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四百四十八章:战战兢兢的钱塘县令许国
许国在总结结社案件时,发现有一些现在大明律不怎么管,但也不适合让给社内调节,或者准确说是不适合给社长调节的。
衙门要揽过来当然是一大笔进项,但于此相对应肯定也会集中大部分火力。自己这个没啥根基的县令,扛不扛得住就是个问题。虽然上面有师尊罩着但是也不能全靠师尊威名,逢人边说自己是新学二代核心弟子吧?
以名头压人,多少有些不要脸。正统士林谁拉得下脸这么干啊。何况新学的势力还远远赶不上严党呢。内阁里一个人也没有,就一个吏部尚书在六部当光杆司令。这名头真压不住谁啊。
有了取舍,许国就开始他自己的探索了。那就是学他老师,找防火墙去干。有申诉再告到衙门。鉈
这事,一开始许国还是有些盲目,但好在离泰西坊近,近来也借阅了一下泰西教廷抽掉地方主教联合公审的案子。
于是乎也联络了自己辖区七个结社的社长,让七名社长兼职仲裁,主要针对大明律不管的中小额经济纠纷与无明显伤的人身纠纷。
这样,让七位社长来替代原本乡老、族长的作用,组成圆桌仲裁庭。
以后但凡有一千两银子以下的经济纠纷和无明显伤情的人身伤害,都一股脑划归了仲裁庭。
这样以来,许国终于是把这个包袱给短暂地扔出去了。一来是扔麻烦二来也是拉拢这些新兴的城市良民。
许国总结过高翰文的做法,就是要给自己的支持者实际的利益,大家才会来维护。许国也借机有模有样的学习着。
但是,凡是就怕但是,因为刚扔出去没几天,就闹出祸事了。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