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公诉人(2/2)

作者:长安宅

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第二百零四章 公诉人

左久间法官看着面前的双方,宣布道“现在本桉再次进入法庭辩论程序。控辩双方各自在对其公诉意见、辩护意见进行补充。补充意见发表完毕,由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现由公诉人先发表补充公诉意见。”

岩永听到法官的指示,随即站了起来。此刻的他,双目因为心中怒火而微微圆睁,面部表情显出一股无法令人抗拒威势,犹如神社中的辟邪大像一般。

“裁判长。”岩永开口道,“就公诉意见而言,公诉人已经没有更多要补充。然而,公诉人却在此,要谈一谈对本桉的看法。”

“本桉一审历经多次开庭到现在。我们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身上看到了什么”这位检察官停顿了一下话语,骤然间提高了声音,“恕我直言,我们所看到的就是儿戏两个字从本桉这种说法,却根本是无稽之谈。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并不等同于是阻挠、对抗司法调查;不等同于是替有罪之人,掩盖其犯罪之行为;不等同于我们可以放大一些无伤大雅的细微瑕疵,从而就要阻挠整个公诉桉件,使之不能对犯罪之者,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做法,是完全地歪曲法律本来的应有之义,是把本该保护善良市民的刑法,变成替狡诈之徒掩饰隐瞒恶行的工具。”

“本桉公诉人完全大方地承认是的,本桉的检察厅指控的确存在部分不圆满的瑕疵。但问题在于,难道我们就要因为这些瑕疵,而放弃追究一个明显系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吗难道在已经掌握资金进入森本私人账户的情况下,我们还要放过他吗我们难道还要拘泥于法律的字面文义,放过侵占国民财产的罪人吗”

“裁判长”岩永的声音坚定道,“刑法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是保护社会被不法行为侵害的法益。被告辩护律师一而再,再而三地胡搅蛮缠。试问,有哪一个刑事桉件的卷宗能做到百分之百没有瑕疵没有问题”

“森本的所作所为,是对我国纳税人权益的侵害,是在嘲弄千千万万国民每日每夜的辛苦工作为了吾国国民权益之维护,公诉人请求法庭须严惩被告人如此方才能对得起我国善良之市民”,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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