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 巨坑里的长公主(二百三十九)(2/2)

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

快穿之卷王拿错炮灰剧本啦!第四百八十九章 巨坑里的长公主(二百三十九)

有人很是不服气:“爹娘要是打得太狠,子女受重伤了也不能向衙门状告么?”

学霸点头:“自然是可以的,不过,子女要告发的爹娘,进衙门后,先要打四十大板!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爹娘反诉子女,能证明其忤逆不孝的,子女在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父母可免责。

伤势过重致死的,最多判有期徒刑一到两年。”

所有人不由得,都狠吸了一个冷气!

天了噜,在大唐做晚辈的可真是不容易!

一个不孝的罪名扣在脑袋上,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想想他们之前在家,动不动就与爹娘拌嘴的日子。

搁在大唐,会不会被邻居举报啊?

大热的天,不少人在被窝里直打哆嗦了。

心里暗下决定,回国后,被阿娘追着打的时候,一定要跑慢一些,还要让她注意脚下。

学霸同叹气:

“在大唐以孝治国,以孝当道!但在婚姻生活中,过得更难的还是妇人!

根据唐律,丈夫家暴打伤妻子的,只按照殴打旁人减两等治罪,如果致死,才不减。

妻子殴打丈夫,如果丈夫告发,则罪加三等,如打死了丈夫,妻子会被斩首。”

一个小伙子“嗷”了一声:

“天神老爷啊,像我阿娘那种,有事没事都要捶我阿爹一顿的妇人,来大唐岂不是要坐牢的!唉哟,我回仙居城可要给她好好学一学。”

打得过男人的妇人还是少数,更多的小子想到的是自家的姊妹。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嫁出去的姊妹,被家暴后还不能受到国法律令的制裁

不能再想,想下去,他们的拳头都硬了。

还是咱们新南越国好,生命权,就是公民最高的权利!

除了战争和正当防卫,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谁,致人死亡的,都要接受律法的制裁。

更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律令。

强调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学霸沉默了几分钟,又继续放冷枪:

“除了十恶之罪,大唐的律法还有许多。

就比如,根据婚法规定:家庭财产由家长统一支配,子孙不得私有财产。如若子孙私自动用家庭财物,处以笞十至杖一百的刑罚。”

做孝子贤孙不难,但,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新南越国所有成年人,都是有公分账户的。

他们上班领工资后,一般都会孝敬爹娘一半,再留一半做今后自己小家的购房资金或平时交友零用等。

花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挣来的钱,还要衙门被打屁股?

爹能忍,孙不能忍也!

此外,让年轻小伙子们遗憾的事还有一桩。

有不少小伙子还巴巴的盼着,就想在旅游的时候,顺便给爹娘带一个媳妇儿回家去。

大唐的女郎肤白貌美,他们中意得很。

但是吧,唐律有规定。

外国官员来大唐出使,不能私自与官员或百姓之家的女郎结亲。

不是官员也不是偷越国境的不法人员,娶汉女为妻也是有条限制的。

那就是,不准带回国内!

如果带回国内,无论是女子还是外国人都要治罪,需流放两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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