为他心里一直藏着一份青梅竹马——何佳,那个坐在自己身后,大大咧咧,却又拧不开咖啡瓶盖的女孩。
她波澜不惊地追随着他的脚步去了北京,又从北京到了洛杉矶,好像跟着林仁禺的方向走就是她与生俱来的使命。
她在这两个人兜兜转转十八年终于在一起后才知道,何佳和林仁禺不仅是高中同学……还是幼儿园同学,小学同学,初中同学,一直到大学她终于追不上跑得太快的林仁禺,只好在q大隔壁,当一个隔壁学校的同学。
她对那个男孩喜欢远胜于自己,藏的更是比自己深上无数倍,她输的一败涂地,是理所应当。
这二人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马,金童玉女,就连名字里都藏着“佳偶”二字,他们俩的生命轨迹,就如宿舍外墙上的爬山虎,在一年又一年的生长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何佳告诉她这一切一切的时候,她发自内心地祝福这两个人。
也许是因为她对于林仁禺的喜欢早已变成了曾经,也许是因为她真的珍惜何佳这个朋友,她的心中甚至连半分妒忌都生不出。
“你这可算是拨开云雾见明月了,记得结婚的时候给我发喜帖,我要来当伴娘的。”
何佳粲然一笑,“我和他才大二,怎么逃份子钱你都开始打算了吗。”
两人嘻嘻哈哈,都不记得自己眼前这个人,严格来说,应该算作是自己的情敌。
“何佳,你和他一定好好的啊,我们班班对可就剩你们俩了!”
“那可不一定,你加个油,我看你和我们小张也可以的。”
“我和他就是朋友,”她搅着眼前的咖啡杯,“你啊,是幸福了,就可劲拿我开涮吧。”
可林璟不管嘴巴上如何逞能,她的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何佳看见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底里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