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章 碎尸还魂(上)(2/2)

作者:山糖

诡案律师正文 10章 碎尸还魂(上)

顾卓然:老奶奶,你胡说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你。

胡廷信:被告请闭嘴,否则加控你一项藐视法庭。

何春英:我知道她是一时意气,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李希骏:你的干女儿已经是成年人了,她要为自己所作所为承担自己的责任,责无旁贷。她今天的果,是以前所种下的因。

何春英: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何春英哭的很凄凉,露出一把尖利的牙齿

△插入回忆:05场——10场

△镜头切回来

李希骏:慢性下毒?你说她是这样杀死你的?

何春英:最初她真的打算这样把我杀死,我有高血压,吃了那些药,心脏就负荷不了,之后血管会破裂,房子就属于她了。

李希骏:你不是认了她做干孙女吗,她怎么下得了手?

何春英:why??not?她是一个失败者,她没工作,没钱,没男朋友,而她一切的失败,都是我给的。

顾卓然:老奶奶,你越说越离谱了,我真的不认识你,我这几个月没工作也是因为身体不适,我弟弟可以作证的。

李希骏:作证也要看我给不给她这个机会了。

胡廷信:请继续盘问,被告不要说话。

△插入回忆:11场——13场

△陈雪莹站起来

陈雪莹:证人,我姑且相信你是死者的亡魂,而不是控方律师用什么易容术装神弄鬼弄出来的,那么我请问你,为什么冰箱里你的生肉会没有我当事人的指纹。

△李希骏站起来

李希骏:这个问题我证人不需回答,我来回答就可以了,刚刚我证人提到,被告是戴了手套的,而且监控录像已经录下被告杀人的录像,难道辩方律师还想抵赖吗?

△插入回忆:14场

△众人都坐着

胡廷信:由于证据确凿,虽然鬼魂之说很多人怕是不相信,但大家确实亲眼所见,法庭的tv也全部录了下来,肉眼可见的都可成为证据,所以本席宣判,被告顾卓然蓄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监禁十年,退庭。

△胡廷信离开

△顾卓然被警察抓着压下去

△顾允追上去

顾允: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上诉的。

△陈雪莹走过去,拍了拍顾允的肩膀

△李希骏看着顾卓然被带走,流泪

05场,时间:白天??地点:霍天翊家??人物:王辰光、顾卓然、何春英

△王辰光用幻术幻化成顾卓然的样子走进去

△顾卓然奸笑,走进去

06场,时间:白天??地点:顾家???人物:顾卓然

△顾卓然摸着自己的脖子,因为她的脖子被看不见的鬼魂抓着了

顾卓然:你是谁?是真的鬼吗?我没有杀过你,我真的没有杀过你。

字幕:很多年前

07场,时间:白天??地点:街上???人物:王辰光、何春英、光朋友

△王辰光走在街上

王辰光独白:那年,我还不叫王辰光,我叫霍亦信,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生下来,我妈就是个扫地工人,我哥,早早就结婚了,只有我,还跟个无赖一样跟我妈住,吃我妈的,住我妈的。

△光的朋友拍了拍王辰光的肩膀,两人并肩走

△何春英在扫地,王辰光两人走过来

何春英:信仔,今天回家吃饭吧?

光朋友:哎,这个垃圾婆是你妈妈啊?

王辰光:不是啊,我不认识她啊,走了。

08场,时间:晚上??地点:霍家???人物:何春英、王辰光

△何春英端着菜过来,王辰光坐着在拆鞋带

何春英:信仔,来,吃饭了。

王辰光:又是吃这些?我不吃了。

何春英:吃吧,来,你吃大碗的。

△王辰光脱了鞋

王辰光:大你个头,全身垃圾味道我哪有胃口吃,这么臭。

△何春英拿钱给王辰光

何春英:这样吧,你去餐厅吃,我刚刚发了工资。

△王辰光一把夺过

王辰光:拿来吧,我正式警告你,你不要再在街上叫我,如果让人知道我妈妈是倒垃圾的,我怎么抬起头做人啊,你帮我设想一下行不行啊?

△王辰光数钱

王辰光:这么少,钱呢?

何春英:我的工资只有三百元,是刚刚发了工资才有这么多的。

王辰光:工作十个小时才三百元,不是吧?我真的不懂你,如果你肯争死鬼爸爸的遗产,我们现在的财产少说都有几千万啦,拿去投资股票,光是收利息都赚死啦,搞成今天这样,还不都是因为你,你个混蛋。

何春英: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跟你爸爸离婚的时候他还没发财,我们做人要有骨气。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要。

王辰光:骨气你个死人头,这个烂鬼天台屋不也是他给你的,你怎么又住下来了?房子你就住,名字就不写我的,你个神经病。

△王辰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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