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七百六十一章:王用汲喜得三个主意
第一个,讲的是如果有坏事,法律却无授权处罚,那是法律的问题。一方面要修法,另一方面就是读书人官员在审判时要凭良心。法律本来就授权了灵活空间,不修法也能这个问题,不是在问如何处理,而是在为自己的不作为找借口而已。
王用汲被这一个回答气得不轻,但人家还是翻阅最多的一个回答。现在的书生是正事不干,就一张嘴骂人厉害吗?
第二个,讲的是看有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如果一个坏事,法律却无授权,只要这个坏事没有对他人造成重大影响,那么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好了。官府不应该觉得自己能消除所有坏事,那样的官府所要求的税负,百姓也承担不起。一般情况,让当事双方自己协商就好了。协商不了,闹出大事再介入不迟。百姓本来就有为抱负自己利益而斗争的义务,不应该将其完全甩给官府。
这倒是个忠厚老实的。王用汲对这个第二名印象特别好。虽然其讲了百姓不能靠官府,但那是人高风亮节,体恤朝廷啊。真的是越看越喜欢,这人是个大大的忠臣啊。
第三个,则是直接上升到名家了。讲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定义好坏。因为好坏的划分与法律授权监管与不授权监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维度。这立刻就分了四个象限了。这个问题问得就是缺乏格局的表现,提问人到提问位置还没意识到现实比他想象的更复杂。另外与其纠结无授权处理的坏事,还是先琢磨下,何为好坏,以及法律的授权与否与好坏冲突时怎么办?另外提示一下,好坏不是只有儒学一个标准哦?从道义或者本心上讲,好坏是什么呢?
很显然第三个人是真的厉害的。王用汲几乎第一时间就能判断这人绝对是高翰文的弟子或者经济大学堂的学生。
挨了一天骂,得了三个主意,还不需要额外花大价钱。王用汲还是很高兴的,于是乎给天涯知道阁留了十两银子做这三个的赏赐,并让书吏做好预定这三人后面一起去小莲茶庄见面的吩咐。
只是这三人都不客气,还得思考下见面的托词才行。
想着想着,还是高仕林之前传授的,我有一个朋友这个说法合适。只有是自己朋友而不是自己提问的,自然到时见面不存在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