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除吏八百——崔佑甫(1/1)

作者:徐夏半生

史事讲将2隋唐五代第三十章 除吏八百——崔佑甫

崔佑甫,字贻孙,博陵安平人,唐朝宰相,中书侍郎崔沔之子。出身博陵崔氏事,后迁中书侍郎,监修国史,封常山县子。忠贞正直,有重臣的节操,在宰相任上执政宽简,政声蔼然,颇有贞观之风。病逝时年六十岁,追赠太傅,谥号”文贞”。 崔佑甫,生性刚直,遇事不肯回头,历任起居舍人、吏部员外郎、御史中丞、永平军行军司马、中书舍人。中书侍郎之职出缺,崔佑甫以舍人之职处理中书省事务,多次与宰相常衮发生争执,而且不肯妥协,常衮大怒,奏请皇帝,改让崔佑甫主持吏部铨选。崔佑甫拟定的官员人选,大都被常衮驳回,二人由此交恶。 后来,陇右节度使朱泚军中发生猫鼠同乳之事,向朝廷奏称祥瑞,常衮便率群臣庆贺,而崔佑甫却认为:“养猫是要它捕食老鼠,为人除害。今猫不捕鼠反而哺乳老鼠,是失其本性,不能守职,就如同官吏不惩处违法之人,边将不抵抗入侵之敌。我认为应当派人巡察地方贪官污吏,告诫边防守将严加防范,则可以消除这种怪异现象。”唐代宗表示赞同,常衮由此更加厌恶崔佑甫。 唐代宗驾崩,唐德宗继位,并在西宫为代宗发丧,按照礼制,群臣临丧,应早晚各哭十五声。但常衮思及代宗恩遇,涕泗横流,哀恸不已,逾越礼制,群臣对此都极为不悦。常衮与礼官商议群臣丧期,认为代宗虽有“天下吏人,三日释服”的遗诏,但仍应遵循玄宗时的礼制,服丧二十七日。崔佑甫表示反对,认为遗诏中并未提及官员与百姓的区别,官员应遵循遗诏,服丧三日,而皇帝则服丧二十七日。常衮道:“礼制并非天地生成,只是人情而已。百官承受皇帝恩宠,服丧之时却与百姓一样,你安心吗?”崔佑甫反问道:“那你又置先帝遗诏于何地?诏旨都可改动,还有什么不能改动呢?”二人为此争执不下。 常衮进殿哭灵时,从吏曾在旁搀扶,崔佑甫指着他对百官道:“臣下在皇帝面前哀悼,有搀扶的礼节吗?”常衮怒不可遏,便弹劾崔佑甫,认为他随意改变仪礼,轻议国家典制,请求将其贬为潮州刺史,唐德宗认为处分过重,改贬崔佑甫为河南少尹。 此前,政事繁多,宰相便轮流处理日常事务。如有宰相轮休,若非重要诏令,不需一一告知,值班宰相可代其署名,并从此逐渐形成惯例。常衮贬黜崔佑甫,因同列宰相的郭子仪、朱泚从不参预朝政,便未征询他们的意见,而是依照惯例,代替二人在诏书上署名。贬官诏书发出后,郭子仪、朱泚都表示崔佑甫不应被贬,唐德宗这才知道二人并不知情,他不知这是朝廷惯例,便认为常衮欺君罔上,将其贬为河南少尹,并授崔佑甫为门下侍郞、同平章事,让他们对调官职。崔佑甫刚刚行至昭应县,便被召回朝中,又改任中书侍郎,并修国史。 当时,唐德宗正在服丧,将政务全部托付给崔佑甫,对他的进言无有不允。崔佑甫患病,唐德宗让他乘坐肩舆进入中书省,躺着接受诏令,崔佑甫在家休假时,如若发生大事,唐德宗也会派宦官到他家中咨询,请他做出决断。 崔佑甫病逝,时年六十岁,唐德宗认为崔佑甫忠贞正直,有重臣的节操,追赠他为太傅,赐谥文贞,而此前从未有过门下侍郎被追赠三师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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