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得真的是篮球第一百四十八章 没什么悬念的圣诞大战
圣诞夜,纽约成了全美关注的焦点。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三个小时,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的停车场,勇士抵达了现场。
大巴车刚刚停稳,车门拉开,第一个从大巴车里钻出来的球员,就惊艳了全场。
“哇,西装革履的卢克·朗利……”
“有点帅啊!”
朗利有一张粉粉嫩嫩的娃娃脸,和帅其实是不沾边的。
但毕竟人高马大,西服一上身,气质就出来了。
朗利一出来,惊艳了所有人。
接下来的穆林、史蒂夫·科尔也都穿出了男模的风采。
但接下来,勇士的黑人队员们出场了。
虽然同样西装革履,但气质什么的,一下子就垮了。
看看长得很像金刚芭比的狂人,即便穿上了西服,也是愣愣的,一副大傻子的模样。
再看看克里斯·加特林,光头、小胡子,西服一上身,林星首先想到的是……谢广坤。
坤坤或许很帅,但坤坤和篮球沾上边,就和帅字无关了,只剩下猥琐和滑稽……
还有拄着拐的肥虫,林星还是按以前的码给他买的西服。
结果出发前的酒店里,肥虫差点没穿上。
最后生拉硬拽,穿是穿上了。
但各种不合身体现出来的,也是各种猥琐和滑稽……
“真丑!”
“真辣眼睛!”
“为什么勇士要全员西服啊?没点数吗?”
直到,林星最后出场,直接闪瞎了全场。
“挖槽,有点帅啊!”
“何止是有点帅,是帅爆了好吗?”
真正的男模,说的就是林星了。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本就帅得不行。
加上穿鞋2米06的身高,又高又帅,真正的男模都比不上他。
“蒂姆,能说说为什么这场圣诞大战你们会集体身着西服出场吗?”
拄着拐一瘸一拐的肥虫被记者拦住了,他是乐于接受采访的。
“西服是斯大送的,阿玛尼的定制款,全员西服也是他提议的,我们都觉得这提议很棒……”
“你确定很棒吗,蒂姆?”
“当然,你不觉得我们穿上西服后,都很帅吗?”
肥虫摊了摊手,记者们一致的给了个淡淡的微笑。
这意思是,自信的人是最帅的。
勇士的全员西服出场,立刻引发了热议。
距离比赛开始还有很久,nbc电视台的转播镜头就已经对准了大苹果城。
什么自由女神像,什么帝国大厦,还有什么世贸中心,镜头都切了个遍。
最后回到麦迪逊广场花园,实在没什么可切的了。
这个时候,导播得知了勇士全员西服出场的消息。
虽然没能赶上现场,但他们可以回放啊!
于是,勇士众将坐到更衣室里的时候,nbc电视台已经在回放勇士众将身着西服入场麦迪逊的画面了。
林星瞄了一眼,就知道,他男模团入场亮瞎整个联盟的眼睛的想法,是失败了。
“颜值这一块,要是没我,这支勇士就是nba版的sunshe组合……”
不过坐进了更衣室,场外的那些事情,林星就不多想了。
圣诞大战,和其他普通的比赛也不太一样,队友们也都很重视。
往常一到更衣室就摆满了一整个更衣室的麻将桌,这次也没出现。
老尼尔森也早早的站到了更衣室里,摩挲着战术板,思考着这场比赛该怎么打。
和几天前相比,勇士少了个蒂龙·希尔,换来的罗德曼还没到位。
所以,内线,勇士是缺人的。
不过好在,这场比赛勇士的对手是尼克斯,蒂龙·希尔本身就有点用不上,所以影响不大。
“先公布这场比赛的首发吧……”
很快,林星在控卫位置,听到了他的名字。
“计划不变,继续冲!”
狂人和穆林继续分列侧翼,四号位的首发也仍然是克里斯·加特林。
不过中锋位置,令人意外的是,首发的并不是朗利,而是老酋长。
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坐镇主场的尼克斯来了一场盛大的出场仪式。
轰轰烈烈的欢呼声中,主队首先出场。
要说这两年,纽约球迷还是很豪情壮志,很志得意满的。
毕竟这几年,尼克斯的成绩一直很出色,上个赛季更是打到了最后一步。
纽约的球迷和普通球迷还不太一样,他们一旦志得意满起来,对内那都是重拳出击的,更别提对外了。
所以,勇士出场的时候,嘘声四起。
尤其是林星出场的时候,那嘘声高的,几乎都要掀翻麦迪逊的顶棚了。
从他出场的那一刻,这场比赛的氛围,就已经到顶了。
短暂的热身过后,尼克斯的首发五人也登场了。
中锋大猩猩尤因,大前锋查尔斯·奥克利,小前锋安东尼·梅森,得分后卫约翰·斯塔克斯,以及控卫德里克·哈珀。
和上个赛季相比,这个赛季的尼克斯变化不大。
所以他们的首发阵容,也没有出人意料。
林星甚至一眼就找到了他的对手,不是德里克·哈珀,不是约翰·斯塔克斯,是安东尼·梅森。
倒不是说林星是帕特·莱利心里面的蛔虫,而是梅森的眼神不对劲。
这货的眼神,一直瞄着林星,林星看过去的时候,他就开始躲闪。
等林星把目光移走,这货就开始肆无忌惮、略带凶恶的紧盯林星。
林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暗自摇头。
不是他狂妄自大,就现在的他,打梅森,一只手足以。
比赛正式开始,林星没有出列跳球,老酋长没什么悬念的输给了大猩猩。
不过开场的第一个回合,输了跳球的老酋长就经验丰富的绕前防守卡死了德里克·哈珀传球的路线,逼得尼克斯的外线只能自己处理球了。
可别小瞧了这一里一外带来的影响,这年头像尼克斯这样以内线为主的球队,把球传进内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对尼克斯这种外线没爆点的球队而言,球传不进去,他们最稳妥的得分方式,就变成了约翰·斯塔克斯场均进27个,但命中率只有355的三分了。
很快,约翰·斯塔克斯从边线兜出,接德里克·哈珀的传球,还真就飚了一记三分。
哐当!
斯塔克斯的三分,就像他的命中率,准的时候准的吓人。
铁的时候,也铁的吓人……
他的这次出手铁了,就意味着,这场比赛他可能就要铁到底了。
不过,哐当一声的打铁声后,勇士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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