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场面(1/2)

作者:易文三不知

我打得真的是篮球第二百七十二章 名场面

,我打得真的是篮球

球场上,76人的进攻又开始了。

可这一回合,球权到底给谁,就成了大问题。

艾弗森大权独揽,这场crosver大战,他原本还占据上风。

可林星靠着一招山姆高德,转眼就逆转了局势。

局势逆转,艾弗森又怎么可能不急?

可问题是,他独揽球权,已经连丢两个球了。

3中1的命中惨不忍睹,2比7的比分也有点危急。

按常理,艾弗森也该传球了。

另一边,卡特很着急。

林星没有扣篮的时候,他还能保持耐心,可现在,林星直接扣了个狠的。

可以说这场扣篮大战,林星已经大幅领先了。

卡特想扳回来,就得赶紧还一个。

可扣篮这东西,和crosver不同,卡特不可能每个球都有机会扣篮。

这东西,是要抓时机的。

就像林星那一扣,靠着山姆高德彻底过了卡特,又以冲势吓退了乔·史密斯,才得到了充足的施展空间。

卡特也一样,他也需要空间。

他无法保证接下来他的每一次单打,都能够撕扯出足以扣篮的空间,那他就很需要大量的球权来试错。

所以,76人攻到前场,艾弗森持球,另一侧,卡特不跑位了,站住位置之后就对着艾弗森张了张手。

艾弗森虽然满心还想自己打,可他也知道,他都已经连着打了三个回合了。

“该传了,这個回合传了,下个回合再把球权收回来就是了。”

对艾弗森来说,传一个,没什么大碍。

反正76人这球权,是一直掌握在他手中的,没人能跟他抢。

卡特终于接到球了,防他的是勇士外线二号大闸拜伦·拉塞尔,正面给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林星一看艾弗森不打了,也找了个机会,跟斯塔克斯换防了。

换防的目的么,自然是要把精力放到协防一端了。

可卡特比他想象中的稚嫩,或者说,卡特擅长的,从来都不是阵地战突破防线。

说白了,卡特没有麦迪那样的最快第一步,也没有艾弗森的crosver。

他跟科比有点像,除了少许的冲框以外,绝大多数的出手还是在外围。

中投占了绝大多数,开发出三分之后,三分投的也不少。

现在还没到巅峰的卡特,除了一手沉肩大跨步轰向篮下的突破以外,就只剩下背打这项利器了。

而所谓的沉肩大跨步轰向篮下的突破,其实就是一个三威胁接一个跨步,能过就不过,不能过就拉倒。

球场上,卡特也恰恰是这么打的。

可防他的是被林星耳濡目染了数年的拜伦·拉塞尔,拉塞尔一步就挡住了他,一点机会都没给。

这球入了卡特的手,就没有再往外传的道理了。

卡特便直接一个背身,用出了他的第二个杀招。

这第二个杀招一出手,拉塞尔也跟着变了防守。

他落了一小步,只用右臂顶着卡特,这一招,防的就是卡特的突破了。

这么防,拉塞尔的小心思也显露无疑了。

谁都知道,现在的卡特,肯定满脑子都是扣篮。

想扣篮,首先就得接近篮筐。

可现在拉塞尔就防着他突破,接近篮筐?想都别想。

不远处,林星看着拉塞尔的防守,满脸的赞赏。

要说拉塞尔现在的防守,技术上的精进其实不大,主要是聪明了。

林星对拉塞尔的调教,主要也是在脑子上。

防守这东西,要是有了思路,防得聪明了,再菜鸡的防守者,也能防得很好。

说到底,篮球这项运动,球商的占比可不小。

卡特就这么被拉塞尔卡在了外围,他还是没有放弃,耸动着屁股往里推进。

推到中距离附近,林星慢慢靠近了,对卡特虎视眈眈。

卡特知道,不能再往里了,再往里勇士就要夹击他了。

他只是个新秀,可经不起夹击的鞭挞。

于是,他直接一个翻身跳投。

拉塞尔顶上去就是一个干扰,哐当!

“顶着勇士的防守,76人的进攻也出了问题。”

马特·古迪卡想到了赛季初76人击败勇士的那场比赛,那场比赛,勇士缺了莫宁和林星,因此防守糟糕得很。

最后输球,也是输在了防守之上。

古迪卡又想到了林星和莫宁陆续回归之后,勇士一波取下了29连胜。

如果再赢下这一场,连胜场次就直接跃升到30场了。

“如果没有赛季初的那十多场禁赛,现在的勇士该不会还没输过球吧?”

古迪卡越想越骇人,只从这场比赛,他看到了勇士真正的统治力。

球场上,勇士又反攻了。

crosver和扣篮这两项对决之上,均占据了上风,林星也不急了。

从这个回合开始,他要传球了。

林星所谓的传球,也不是把球传给队友,然后负手立在一旁,不管不顾了。

虽然都是坐二望一,可他的球风特点和副goat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他所谓的传球,指的是科比在场时突分科比,科比不在场就找莫宁、打挡拆。

眼下这个回合,林星就以一个势不可挡的突破,吸引了夹防。

最后把球丢给了莫宁,莫宁接球,往里一步,上篮得手。

9比2,比分是越拉越大了。

可76人根本不在意,打头的艾弗森看都没看比分一眼。

转头的进攻,他又开始挑战林星的防守了。

可结果么,还是和前两个回合一样,艾弗森被林星彻彻底底的缠死了,一点机会都无。

艾弗森的风格特点,一向就滥投的很,这波被林星锁死了,他还是出手了。

顶着防守的出手,还是林星的防守,结局就只有一个了——

哐当一声!

球场上响起了“篮板篮板”的呼声,大本那双黑粗粗的手,直接抢在所有人之前抓到了篮板。

自从老尼尔森决心交易大本,大本就一场不落的场场首发了。

外人都道,勇士有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都很擅长抢篮板。

不过这两个顶级蓝领大前锋的风格特点,还是有点差异的。

就拿抢篮板来说,罗德曼是那种原地起飞,跳得比谁都高的抢法。

大本就是准确的判断落点,然后靠力量卡位的抢法。

方法不同,可有大本在,加上莫宁、林星这两个篮板高手,勇士这一路连胜下来,篮板是一定赢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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